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万吨废金属破碎料项目破碎料生产车间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年产30万吨废金属破碎料项目破碎料生产车间已由盱审批技改备[2020]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再生盱眙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年产30万吨废金属破碎料项目破碎料生产车间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年产30万吨废金属破碎料项目破碎料生产车间段。
2.建设地点:位于盱眙县古桑街道磨涧村盱眙港对面。
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50亩。技改前项目主要设备为废钢破碎线psx400五台,其它剪切机、打包机、龙门起重机设备共27台套,配套建设共用辅助设施。分拣加工管车间、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等用房总建筑面积58050平方米。年加工处理成品废金属30万吨。技改后,项目淘汰产能小、能耗高的废钢破碎线psx400型设备,改为产能高、能耗小的废钢破碎线psx1200型设备,其它在原有剪切机、打包机、龙门起重机设备基础上新增龙门剪切机、抓钢机两台设备,配套建设共用辅助设施和废钢破碎线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尾料仓库等用房总建筑面积58050平方米。年加工处理成品废金属30万吨产能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二. 投标须知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投标人必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办法,审查内容如下:
2.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2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2.3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条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4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5投标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6项目组成人员证书:
①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②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工作经验证明,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③安全员有效的岗位证书;
④施工员有效的岗位证书;
⑤质量员有效的岗位证书;
除法定条件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不允许变更,对违约变更人员均应予以处罚;
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要求:至少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五大员(工程类)数量符合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其他人员的配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者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配备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相关证书)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在中标结果公示至施工竣工期间,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但施工企业承接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且总工程量在项目负责人级别承接范围内的除外;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2.7项目经理需满足下列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注: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8被委托人及投标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
2.9投标人为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交纳的社会保险凭据(2020年4月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
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跑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⑧投标企业近两年内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有失实内容和弄虚作假的内容。
2.1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开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仅 需 在 任 意 地 点 通 过 淮 安 市 不 见 面 交 易 系统 ( 登 录 淮 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222.184.89.82/EpointWeb 找到 “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动态资质审查不合格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三、有关费用:
3.1资料费人民币305元,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时从网上支付,无论中标与否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投标人需开标前从其基本账户网上缴纳。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保证金票据,以系统内缴纳为准。如贵公司保证金被退回,请仔细核对贵公司开户行账号与诚信库账号是否一致,或咨询贵公司的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退还:
(1)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
3.2履约保证金:工程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从基本户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提供无条件银行保函,否则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职能部门全部验收合格)。
3.3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预存中标价的2%作为农民工保证金。
四、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100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苏建规字〔2017〕1 号、苏建招办〔2017) 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本项目采用方法五(ABC合成法确定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并最大程度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指标的前提下,评出合格投标人的得分。评标委员会在合格投标中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方法五(ABC合成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1、ABC 合成法评标基准价计算和 B 值抽取方法
1)、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 (A× 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 100%-下浮率△);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 C 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 30%之和下浮25%(含) 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评标价为初步审查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下浮系数 K、下浮率△,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按下表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B值需要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
下浮系数 K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
2)、B 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 A 值的 95% (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 B 值
抽取范围;
(2)若在 A 值的 95%-92%(含) 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 A 值的 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 值以上,不含 C 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 B 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 A 值的 95%-92% (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 A 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 值以上,不含 C 值)的评标价作为 B 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 A 值的 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 值以上,不含 C 值)作为 B 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 B 值。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
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需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在另行计算,本项目合计为192396.99元。
2、确定评标基准价后,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9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基准价的计算。
2、有效投标价是指资格审查合格且在详细评审中未被作废标处理的投标人。
3、如得分相同则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若评标价相同则采取抽签的方式来确定。
(因不见面开标,涉及现场随机抽取都由招标人代表完成)
本工程项目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五、付款方式:预付款为合同总价10%,待工程机械、人工进场后支付(中标单位必须提供相同数额的银行保函);工程完工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60%;项目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同时扣回预付款);经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3%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款节点未按照规定完成具备付款的工程量,视为放弃该阶段付款)
(以上进度付款均不包含利息及增项或签证应支付的费用,变更或增项应支付的费用待工程审计结束后纳入工程审定价内支付,也不包含预留金和暂列金额及暂估价)。付款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26日;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1月27日9时 00 分;。请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平台。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八、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
招标人:中再生盱眙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古桑街道磨涧村盱眙港对面
联系人:薛佳奇
电话:13805234377
招标代理人:江苏泽坤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淮河东路61号
联系人:濮伟峰
电话:1826272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