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伙食集中配送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SYXFCG-2023-04
甲方(全称): 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甲方)
供应商(全称): 邵阳市双清区智鑫冷冻食品批发行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伙食集中配送项目(第二次)
(2)采购代理编号:邵财采计【2023】300010
(3)项目内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鲜肉类及肉制品、调味品及南货、速冻食品、家禽类、果蔬类、海、水产品类、豆制品、鲜米粉。(详见附后清单)
因本项目因食堂物资供应人数和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结算以甲方实际采购金额为准。
二、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
(1)乙方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由于甲方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遵守甲方各项规定。
(3)在合同履行期间保证对甲方的货物供应,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不得拒绝甲方分配的任务。乙方在服务期内没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的,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协议义务时,或乙方的资质在服务期内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要求的,甲方均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根据采购及业务发展需要,可通过招标适当增补其他乙方没有的专业类别商品,甲方无需通知原乙方且不予任何补偿。
(5)乙方不得将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签订合同后,甲方可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对乙方生产或配送等场所进行查访,如发现场所与乙方投标文件中所描述及承诺内容不符,乙方必须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乙方供货资格。整改完毕后并经甲方确认,恢复其供货资格。
2、服务说明
配送内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鲜肉类及肉制品、调味品及南货、速冻食品、家禽类、果蔬类、海、水产品类、豆制品、鲜米粉、一次性用品、食堂易耗品等。如遇特殊用餐情况,甲方须乙方协助甲方配送熟食类、外卖类等食物,乙方必须服从。
3、货物质量要求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配送菜品的多样性和季节性,并保证新鲜。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得为转基因食品。
4、采购明细
见附件:具体标的明细
注: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提前一天确定所需货品的种类和数量,并采购清单之外的产品。
三、其他要求及责任追究
(1) 贮存运输条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
(2)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在交货地对乙方提交的合同商品进行检验。如果乙方提交的物资产品与要求不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或退货,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退换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乙方在交货地点卸货完毕,甲方当场验收。
(4) 甲方收货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合同商品质量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甲方在使用商品时发现因合同商品有变质、腐烂、异味等任何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承担责任。
(5) 本合同所采购的物资因其自身特点导致甲方无法在验收当时发现其质量问题,如甲方在使用期间内发现上述商品问题,则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提供换货或退货处理,在此种情况下乙方无权以甲方已签收作为已交付合格商品的抗辩。
(6) 数量(重量)以甲方验货过磅签收为准。
(7) 乙方保证按甲方要货计划供货,如属市场缺货,乙方应提前一天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换其他品种。
(8) 如甲方发现乙方价格过高、送货不及时、货物不新鲜等违约现象,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索取赔偿。
(9) 中标人应按照约定时间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指定配送点。如果因送货地点错误、送货时间延误而造成延误交货时间,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中标人必须在配送日的当天上午9点之前将采购的物资送至甲方指定配送点,超时1小时处罚货款30%,超时2小时处罚货款60%,若当天未配送处罚货款100%,乙方如5次及以上配送超时或3次及以上未配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 甲方将不定期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对中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超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标准的,送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不合格的,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如产生严重后果的,需承担法律责任。
(11) 在供货过程中如出现因食用乙方提供的商品导致食源性疾患或集体中毒事故等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索取赔偿。
(12) 如乙方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或不能按清单配送,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13) 为了保障甲方食品安全,合同期间乙方因货物质量问题遭受政府部门处罚或者造成任何食品安全事故(无论是否涉及甲方所购买的货物),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14) 乙方配送人员在配送货物过程中遭受的任何伤害或造成的任何损害,均由乙方负责。
(15) 评价与考核
甲方每月对所有中标单位进行综合评价与考核,评价与考核内容包括合同期内的中标配送数量、配送服务质量、产品品质、食堂(餐厅)投诉次数等。年内95 分以上不低于6 个月,超过 3 次评分在 80 分以下的,甲方有权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
(16)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根据甲方实际需求,中标供货商应按时、按质、按量将甲方所订购物资送达指定地点。如遇临时订购物资,则中标供货商须能在接到采购计划后3个小时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
四、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服务期限: 2023 年7月1 日---- 2024年7 月1 日
2、服务地点: 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3、服务方式: 乙方承担所有运费将甲方所需要产品配送至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
1、限价定价规则:
甲方每个周期(一般为十天)最后两个工作日以邵阳沃尔玛、佳惠、步步高三家超市(可根据情况协商调整)采集的同类商品平均价格作为限价定价依据。乙方若不认同确认的限价,可提出异议进行协调或共同参与调价。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周期进行调整。
2、结算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每月结算付款一次,次月上旬结算本月货款。甲方食堂按照实际配送数量进行结算,商品结算单价为按照限定价规则确定的基准价乘以(1-3%)=97%(折扣率)结算时乙方需提供正规、合法的税务发票。
六.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中止与终止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
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4、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5、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6、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7、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9、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配合另一方预防损失,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九、争议解决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服务响应一览表
(6)投标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
(7)相关服务方案
十一、附则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 份,财政监管部门 1 份,代理机构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6 月 30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
(1)粮食加工品(1.小麦粉 2.大米 3.面条 4.食品添加剂)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食用植物油、 2.食用油脂制品、3.食用动物油脂)
(3)鲜肉类及肉制品(1.鲜猪、牛、羊肉及副产品;2. 热加工熟肉制品、 3.发酵肉制品 4. 腌腊肉制品)
(4)调味品及南货(1.酱油、2.食醋、 3.味精、4.酱类、 5.调味料、6.蔬菜制品、7. 水果制品、 8.食糖、
9.水产制品、 10.淀粉及淀粉制品、 11.方便食品、12.饼干、13.罐头、14.鸡蛋、蛋制品、 15.乳制品、
16 豆奶)
(5)速冻食品(1.速冻米面制品 2.速冻调制食品(预制调理肉制品) 3.速冻其他食
品(动物性食物、果蔬制品))
(6)家禽类(鸡、鸭、鹅、养殖性禽类)
(7)果蔬类(鲜蔬菜、水果类)
(8)海、水产品类(鲜海、水养殖产品(鱼、虾、蛙、贝类等))
(9)豆制品
(10)鲜米粉(面)(干米粉、面皮、馄饨皮)食品耗材类:
采购合同编号:SYXFCG-2023-04
甲方(全称): 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甲方)
供应商(全称): 邵阳市双清区智鑫冷冻食品批发行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伙食集中配送项目(第二次)
(2)采购代理编号:邵财采计【2023】300010
(3)项目内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鲜肉类及肉制品、调味品及南货、速冻食品、家禽类、果蔬类、海、水产品类、豆制品、鲜米粉。(详见附后清单)
因本项目因食堂物资供应人数和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结算以甲方实际采购金额为准。
二、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
(1)乙方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由于甲方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遵守甲方各项规定。
(3)在合同履行期间保证对甲方的货物供应,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不得拒绝甲方分配的任务。乙方在服务期内没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的,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协议义务时,或乙方的资质在服务期内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要求的,甲方均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根据采购及业务发展需要,可通过招标适当增补其他乙方没有的专业类别商品,甲方无需通知原乙方且不予任何补偿。
(5)乙方不得将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签订合同后,甲方可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对乙方生产或配送等场所进行查访,如发现场所与乙方投标文件中所描述及承诺内容不符,乙方必须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乙方供货资格。整改完毕后并经甲方确认,恢复其供货资格。
2、服务说明
配送内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鲜肉类及肉制品、调味品及南货、速冻食品、家禽类、果蔬类、海、水产品类、豆制品、鲜米粉、一次性用品、食堂易耗品等。如遇特殊用餐情况,甲方须乙方协助甲方配送熟食类、外卖类等食物,乙方必须服从。
3、货物质量要求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配送菜品的多样性和季节性,并保证新鲜。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得为转基因食品。
4、采购明细
见附件:具体标的明细
注: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提前一天确定所需货品的种类和数量,并采购清单之外的产品。
三、其他要求及责任追究
(1) 贮存运输条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
(2)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在交货地对乙方提交的合同商品进行检验。如果乙方提交的物资产品与要求不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或退货,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退换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乙方在交货地点卸货完毕,甲方当场验收。
(4) 甲方收货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合同商品质量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甲方在使用商品时发现因合同商品有变质、腐烂、异味等任何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承担责任。
(5) 本合同所采购的物资因其自身特点导致甲方无法在验收当时发现其质量问题,如甲方在使用期间内发现上述商品问题,则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提供换货或退货处理,在此种情况下乙方无权以甲方已签收作为已交付合格商品的抗辩。
(6) 数量(重量)以甲方验货过磅签收为准。
(7) 乙方保证按甲方要货计划供货,如属市场缺货,乙方应提前一天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换其他品种。
(8) 如甲方发现乙方价格过高、送货不及时、货物不新鲜等违约现象,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索取赔偿。
(9) 中标人应按照约定时间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指定配送点。如果因送货地点错误、送货时间延误而造成延误交货时间,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中标人必须在配送日的当天上午9点之前将采购的物资送至甲方指定配送点,超时1小时处罚货款30%,超时2小时处罚货款60%,若当天未配送处罚货款100%,乙方如5次及以上配送超时或3次及以上未配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 甲方将不定期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对中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超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标准的,送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不合格的,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如产生严重后果的,需承担法律责任。
(11) 在供货过程中如出现因食用乙方提供的商品导致食源性疾患或集体中毒事故等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索取赔偿。
(12) 如乙方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或不能按清单配送,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13) 为了保障甲方食品安全,合同期间乙方因货物质量问题遭受政府部门处罚或者造成任何食品安全事故(无论是否涉及甲方所购买的货物),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14) 乙方配送人员在配送货物过程中遭受的任何伤害或造成的任何损害,均由乙方负责。
(15) 评价与考核
甲方每月对所有中标单位进行综合评价与考核,评价与考核内容包括合同期内的中标配送数量、配送服务质量、产品品质、食堂(餐厅)投诉次数等。年内95 分以上不低于6 个月,超过 3 次评分在 80 分以下的,甲方有权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
考核细则(满分100 分) | |||
项类 | 评分细则 | 扣分 | 备注 |
产品要求 | 没有及时报价的,每次扣3 分 | 3 | |
报价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3 分 | 3 | | |
配送要求 | 在协议供货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供货,每次扣3 分 | 3 | |
实际配送货物少于订购数量且不能及时补充的,每次扣1 分 | 1 | | |
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实际配送的货物与订购货物种类、质量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每次扣5 分 | 5 | | |
质量要求 | 造成食物中毒等 | | 该项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
食品质量不符合要求,出现质量问题(肉类出现不正常气味的、蔬菜出现大批腐烂或黄叶的) | 5 | | |
相应批次的货物未能提供相关合格检验证明的,每次扣10 分 | 10 | | |
滥用或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发现使用劣质原料、抗生素、激素等有害物质,每次扣8分 | 8 | | |
货物品质不符合要求,并未能及时更换的,每次扣3 分 | 3 | | |
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 未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每次扣10 分 | 10 | |
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每次扣5 分 | 5 | | |
满意度要求 | 被用户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宗扣2 分 | 2 | |
被媒体负面曝光且属实的,每宗扣10 分 | 10 | | |
其他 | 有违反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其它违约事件的,每发现1 次,需按违约性质并结合上述违约类别,每次扣 5 分 | 5 | |
(16)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根据甲方实际需求,中标供货商应按时、按质、按量将甲方所订购物资送达指定地点。如遇临时订购物资,则中标供货商须能在接到采购计划后3个小时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
四、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服务期限: 2023 年7月1 日---- 2024年7 月1 日
2、服务地点: 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3、服务方式: 乙方承担所有运费将甲方所需要产品配送至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
1、限价定价规则:
甲方每个周期(一般为十天)最后两个工作日以邵阳沃尔玛、佳惠、步步高三家超市(可根据情况协商调整)采集的同类商品平均价格作为限价定价依据。乙方若不认同确认的限价,可提出异议进行协调或共同参与调价。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周期进行调整。
2、结算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每月结算付款一次,次月上旬结算本月货款。甲方食堂按照实际配送数量进行结算,商品结算单价为按照限定价规则确定的基准价乘以(1-3%)=97%(折扣率)结算时乙方需提供正规、合法的税务发票。
六.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中止与终止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
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4、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5、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6、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7、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9、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配合另一方预防损失,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九、争议解决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服务响应一览表
(6)投标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
(7)相关服务方案
十一、附则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 份,财政监管部门 1 份,代理机构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6 月 30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
(1)粮食加工品(1.小麦粉 2.大米 3.面条 4.食品添加剂)
名称 | 质量标准 | 基本要求 | 计量单位 |
大米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米) GB1354-2018标准 | 1、色泽:符合应有品种的色泽,呈透明、半透明 或白色,有光泽; 2、形状:符合应有品种的粒形; 3、气味:具有新鲜米的特有香气,无异味; 4、滋味:生米无异味,煮熟后有鲜香味; 5、外来杂物:无; 6、非转基因大米; 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718-2018。 | 公斤 |
小麦粉 | 符合GB 19295-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小麦粉国家质量标 准(GB1355-2005) | 1、灰分(干基) ,% ≤0.60,面筋量(14%水分)% ≥ 32.0,面筋指数≥ 70,水分≤ 14.5%;颜色泽 微黄色或白色,均匀不发暗,粉末细、具有正常的 面粉气味、手握面粉松手后松散不成团、味道正常, 无发酸、刺喉,咀嚼时没有牙碜感、无杂物,拥有 “SC”食品安全认证、非转基因源料加工;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718-2011;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718-2011。 | 公斤 |
面条 | LS/T 3212-2014 挂 面标准 | 1、符合 GB 19295-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小麦 粉国家质量标准(GB1355-2005);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1;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718-2011。 | 公斤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食用植物油、 2.食用油脂制品、3.食用动物油脂)
名称 | 质量标准 | 基本要求 | 计量单位 |
食用植 物油 | 符合 GB15680 标准 和《食用植物油卫 生 标 准 》 (GB2716-2018)及 相关标准 | 1、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 2716-2005(具有产品 正常的色泽,澄清透明,气味口感较好,无焦臭、 酸败及其他异味,密封良好,无沉淀,产品标识规 范,拥有“SC”食品安全认证, 非转基因源料加工) ;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718-2011; 3、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8050-2011。 | 公斤或升 |
食用油 脂制品 | 符 合 GB 15196-2015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718-2011;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8050-2011。 | 公斤或升 |
食用动 物油脂 | 符 合 GB 10146-2015 | 1、色泽:具有特有的色泽,呈白色或微黄,无污 渍;2、滋味、气味:具有特殊的气味、滋味,无 酸败及其他气味;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718-2011。 | 公斤或升 |
(3)鲜肉类及肉制品(1.鲜猪、牛、羊肉及副产品;2. 热加工熟肉制品、 3.发酵肉制品 4. 腌腊肉制品)
名称 | 质量标准 | 基本要求 | 规格 | 计量单位 |
鲜猪肉及 副产品 | 符 合 GB 2707-2016 标准 | 24 小时内屠宰的冷鲜肉;提供产品时必须 出具有供货企业或供货人名称相符的《动 物检验检疫证明》《肉品品质检验报告》, 猪肉要有动物检疫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 检验合格验讫印章。 | 一级 | 公斤 |
鲜羊肉及 副产品 | 符合GB2707 GB 2707-2016 标准 | 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提供产品时必须出具有供货企业或供货人名称相符 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 一级 | 公斤 |
鲜牛肉及 副产品 | 符 合 GB 2707-2016 标准 | 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提供产品时必须出具有供货企业或供货人名称相符 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 一级 | 公斤 |
热加工熟 肉制品 | 符合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 GB 2726-2016 |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异臭,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无焦斑和霉斑。 | 一级 | 公斤 |
发酵肉制 品 | 符合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 GB 2726-2016 | 1、发酵灌肠、火腿制品: 表体干燥, 具 有产品固有形态, 表面有自然皱纹, 断面 组织严密,切面平整; 2、断面肥肉呈乳白色, 瘦肉呈红色、暗 红色或其他应有的色泽。 | 一级 | 公斤 |
腌腊肉制 品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腌腊肉制 品 GB2730-2015 | 1、外观: 外表光洁、无粘液、无霉点。 灌肠制品的肠衣干燥且紧贴肉具有该肉 制品应有的光泽; 2、色泽:切面的肌肉 呈红色或暗红色, 脂肪呈白色; 3、组织 状态:组织致密,有弹性,无汁液流出, 无异物; 4、具有该产品固有的滋味和气 味,无异味,无酸败味。 | 一级 | 公斤 |
(4)调味品及南货(1.酱油、2.食醋、 3.味精、4.酱类、 5.调味料、6.蔬菜制品、7. 水果制品、 8.食糖、
9.水产制品、 10.淀粉及淀粉制品、 11.方便食品、12.饼干、13.罐头、14.鸡蛋、蛋制品、 15.乳制品、
16 豆奶)
名称 | 质量标准 | 基本要求 | 计量单位 |
酱油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718-2011;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 件/瓶 |
食醋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718-2011;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 件/瓶 |
味精 | 谷氨酸钠(味精)GB/T 8967-2007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718-2011;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 件/包 |
酱类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18-2014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718-2011;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3、其他酱类符合相关标准SC/T 3602-2002NY/T1070-2006NY/T958-2006GB/T22474-2008 LS/T3220-1996 SB/T10296-2009QB 1733.4-1993SB/T 10459-2008NY/T 431-2009等。 | 件/瓶 |
调味 料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GB 1013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21-2015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GB 31644-2018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718-2011;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 件/瓶 |
蔬菜 制品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096-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2714-2015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718-2011;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3、大豆蛋白制品SB/T10649-2012 泡菜SB/T 10756-2012。 | 件/包 |
水果 制品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淀粉糖GB 1520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718-2011;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 件/瓶 |
食糖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 糖GB13104-2014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718-2011;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 件/包 |
水产 制品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GB10136-2015 ;干海带 SC/T3202-2012;虾米 SC/T3204-2012;淡菜 SC/T3209-2012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718-2011;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 件/包 |
淀粉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 |
及淀粉制 品 | 食用淀粉GB 3163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制品GB 2713-2015 | 7718-2011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 件/包 |
方便 食品 | 米饭、米粥、米粉制品 SB/T10652-2012 方便面GB17400-2015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718-2011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 件/包 |
饼干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710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面 筋制品GB 2711-2014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718-2011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 件/包 |
罐头 | 食品国家标准 罐头 GB7098-2015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718-2011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 件/瓶 |
鸡蛋、蛋制 品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 、蛋与蛋制品GB 2749-2015 2 、咸 鸭蛋黄SB/T 10651-2012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718-2011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3、真空软包装卤蛋制品SB/T 10369-2012 4、皮蛋GB/T 9694-1988 | 件/包 |
乳制 品 | 干酪GB 5420-2010 生乳GB19301-2010 | 发酵乳GB19302-2010 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 灭菌乳GB 25190-2010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GB 19646-2010 | 件/包 |
豆奶 | 符合 国家标准 GB/T30885 | 符合国家标准《植物蛋白饮料豆奶和豆奶饮料》 的规定,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 | 件/包 |
(5)速冻食品(1.速冻米面制品 2.速冻调制食品(预制调理肉制品) 3.速冻其他食
品(动物性食物、果蔬制品))
名称 | 质量标准 | 基本要求 | 计量单位 |
速冻米 面制品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2011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 件/公斤 |
速冻调 | | | |
制食品 | SB/T10379-2012速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 |
(预制 | 冻调制食品 | 7718-2011; | 件/公斤 |
调理肉 | |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 |
制品) | | | |
速冻其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 |
他食品 |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 7718-2011; | 件/公斤 |
(动物 | GB2733-2015 |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 |
性食物、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 |
果蔬制 | 鲜(冻)畜、禽产品 | | |
品) | GB2707-2016 | | |
(6)家禽类(鸡、鸭、鹅、养殖性禽类)
名称 | 质量标准 | 基本要求 | 计量单位 |
养殖性 禽肉类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 GB2707-2016 | 鲜活、无病态;无异味、无注水; 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 件/公斤 |
(7)果蔬类(鲜蔬菜、水果类)
名称 | 质量标准 | 基本要求 | 计量单位 |
叶菜类 | 茎叶挺实、质地鲜嫩、无明显黄叶、腐叶与多泥根、水份充足, 无萎蔫、不成熟现象。 | 公斤 | |
瓜类 | 瓜形大小粗细均匀、规则谐调、成熟新鲜、外皮无斑点、无软化、 腐烂等现象,不使用催熟记、色素等。 | 公斤 | |
根茎类 | 根茎挺实、无软化、腐烂、色泽正常、无侧芽萌生现象。 | 公斤 | |
果菜类 | 无腐烂、色泽鲜艳光亮、成熟度适中、形状正常、外皮无斑点、 无软化、腐烂等现象。不使用催熟剂、色素等。 | 公斤 | |
豆角类 | 生鲜豆类、无变质、坏色、异味、杂质、豆荚饱满、外皮无斑点, 色泽鲜艳光亮。 | 公斤 | |
水果类 | 所有水果须具有同一类品种的特征、果实新鲜、形状尚完整、皮色清洁、果实饱满度为 80%左右、果皮表面不得有斑点、不失水份、果实到达生理成熟度、无裂果、腐烂、无机械损伤、无病虫 害果、大小均匀,所需要水果及验收标准详见清单: | 公斤 | |
蔬菜类必须符合《蔬菜上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毒快速检测方法》(NY/T448)的标准(需 注明蔬菜产地、生产者、数量等。) |
(8)海、水产品类(鲜海、水养殖产品(鱼、虾、蛙、贝类等))
名称 | 质量标准 | 基本要求 | 规格 | 计量单位 | |
活草鱼 活雄鱼等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 | 眼球饱满凸出,角膜光亮透明。鳃盖紧闭,鳃丝鲜红清晰,粘液润滑透明,无异味。指压背侧肌肉,肌 肉紧实富有弹性,不留指痕。鳞片 有光泽,纹理清晰,紧贴鱼体,不易剥落。 | 2公斤左右/ 条 | 公斤 | |
活鳅鱼 活鲶鱼等 | 鱼体光泽,表体无损伤,粘液润滑透明,无异味。 | | 公斤 | ||
活基围虾及鲜活贝 类等 | | 活虾应活蹦乱跳、澄清而有光泽;鲜活贝类,颜色应鲜艳湿润,壳体完整无损,双壳紧闭,用手掰不开,或双壳自动裂开,稍有触及则立即闭合。 | | 公斤 |
(9)豆制品
名称 | 质量标准 | 基本要求 | 规格 | 计量单位 |
豆腐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GB 2712-2014 |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异臭,具有产品应有的形状,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无焦斑和 污渍。 | | 公斤 |
香干 | | 公斤 | ||
熏制豆 制品 | | 公斤 |
(10)鲜米粉(面)(干米粉、面皮、馄饨皮)食品耗材类:
名称 | 质量标准 | 基本要求 | 规格 | 计量单位 |
鲜米粉(面)(干米粉、面皮、馄饨 皮) | 1、符合: DB53/231-2007鲜面条 米粉参照DBS45/ 032-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调制 鲜湿米粉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米)GB1354-2009 标准。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1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718-2011 | | 件/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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