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利通区农产品短视频拍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lzc2300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张艳
招标代理机构众隆(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学娟181095376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利通区农产品短视频拍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ZC23004
项目名称:利通区农产品短视频拍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宣传推介利通区优质农产品,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计划对利通区农产品进行多方位宣传推介,包括宁夏电视台、宁夏日报、新媒体、直播带货、制作并推出专题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 号)文件;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2.5(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3.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3.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函;3.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6日 至 2023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吴忠市利通区司法局大楼西侧)。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吴忠市利通区司法局大楼西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的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遗、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243号
联系方式:张艳 0953-2666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众隆(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虹桥南街陕西大厦B座24F
联系方式:李学娟 18109537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艳
电 话: 0953-2666529
利通区农产品短视频拍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ZC23004
项目名称:利通区农产品短视频拍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宣传推介利通区优质农产品,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计划对利通区农产品进行多方位宣传推介,包括宁夏电视台、宁夏日报、新媒体、直播带货、制作并推出专题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 号)文件;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2.5(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3.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3.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函;3.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6日 至 2023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吴忠市利通区司法局大楼西侧)。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吴忠市利通区司法局大楼西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的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遗、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243号
联系方式:张艳 0953-2666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众隆(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虹桥南街陕西大厦B座24F
联系方式:李学娟 18109537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艳
电 话: 0953-2666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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