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cg-2022102400812
预算金额934.00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鸿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110.6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21024008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鸿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增容配电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21024008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增容配电工程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详见招标文件 1 1106994.04
 合计金额小写: 1106994.04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万零陆仟玖佰玖拾肆元肆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分项报价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品牌 规格型号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一、 外线部分 155069.68
1 电缆保护管 m 30.00 沃开节能 CPVC-167*6MM 70.75 2122.50
2 10KV电缆(YJV22-3*300) m 30.00 恒飞电缆 YJV22-3*300 749.68 22490.40
3 10KV电缆(YJV22-3*50) m 385.00 恒飞电缆 YJV22-3*50 135.34 52105.90
4 10kV电力电缆户内头 2.00 长缆电工 3x300mm2 2222.52 4445.04
5 高压电力电缆中间头 1.00 长缆电工 3x300mm2 3481.56 3481.56
6 电力电缆头(3*50高压户内电缆头) 4.00 长缆电工 3*50高压户内电缆头 1320.39 5281.56
7 电力电缆头(3*50高压电缆前肘型头) 1.00 长缆电工 3*50高压电缆前肘型头 2358.94 2358.94
8 电力电缆头(3*50高压电缆中间头) 1.00 长缆电工 3*50高压电缆中间头 2296.55 2296.55
9 10kV电缆防爆盒 1.00 长缆电工 3*300mm2 8451.51 8451.51
10 10KV电缆拉管 m 1.00 鸿齐电力 4孔拉管 PE-150*4 934.1 934.10
11 10KV电缆普通工作井 2.00 鸿齐电力 2740*1940*2000mm 12399.33 24798.66
12 10KV电缆T工作井 1.00 鸿齐电力 2740*2440*2000mm 21715 21715.00
13 电缆调试 系统 2.00 鸿齐电力 2293.98 4587.96
二、 安装部分 839829.27
14 干式变压器安装 1.00 佛山胜鼎 SCB11-630KVA,带外壳、风机、温控 180848.39 180848.39
15 高压开关柜 6.00 湖南科立 KYN28A-12,落地式,800*1500*2300 31335.84 188015.04
16 低压开关柜 4.00 湖南科立 GCK,落地式,800*1000*2200 31769.02 127076.08
17 直流电源屏 1.00 泰美科技 GZDW-40AH 26274.08 26274.08
18 带形母线铜母排 m 16.00 泰盈铜排 TMY-8*80 1027.89 16446.24
19 高压计量、GPSF远抄装置 个/套/台 3.00 电力局提供 计量2个,远抄装置1个 13104.96 39314.88
20 10KV电缆(YJV22-3*50) m 15.00 恒飞电缆 YJV22-3*50 134.87 2023.05
21 10KV电缆(YJV22-3*70) m 8.00 恒飞电缆 YJV22-3*70 186.15 1489.20
22 10KV电力电缆头(3*50) 2.00 长缆电工 3*50 1320.39 2640.78
23 10KV电力电缆头(3*70) 2.00 长缆电工 3*70 1489.08 2978.16
24 低压电力电缆(YJV-4*25) m 150.00 恒飞电缆 YJV-4*25 92.95 13942.50
25 低压电力电缆(YJV-4*50) m 50.00 恒飞电缆 YJV-4*50 178.06 8903.00
26 低压电力电缆(YJV-4*120) m 100.00 恒飞电缆 YJV-4*120 397.08 39708.00
27 低压电力电缆(YJV-4*185) m 50.00 恒飞电缆 YJV-4*185 606.64 30332.00
28 低压电缆头(4*25) 3.00 浙江振欣 4*25 197.8 593.40
29 低压电缆中间头(4*25) 3.00 浙江振欣 4*25 281.15 843.45
30 低压电缆头(4*50) 1.00 浙江振欣 4*50 347.55 347.55
31 低压电缆中间头(4*50) 1.00 浙江振欣 4*50 568.28 568.28
32 低压电缆头(4*120) 2.00 浙江振欣 4*120 406.61 813.22
33 低压电缆中间头(4*120) 2.00 浙江振欣 4*120 684.19 1368.38
34 低压电缆头(4*185) 1.00 浙江振欣 4*185 604.64 604.64
35 低压电缆中间头(4*185) 1.00 浙江振欣 4*185 1200.32 1200.32
36 配线(BV-2.5mm2) m 100.00 恒飞电缆 BV-2.5mm2 5.05 505.00
37 配线(BV-4mm2) m 100.00 恒飞电缆 BV-4mm2 5.95 595.00
38 配线(YJV-150mm2) m 75.00 恒飞电缆 YJV-150mm2 194.4 14580.00
39 控制电缆(ZR-KVVRP-7*1.5mm2) m 120.00 恒飞电缆 ZR-KVVRP-7*1.5mm2 23.38 2805.60
40 控制电缆(KVVRP-4*1mm2) m 168.00 恒飞电缆 KVVRP-4*1mm2 14.77 2481.36
41 控制电缆(ZR-KVVRP-10*1.5mm2) m 90.00 恒飞电缆 ZR-KVVRP-10*1.5mm2 29.2 2628.00
42 基础槽钢安装 27.00 鸿齐电力 60*6槽钢制作 48.47 1308.69
43 接地极 20.00 鸿齐电力 40*4扁铁制作 188.08 3761.60
44 接地母线 m 100.00 鸿齐电力 40*4角钢制作 66.53 6653.00
45 电缆支架 30.00 鸿齐电力 50*5槽钢制作 127.18 3815.40
46 电力变压器系统 系统 1.00 鸿齐电力 变压器调试 1362.51 1362.51
47 送配电装置系统(10KV) 系统 1.00 鸿齐电力 断路器调试 2277.26 2277.26
48 送配电装置系统(1KV) 系统 1.00 鸿齐电力 接地调试 460.93 460.93
49 全套安全工器具 1.00 兴来工 绝缘鞋2双,绝缘手套2副,绝缘接地线2个,安全工具柜1个 4775.59 4775.59
50 绝缘垫 m2 30.00 兴来工 绝缘垫5mm 76.38 2291.40
51 变压器基础砌筑 1.00 鸿齐电力 1.砖品种、规格、强度等级:MU7.5砖; 2.砂浆强度等级:M5水泥砂浆; 3.内壁20mm厚1:3水泥砂浆抹面; 4.预埋件:-10厚承重钢板,d12圆钢: 5.C20现浇砼:浇筑、养护、模板安装拆除; 4584.58 4584.58
52 户外低压电缆沟 m 25.00 鸿齐电力 400*600 1115.19 27879.75
53 配电间高压电缆沟 m 18.00 鸿齐电力 800*800 264.27 4756.86
54 配电间低压电缆沟 m 7.00 鸿齐电力 600*600 256.75 1797.25
55 高低压屏柜基础座、电缆沟开挖砌筑 m 30.00 鸿齐电力 1375.53 41265.90
56 灭火器 1.00 江西长征消防 5Kg 606.47 606.47
57 空调器(带除湿功能) 1.00 格力 落地式,3p 11715.76 11715.76
58 轴流通风机 2.00 众商通风 轴流通风机 2470.36 4940.72
59 防火涂料、防火堵料 千克 100.00 鸿齐电力 56.5 5650.00
三、 单价措施项目费 2240.57
60 脚手架搭拆 1.00 鸿齐电力 2240.57 2240.57
四、 总价措施项目费 1595.49
五、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 6799.05
六、 其他项目费 10056.80
七、 税金 91403.18
…… ……
合计报价 1106994.04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通知发出后中标人必须在6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2 履行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含货物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投标总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费、施工费、材料费、地沟挖建费、安装调试费、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管理费、测试验收费、维修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费、各类保险费、税金等为完成项目至“交钥匙”所需的所有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项目完工交付并通过履约验收后一个月内凭正式发票付总合同款的97%,余款3%在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一个月内凭正式发票无息一次性支付。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银德支行(湖南鸿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80014370430901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整体项目质保期为2年。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详见其他条款。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详见其他条款。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质量保证、技术标准、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1.1、乙方所供设备,必须包含采购清单中所有设备,但不限于清单内设备,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材料。必须符合现行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家规范、技术和质量检测标准。
11.1.2、乙方所供设备,应保证是原装正品,且具有相应的知识产权或具有销售合同产品、设备的授权及资质,保证甲方的使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益;所有产品必须完全符合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在使用过程中,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人员伤亡和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责任。
11.1.3、乙方所供设备,需提供齐备的装箱单、出厂证明、检验合格证、原厂商保修证等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易损配件清单。
11.1.4、所供设备的供电方式、环境温度、湿度及相关要求,必须符合甲方指定安装地点的实际要求,并必须随设备明确说明。
11.1.5、所供设备应具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安装使用和维护手册。具备完整的操作规程。乙方应随设备提供完整的产品说明及相应的技术文件资料,其中包括设备出厂检验证书、合格证、使用说明、设备操作、维修及维护手册、保修卡、装箱单等,若上述资料没有随设备提供或提供不完整,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及时提供。
11.1.6、乙方须提供配电示意图,开关柜回路编号须与设计图一致。
11.1.7、乙方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1.1.8、乙方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在此期间产品的灭失、损毁等风险均由乙方予以承担。
11.1.9、乙方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1.1.10、乙方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11.1.11乙方需负责与供电部门的外线正式用电时的协调各项工作。
11.1.12乙方须配合电力、消防部门验收,直至达到电力、消防验收要求,若整改3次无法达到验收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11.2、安装调试
11.2.1、乙方负责所有设备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由此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均由乙方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2.2、乙方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甲方取得联系,以便甲方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乙方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并应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在进行安装调试过程中,应遵守相应的操作规范,并在安装周围树立警示牌,若因乙方人员原因导致乙方及乙方人员、甲方及甲方人员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2.3、项目完成后天内,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及甲方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甲方。
11.3测试验收
11.3.1、本项目按照长沙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的规定进行验收。
11.3.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11.3.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11.3.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或使用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或使用单位可终止合同,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还有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额3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且甲方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1.3.5、未经甲方现场验收并签字的设备、材料一律不得使用。
11.4、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1.4.1、质保期要求:整体项目质保期为2年。
11.4.2、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11.4.3、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要求乙方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需要现场服务的,维修人员应在6小时内解决故障问题(如相关货物原厂在投标时有响应时间保证的,以响应文件的响应时间为准),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其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无法及时修复,乙方将提供同容量的备机供甲方使用直至产品修复或甲方有权邀请其他供应商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不得以此拒绝履行剩余质保服务。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且费用由乙方承担。
4)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5)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于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6)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5)质保期内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维修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抵扣。在质保期内的现场服务,不再额外收取费用,质保期外的现场服务收费标准及项目,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6)在保质、保修期内,同一设备、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或者质保期内出现3次故障的,乙方必须无条件地免费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设备,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甲方和使用方的损失。
(7)项目移交使用单位后,乙方指派至少一名专业工程师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11.5保密条款
乙方以及其提供的人员对在履行运维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以及其他资料等秘密负有永久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秘密泄露给甲方以外的第三者。若乙方违反保密条款,对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11.6违约责任
11.6.1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合同款项。如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合同款项,以欠付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6.2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合同约定按时按量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通过电力、消防验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万分之四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应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已支付的费用乙方应原路退回,且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3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补足。
11.6.3乙方交付产品型号、数量、规格、种类、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若导致项目逾期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若连续两次提供产品型号、数量、规格、种类、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无权收取任何款项,并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6.4乙方履行合同其他义务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按【10000 】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拒绝整改或无法整改或逾期整改或逾期完成合同义务达【 3 】次以上或履行合同义务不达标达【 3 】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应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且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3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补足。
11.6.5乙方未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的,除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支付甲方为维权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保函费、执行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11.7其他
11.7.1乙方承诺其具备承接合同所涉义务的资质和相关技术条件,能切实履行合同义务,并自愿提交工商登记资料和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交甲方存档备查。
11.7.2乙方应当亲自组织人员履行合同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承接。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禁止使用甲方名义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
11.7.3乙方应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11.7.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7.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后生效。
11.7.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7.7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需要经得双方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1.7.8合同载明的地址、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系电话、联系人)系接收文件、函告、通知以及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判决书、裁定书、开庭通知、举证通知等)的合法途径,一方向上述地址送达,专人送达的,签收之日为送达日,邮寄送达的,邮寄三日后即视为送达(若退回的,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电子邮件送达的,自邮件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一方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不发生地址、联系方式变更的法律后果。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县特立路96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殷家冲街89号上源湘江华庭3栋第20层

法定代理人: 刘宗奇 法定代理人: 杨赛

委托代理人: 张志超 委托代理人: 常金

电话: 0731-84015780 电话: 0731-85503446

传真: 0731-84024675 传真:


附件列表:
3.疾控与鸿齐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清洁稿2022.12.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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