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探矿权采矿权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关于采购石柱县龙潭乡双河村大河组非法采矿价值鉴定报告技术服务单位 |
采购人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 |
服务内容 | 2024年10月25日,接报龙潭乡双河村大河组非法采矿,我局进行了调查,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已委托中介服务单位编制《非法采矿调查报告》。依据相关技术规程、标准、规范及政策文件要求,对提交的《非法采矿调查报告》中的矿石量进行价值鉴定,并经市规划自然局专家库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出具专家组意见。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其他要求说明 | 1. 鉴定单位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服务时限说明 | 自双方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全面完成石柱县龙潭乡双河村大河组非法采矿价值鉴定报告。 |
服务金额 | ¥0元至¥25000.0元 |
金额说明 | 最高限价2.5万元,提交石柱县龙潭乡双河村大河组非法采矿价值鉴定报告,凭有效发票一次性支付。 |
选取方式 | 择优+竞价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4-12-09 09: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13527591220)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价值鉴定.pdf |
2024-12-04
详情请见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