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盘锦市环境空气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空气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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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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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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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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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张鹤腾
标书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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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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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盘锦市环境空气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2024-02-0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盘锦市环境空气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1-30 至 2024-02-21
撰写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撰写人:
张鹤腾
(盘锦市环境空气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1100-071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盘锦市环境空气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本项目编号为:JH23-211100-07161
招标文件内部公告部分的项目编号书写错误,现更正为:JH23-211100-07161
与外网公告和招标文件首页的项目编号保持一致。
其余不变,特此澄清。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04日 10时0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D座
联系方式:
0427-2807775,18342779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0427-8650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鹤腾
电;话:
0427-865008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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