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110kV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施工[A3302010220020574004001]
金额
35501.8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8-330200-04-01-430532
预算金额35501.88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洁莹0574-8388848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顺杰
中标公司宁波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35501.88万元
中标联系人孙宝法
公告正文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110kV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施工[A3302010220020574004001]
信息发布时间:2024-08-27 17:04:30 【字号 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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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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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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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8-330200-04-01-43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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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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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张洁莹、柯宁
电话:0574-83888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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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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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鸣柳苑12幢20号1702室
联系人:董顺杰、殷崇珊、钱丽娟、徐新宇
电话:0574-8826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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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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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110kV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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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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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20102200205740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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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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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②具备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③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④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 一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3.4 其他要求:3.4.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3 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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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1 | 宁波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宁波旭意建设有限公司 | 355,018,800.00元 | 621天 |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 孙宝法 |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浙1332014201746570 | 符合要求条件 |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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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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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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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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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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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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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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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至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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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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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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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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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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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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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室九(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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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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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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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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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87187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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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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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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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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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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