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12052-XM001
二、项目名称: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与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支撑项目-劣V类及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三方核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78.6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宏调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4号楼3层305
中标金额:178.6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
宏调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4号楼3层305 | 91110106071675590E | 178.6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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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调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劣V类及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三方核查项目 | / | 1 | 178.6万元 | 178.6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项目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工作内容包括(1)劣Ⅴ类水体核查(2)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状况核查及重点问题复核(3)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抽查(4)入河排污口整治情况抽查。
合同履行日期: 2022年年底前完成现场核查,提交对应台账记录及核查报告初稿,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相关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晶、杨阳、刘伟杰、李京莲、乔晓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364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编号:2241STC61997
招标公告日期: 2022年5月23日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联系方式:陈晶,68717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方式:龚亚昭、尹皓,010-6268638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亚昭、尹皓
电 话: 010-626863884
2241STC61997 公开招标.pdf2241STC61997 公开招标.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宏调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jpg中小企业声明函-宏调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jpg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劣 V 类及水生态 环境保护工作第 三方核查项目 | 1 项服务 | 工作内容包括(1)劣Ⅴ类水体核查(2)农村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内环境状况核查及重点问题复核(3)农村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抽查(4)入河排污口整治情况 抽查。详见采购需求书。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 | ||||||
2.4 | 核心产品 |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__包不适用。 □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本项目__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____。 |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__包不适用。 □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本项目__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____。 |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__包不适用。 □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本项目__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____。 |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__包不适用。 □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本项目__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____。 |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组织 | ■不组织 □组织 | ■不组织 □组织 | ■不组织 □组织 | ||||||
3.1 | 开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 □召开 | ■不召开 □召开 | ■不召开 □召开 | ■不召开 □召开 | ||||||
3.3 | 演示视频 | 演示视频: ■无需递交 □递交 | 演示视频: ■无需递交 □递交 | 演示视频: ■无需递交 □递交 | 演示视频: ■无需递交 □递交 | ||||||
4.1 | 样品 | 投标样品递交: ■不需要 □需要 | 投标样品递交: ■不需要 □需要 | 投标样品递交: ■不需要 □需要 | 投标样品递交: ■不需要 □需要 | ||||||
5.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5.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5.2.5 | 标的所属行业 | 劣 V 类及水生态环境保护 工作第三方核查项目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11.2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_____。 |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_____。 |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_____。 |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_____。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12.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3.5 万元 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 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人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 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人民币账号:【对应标包的投标保证金账号】 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 ( 1 ) 请 投 标 人 在 中 钢 招 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官 网 (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投标人登录”栏目进行免费注册,电子 平台将协助对注册信息进行一致性复核。投标人注册时填写的 “申报人 姓名、申报人手机号码 ”,应是本项目的联系人,且与北京市政府采购 电子交易平台(主管部门或业主指定平台)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联系 方式保持一致。在需要通知有关项目信息时,招标公司将依据投标人注 册时填写的上述联系方式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同一手机号码只需注册一 次。 (2)注册成功后,请投标人提供《联络表》签字件(表内项目联系人 及移动电话应与上述电子平台注册时填写的 “申报人姓名、申报人手机 号码”保持一致),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xueming@sstc20.com】。 以 上 表 格 请 自 行 前 往 中 钢 招 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官 网 (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招标专区”— “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3)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资料后,请投标人在中钢招 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tendering.sinosteel. com)“投标人登录”栏目 登 录 , 在 平 台 内 点 击 “ 我 参 与 的 标 包 ”——“ 缴 纳 保 证 金 ”——“ 下 一 步 ”——“导出账号信息”,获取对应标包的投标保证金账号,请从投标 人单位银行账户以电汇形式向此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应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注意事项:(1)上述投标保证金账号,为本项目标包专属一次性虚拟 账号,对于同一投标人、同一项目的不同标包,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各 不相同。对应的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只接受本投标人本项目对应标包的 投标保证金,其他项目、标包的投标保证金请勿电汇至本标包的账号。 请勿泄露或从他人处获取账号信息。投标人注册、保证金账号获取等系 统操作问题可咨询(010-86397110)。(2)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投标 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单位交款账户原路退还。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12.6.2 | 为保证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中标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1 个工作日内,通过其在本项目登记备案的邮箱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邮 件告知准确合同签订日期,履行告知义务。 中标人发送邮件标题应为“xx 合同已签订,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邮件 正文应为 “项目编 号 +项 目名称 + 合同签订 日期 (年月日) +其他 需要 说 明的事项(如有) ”,并将合同关键页(包含采购项目名称、合同签订 日期、双方盖章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付款凭证(适用于单独缴纳方 式)作为附件上传。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邮箱见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项目问询”邮箱。 如中标人未按要求及时发送通知邮件,由此导致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 或发票开票延迟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 |
12.7.2 |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无 ■有,具体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除因不可抗力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 |
1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__90__日历天。 |
14.1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的份数: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3 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 份;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 份(U 盘),电子文档为 word、Excel 等格 式。电子文档应包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 |
14.7 | 投标文件构成 | 若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如有)同时进行投标,则投标文件的编制、 包装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适用 □按包分别编制和包装; □统一编制和包装 注:投标文件如内容较多,可分成多本进行编制,并在每本封面上标记 清楚,如“投标文件第 1 本/共 3 本”。 |
22.1 | 确定中标人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是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_____________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随机抽取 |
22.2 | 最多中标包数 量的限制 | 如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同时进行投标,则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中 标包的数量: ■本项目不适用 □不限制; □限制。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违法行为的处 理 | 如在招标各环节中出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行为,相关 情形将被上报财政部门,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 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 |
★ | 执行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标准。采购内容涉及外墙涂料、内墙涂料、防 水涂料、地坪涂料、建筑防腐作料、胶粘剂、重防腐涂料等内容的,必 须满足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地共同制定的《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 签订时间 | 项目单位 | 项目单位 联系人/电话 | 项目内容 描述 |
1 | |||||
2 | |||||
… |
拟担任 职务、分工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从业资格 | 相关工作年限 |
姓名 | 年龄 | 职称 | 职称 | |||
身份证号码 | 职务 | |||||
毕业学校 | 专业 | |||||
现所在机构 或部门 | 相关工作年限 | |||||
拟在本项目担任中职务 | 拟在本项目担任中职务 | |||||
主要经历 | ||||||
日期 | 参加过的相关项目名称/ 成果情况 | 参加过的相关项目名称/ 成果情况 | 担任何职 (负责人/参加者) | 担任何职 (负责人/参加者) | 是否 已完 成 | 备注 |
□我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如获中标,请在我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按以下信息开具发票 (适用于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项目): 付款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
□我单位为一般纳税人,如获中标,请在我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我单位选择开具□增值税 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发票类型,进行勾选)并按以下信息开具 发票(适用于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项目,普通发票仅填写①和②项内容即可): ①付款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③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 ④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 ⑤开户行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⑥账 号: ___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复印件或加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 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附后。 |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行业;承建 |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行业;承建 |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行业;承建 | ||||||||||||||||||||||||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行业;承建 |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行业;承建 | |||||||||||||||||||||||||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行业;承建 |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行业;承建 | |||||||||||||||||||||||||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行业;承建 |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行业;承建 | |||||||||||||||||||||||||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行业;承建 |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行业;承建 | |||||||||||||||||||||||||
建(承接)企业为(宏调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5人, | ||||||||||||||||||||||||||
营业收入为1546.53万元,资产总额为193.9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 ||||||||||||||||||||||||||
中V2022年46A0108080279932特爽少担相应责任。 | ||||||||||||||||||||||||||
69日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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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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