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9-440111-48-01-014513
预算金额929.5万元
招标联系人温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道106 快捷化改造(白云五线-人和大桥)工程地铁安全保护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106快捷化改造(白云五线—人和大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穗发改批〔2020〕160号(项目代码:2019-440111-48-01-014513)准建广州市财政资金来源100%广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备招标条件地铁安全保护监测服务进行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道106 快捷化改造(白云五线-人和大桥)工程地铁安全保护监测服务

2.2 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2.3 招标规模:

2.3.1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项目编号:JG2022-

2.3.2 项目规模:拟建国道106 快捷化改造工程(白云五线~人和大桥)南起白云五线,北至人和大桥,路线长约5.29km,规划红线宽度60m。沿线包含滨河路(规划)、北太路(现状)、兴南路(规划)等节点。北二环以南路段设置辅道,主线双向6 车道,辅道双向4车道;北二环以北段路段维持现状双向8 车道,不设辅道。主线采用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辅道设计速度40km/h。项目设置北太路跨线桥跨越北太路,在北太路跨线桥设置北村中桥跨越沙坑河,另外为便于人行过街,新建人行天桥7 座。本项目线位为避让机场第二高速桥墩,共设计5 条道路设计线,分别为三条主线设计线:南段主线(K9+475~ K10+440)、北段左线(K10+440~ K14+760)、北段右线(K10+440~ K14+760),两条辅道设计线:左辅道线(K10+100~K11+536.145)、右辅道线(K10+180~ K11+500)。项目总投资概算(不含建设用地费)84676.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0211.47万元。

2.4 招标范围:国道106快捷化改造工程在里程K9+475~K13+700范围与既有地铁3号线并行,并行段南起白云五线起点处,北至规划兴南路附近,并行段全长约4.3km,并行段所对应地铁保护范围里程为ZDK-17+080~ ZDK-21+305/ YDK-17+080~YDK-21+305,拟建国道106 快捷化改造工程分别采用路基及高架形式跨越既有地铁线路,本招标对受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铁既有结构进行监测及监控。

2.4.1监测项目包括:地铁隧道结构为水平位移自动监测、垂直位移自动监测及工前、工后现状调查等,也包括日常监测之外相关的报建、项目协调、日常检查配合、项目验收等配套工作。监测对象包括所有受国道106快捷化改造工程施工影响下的地铁3号线左、右线地铁隧道既有结构。

2.4.2监控项目包括:地铁保护驻场安全监控工作交底、图纸复查、方案复查、测量放样复核或复测、地铁监测布点/基坑监测布点的检查、工地巡检、监测数据收集分析、现场地保专题会议、协助项目与广州地铁集团联系沟通、监控日志/周报/月报的编写、监控总结及地保结案等。

2.5 服务期限:

自本项目要求的监测(含科研)工作全部完成为止(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服务期必须满足地铁安全运营要求和施工实际进度要求)

2.6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29.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4 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拟委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参考附件二)。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单独或再次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1)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签字盖章要求:①《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②投标人声明、投标文件封面、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成)XXXX公司】,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可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投标人”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及签字或盖章即可;③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

3)其他要求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3.9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投标人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3.10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单位查询网页截图及在“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3.1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点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日期与开标时间:

4.1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2 6 23 2022 7 1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2 6 23 00 00 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 7 13 10 30 分。

4.3 开标开始时间: 2022 7 13 10 30 分。

4.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4.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①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6796802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五路383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交的截止,下 2022 7 13 10 30 分,投标截止时间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电子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注: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 2022 7 13 10 15 分至 2022 7 13 10 30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 的投标文易平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

7.1.1 名称:广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7.1.2 邮政编码、地址:510470、广州市白云区鹤龙五路383号

7.1.3 联系人:温工

7.1.4 电话(手机)号码:020-36796802

7.1.5 传真号码: /

7.1.6 电子邮箱: /

7.2 招标代理机构

7.2.1 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2.2 邮政编码、地址:510610、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05室

7.2.3 联系人:

7.2.4 电话(手机)号码:020-37209484-805/18820054044

7.2.5 传真号码:020-37209484

7.2.6 电子邮箱: gdyxxg@163.com

7.3 招标监督机构

7.3.1 名称: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3.2 邮政编码、地址:510620、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17楼(建设管理处)510335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

7.3.3 电话(手机)号码:020-38180053020-84012892

7.3.4 传真号码: /

7.3.5 网址: /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及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本公司就参加 国道106 快捷化改造(白云五线-人和大桥)工程地铁安全保护监测服务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 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2020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本公司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参考格式)

投标项目名称: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牵头人(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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