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2年新光快速路维修改造专项监理采购公告
金额
74.8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p招采〔2023〕018号
预算金额74.83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工020-3617345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0
公告正文
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新光快速路维修改造专项监理
   (二) 项目编号:NP招采〔2023〕018号
   (三) 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748372.39元。
   (四) 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满。
   (五)项目类别:服务类
   (六)项目概况:
新光快速路是广州市一条南北向的快速路,主线全长15.567km,北起海珠区江海大道,南至番禺区光明路,途经海珠区的大塘、石榴岗、沥滘,番禺区的厦滘、大石、礼村、汉溪、里仁洞、榄塘等村镇。设有新光大桥(特大桥)、石榴岗大桥、三枝香大桥、龙潭立交、南洲立交、厦滘立交、南大路立交、汉溪立交、金山大道立交、新光隧道等。主线道路双向8车道,大桥、高架桥、隧道双向6车道,道路两侧设置有2~5m人行道。
本次改造项目主要包括对新光快速路有病害的匝道路基路面进行维修(针对龙潭立交、南洲立交、厦滘立交、汉溪立交及金山立交匝道沥青路面存在较严重的病害,如线裂、网裂、坑槽、剥落及路基局部不密实等)、对沿线桥梁有病害的部位进行维修、对沿线暴雨情况下部分路面容易水浸位置进行维修改造、对部分路段照明、监控不完善的地方进行维修改造、在新光快速路大石段(大石地铁站西侧)增设声屏障,建安费约为3210.52万元。
(七)监理工作内容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施工安全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供应商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四、投标登记时间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一)投标登记时间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 7 月 20 日00:00-2023年 7 月 24  日17:00。
    (二)投标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供应商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文本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登记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④ 付款截图。
  (三)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请扫描附件3中的二维码进行采购文件费用的支付(请备注项目名称简称+供应商名称简称,并将支付截图随登记资料上传至采购代理邮箱),时间以费用到账时间为准,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指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二)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三)供应商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四)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联系电话:020-89160870)。
(六)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七)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 现场考察及答疑会
   (一)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二)本项目不召开现场招标答疑会。
七、 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 8 月 10 日09:00。
    (二)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 8 月 10 日上午09:00-10:0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供应商可登录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四)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八、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投标登记的供应商不足3名时,采购人有权选择以下方式之一:⑴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长的登记时间内,已登记供应商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供应商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或⑵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不再采购。
     九、 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B区6楼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401036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道北环路87号2号楼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36173451
    邮箱:GZJZZBDL@163.com
 
 
采购人:广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 7 月 20 日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相关附件
公告附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docx公告附件3:支付二维码..pdf公告附件2:授权委托证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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