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NJY-7地块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4-440115-04-01-674710 | ||
投资项目名称 | 2022NJY-7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2NJY-7号地块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2022NJY-7号地块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南路北侧、冠胜路东侧、骗岗水道西侧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占地面积36574平方米,配建5639平方米防护绿地,可建设用地面积3093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89712平方米,主要含住宅、商务、商业及相关配套。项目总投资为165292万元。 | ||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其中: ①第三方检测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材料检测、桩基础承载力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节能工程检测、环境检测、人防设备安装质量检测、建筑智能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道路及海绵城市检测、绿色建筑等。 ②第三方监测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主体沉降监测。 (具体检测、监测内容及数量以施工图、相关验收规范、质监站监督交底文件及甲方批复检测、监测方案为准,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2)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3)中标人需按相关要求将工程检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且上述工作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4)本项目实施期间,如因本项目管理需要,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其他检测、监测项目,且中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监测服务,并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监测报告。若有中标人资质不能涵盖或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需分包的项目,经招标人批准后由中标人委托有资质的相应单位实施,并按相关要求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确认,确保不影响项目验收。 检测、监测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自签订合同完成之日起,至中标人完成本合同约定检测、监测服务内容为止。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04.57287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3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且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应涵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应涵盖:主体沉降监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CMA)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应具有以下①、②、③、④之一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 ③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 ④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6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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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没有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6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26日 11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26日 11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26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南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一号明珠开发大厦B座7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杨工 | 联系电话 | 020-85951806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中科汇金谷科汇二街七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覃工、周工 | 联系电话 | 020-87562291-8722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南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85951806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