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理工大学期刊印刷服务(CQS22C00710)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7/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理工大学期刊印刷服务(CQS22C00710)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号:
CQS22C00710 采购执行编号:
1708-BZ2200460589AFS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重庆理工大学期刊印刷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紫石东南印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道99号27幢2号(盈田?蔡家工谷27-2号)
中标(成交)金额: 2,164,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重庆理工大学期刊印刷服务 |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重庆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CAAI Transactions on Intelligence Technology》《创新与知识产权学报》印刷服务。 | 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的期刊印刷服务。 | 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2年。 | 通过采购人的验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殷勇 郭钢 崔风新 李弘毅 彭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24285.0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理工大学
采购经办人:杨成伟
采购人电话:023-6256034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6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周媛媛 谢沛诘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7262 67706795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5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媛媛 谢沛诘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707262 67706795
十、附件
公开招标—重庆理工大学期刊印刷服务CQS22C00710(终审稿).doc
公开招标—重庆理工大学期刊印刷服务CQS22C00710(终审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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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重庆理工大学招标项目名称:重庆理工大学期刊印刷服务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200460589AFS项目号:CQS22C00710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二、资金来源-3-一、招标项目内容-3-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目录二O二二年六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八、联系方式-5-七、投标有关规定-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五、投标保证金-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
四、样品递交及退还要求-7-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6-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6-一、招标项目一览表-6-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6-九、其他-5-
一、资格审查-9-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9-三、付款方式-8-二、报价要求-8-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考核方式-8-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8-
一、投标人-14-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4-五、废标条款-13-四、无效投标条款-12-三、评标标准-10-二、评标方法-9-
七、中标-17-六、定标-16-五、评标-16-四、开标-16-三、投标文件-14-二、招标文件-14-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1-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0-十一、签订合同-19-十、交易服务费-19-九、采购代理服务费-18-八、询问、质疑和投诉-17-
五、资格文件-37-四、其他-31-三、商务文件-28-二、服务文件-26-一、经济文件-24-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23-
预算内资金,预算金额为221万元。二、资金来源一、招标项目内容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理工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理工大学期刊印刷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n\n\n\n\n\n\n\n\n\n\n\n\n\n\n\n项目名称\n | \n最高限价\n(万元)\n | \n投标保证金\n(万元)\n | \n中标人数量\n(名)\n | \n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n |
\n重庆理工大学期刊印刷服务\n | \n221\n | \n2.21\n | \n1\n | \n工业\n |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投标人须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出版物印刷(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7日北京时间10:00(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6月16日)起五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投标保证金账户: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五、投标保证金(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七)开标时间:2022年7月7日北京时间10:00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n | |||||||
\n分包\n | \n银行信息\n | ||||||
\n01\n | \n账号1\n开户行\n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n账号\n8301098940187\n | \n账号1\n | \n开户行\n | \n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n | \n | \n账号\n | \n8301098940187\n |
\n账号1\n | \n开户行\n | \n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n | |||||
\n账号1\n | \n账号\n | \n8301098940187\n | |||||
\n银行行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n |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二)保证金退还方式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投标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69号电话:023-62560345联系人:杨成伟(一)采购人:重庆理工大学八、联系方式(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传真:023-67625920电话:023-6752324467707261邮编:400023联系人:唐玮文杰(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一、招标项目一览表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疫情防控期间,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其规定执行。九、其他
\n\n\n\n\n\n\n\n\n\n\n\n项目名称\n | \n数量/单位\n | \n备注\n |
\n重庆理工大学期刊印刷服务\n | \n1项\n | \n服务期:2年\n |
※(一)内容要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三)服务标准:通过采购人的验收要求。(二)服务要求: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的期刊印刷服务。(一)服务范围:《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重庆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CAAITransactionsonIntelligenceTechnology》《创新与知识产权学报》印刷服务。
(二)服务质量要求4.《创新与知识产权学报》季刊;每期600册;144页/期;尺寸210×297mm;封面200克金东哑粉纸,彩色双面印刷;覆哑膜;内页80克原浆纯质纸,彩色双面印刷;无线胶订。3.《CAAITransactionsonIntelligenceTechnology》季刊;每期600册;144页/期;尺寸210×297mm;封面200克金东哑粉纸,彩色双面印刷;覆哑膜;内页80克原浆纯质纸,彩色双面印刷;无线胶订。2.《重庆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月刊;每期600册;324页/期;尺寸210×297mm;封面200克金东哑粉纸,彩色双面印刷;覆哑膜;内页80克原浆纯质纸,彩色双面印刷;无线胶订。1.《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月刊;每期600册;204页/期;尺寸210×297mm;封面200克金东哑粉纸,彩色双面印刷;覆哑膜;内页80克原浆纯质纸,彩色双面印刷;无线胶订。
\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主要质量要求\n |
\n1\n | \n印刷质量:彩印色相饱和、版页整洁、墨色均匀,无错号、倒页、缺页、残页。无版芯歪斜、页码误差、接版误差、排版方式不当、字号不统一、墨色不均、套印不准、糊字、糊版、墨点脏点、掉网、平网发虚、透印、缺笔断划、图片清晰度差、粘脏等印刷缺陷。\n |
\n2\n | \n装订质量:无刀花、破头、脱胶、溢胶、野胶、侧胶不规范、圆背、书脊设计不合理、书脊歪斜、书脊平移、书脊翻背、书脊起皱、书脊不平、空背、覆膜起泡、八字折、折痕、折皱、裁切歪斜等装订缺陷。\n |
\n3\n | \n纸张质量:无纸张破损、纸张掉粉、纸张色差等缺陷。\n |
2.3《CAAITransactionsonIntelligenceTechnology》季刊,在每季度末月25日之前交货。2.2《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月刊,在每月25日之前交货。2.1《重庆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月刊,在每月20日之前交货。2.交货日期1.投标人要将期刊送至期刊社编辑部、邮政发行局和定点服务邮局等采购机构指定的其他地点。邮寄费、信封、邮寄单内容由采购人按时提供。凡出现漏寄、错寄由投标人负责补寄。封装邮寄后剩余杂志用牛皮纸包装,用包装绳打“#”字型送采购人指定地,每包须贴有标签(注明:刊名、年份、月份、期数、册数)。投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三)其他要求
1.样品清单列表(一)样品递交要求四、样品递交及退还要求2.5投标人必须保证按时完成印刷,签样后7个日历日内交货(含国家法定假日,编辑部必须提前7天交签发样电子版),印刷时间不超过7个日历日。2.4《创新与知识产权学报》季刊,在每季度末月25日之前交货。
\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样品名称\n | \n数量/单位\n |
\n1\n | \n自然科学版期刊\n | \n1本\n |
\n2\n | \n社会科学版期刊\n | \n1本\n |
\n3\n | \n英文版期刊\n | \n1本\n |
(二)样品退还要求4.样品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3.样品递交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2样品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无需密封,样品上须标注投标人名称,便于评审。2.1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内承印的学术类公开发行期刊(样品清单列表)表格中3类期刊作为样品,样品采用明标评审。2.样品评审方式
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2年。※(一)服务期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考核方式“※”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样品退还按照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执行。前三名中标候选人递交的样品由采购人带走作为验收依据,其余投标人的样品在评审完成后由投标人带回。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印刷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置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二、报价要求每次交货时各刊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国家及行业标准,以册为单位进行验收,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单。(三)验收方式服务地点: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69号明德楼6楼(二)服务地点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一、资格审查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中标人凭发票、项目验收报告向采购人结束货款,采购人每月支付一次货款,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三、付款方式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检查因素\n | \n检查内容\n | |
\n(一)\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 | \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 | \n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n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n |
\n(一)\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 | \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 | \n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n |
\n(一)\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 | \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 | \n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n |
\n(一)\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 | \n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n | \n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n |
\n(一)\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 | \n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 | \n1.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n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n |
\n(一)\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 | \n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 | \n |
\n(一)\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n | \n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n | \n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n |
\n(二)\n | \n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n | \n无。\n | |
\n(三)\n | \n投标保证金\n | \n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n |
(一)符合性审查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二、评标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注: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审因素\n | \n评审标准\n | |
\n1\n | \n有效性审查\n | \n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n | \n按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署、盖章。\n |
\n1\n | \n有效性审查\n | \n投标方案\n | \n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n |
\n1\n | \n有效性审查\n | \n报价唯一\n | \n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n |
\n2\n | \n完整性审查\n | \n投标文件份数\n | \n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n |
\n3\n | \n服务部分\n | \n投标文件内容\n | \n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n |
\n4\n | \n商务部分\n | \n投标文件内容\n | \n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n |
\n5\n | \n投标有效期\n | \n投标文件内容\n | \n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n |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评审因素三、评标标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分因素\n及权重\n | \n分值\n | \n评分标准\n | \n说明\n |
\n1\n | \n投标报价\n(30%)\n | \n30\n | \n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n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n | \n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n |
\n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服务部分的评审。\n | ||||
\n2\n | \n服务部分\n(40%)\n | \n10分\n | \n针对本项目的理解(10分)\n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了解,以及项目实施目标(期刊印刷)规划及服务内容进行评审。(优为10分,良为5分,一般为2分,差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n | \n1.投标人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n2.方案内容说明详细、准确、符合采购人实际要求、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的为优;\n方案内容说明较为详细、表述较为准确、较符合采购人实际要求、较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的为良;\n方案内容说明不够详细、表述准确度不高,不符合采购人实际要求,科学性和合理性较差的为一般;\n方案说明内容粗糙,表述混乱,和本项目实施内容无关,不具备科学性和合理性或未提供方案的为差。\n |
\n2\n | \n服务部分\n(40%)\n | \n10分\n | \n针对项目背景,项目实施的方案(10分)\n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实施制定的思路及目标定位的合理性、科学性、期刊印刷规划流程等方面进行打分。(优为10分,良为5分,一般为2分,差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n | \n1.投标人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n2.方案内容说明详细、准确、符合采购人实际要求、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的为优;\n方案内容说明较为详细、表述较为准确、较符合采购人实际要求、较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的为良;\n方案内容说明不够详细、表述准确度不高,不符合采购人实际要求,科学性和合理性较差的为一般;\n方案说明内容粗糙,表述混乱,和本项目实施内容无关,不具备科学性和合理性或未提供方案的为差。\n |
\n2\n | \n服务部分\n(40%)\n | \n5分\n | \n在疫情期间项目实施的方案(5分)\n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对疫情期间服务有具体工作安排和防疫措施及流程,对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优为5分,良为3分,一般为1分,差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n | \n1.投标人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n2.方案内容说明详细、准确、符合采购人实际要求、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的为优;\n方案内容说明较为详细、表述较为准确、较符合采购人实际要求、较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的为良;\n方案内容说明不够详细、表述准确度不高,不符合采购人实际要求,科学性和合理性较差的为一般;\n方案说明内容粗糙,表述混乱,和本项目实施内容无关,不具备科学性和合理性或未提供方案的为差。\n |
\n2\n | \n服务部分\n(40%)\n | \n5分\n | \n实施与保障(5分)\n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实施时序、计划、保障措施及应急措施进行打分。(优为5分,良为3分,一般为1分,差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n | \n1.投标人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n2.方案内容说明详细、准确、符合采购人实际要求、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的为优;\n方案内容说明较为详细、表述较为准确、较符合采购人实际要求、较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的为良;\n方案内容说明不够详细、表述准确度不高,不符合采购人实际要求,科学性和合理性较差的为一般;\n方案说明内容粗糙,表述混乱,和本项目实施内容无关,不具备科学性和合理性或未提供方案的为差。\n |
\n2\n | \n服务部分\n(40%)\n | \n样品评审10分\n | \n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进行评审。\n1.印刷质量(4分):\n内容非常清晰、墨色非常均匀,完全无糊版、透印等缺陷为优得4分;\n内容较清晰、墨色较均匀,无糊版、透印等缺陷为良得2分;\n内容不清晰、墨色不均匀,糊版、透印等缺陷为差不得分。\n2.装订质量(4分):\n无刀花、破头、脱胶、溢胶、野胶、侧胶不规范、圆背、书脊设计不合理、书脊歪斜、书脊平移、书脊翻背、书脊起皱、书脊不平、空背、覆膜起泡、八字折、折痕、折皱等装订缺陷为优得4分;\n有2处无刀花、破头、脱胶、溢胶、野胶、侧胶不规范、圆背、书脊设计不合理、书脊歪斜、书脊平移、书脊翻背、书脊起皱、书脊不平、空背、覆膜起泡、八字折、折痕、折皱等装订等缺陷为良,得2分; \n有3处及以上的无刀花、破头、脱胶、溢胶、野胶、侧胶不规范、圆背、书脊设计不合理、书脊歪斜、书脊平移、书脊翻背、书脊起皱、书脊不平、空背、覆膜起泡、八字折、折痕、折皱等装订等缺陷为差不得分。 ;\n3.纸张质量(2分)\n纸张质量平整顺滑光泽饱满得2分;\n纸张质量较平整较顺滑有一定光泽度得1分;\n纸张质量不平整不顺滑无光泽度和饱满度得不得分。\n | \n1.对投标人递交的样品进行评审。\n2.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齐全本项不得分。\n |
\n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n | ||||
\n3\n | \n商务部分\n(30%)\n | \n认证证书\n(5%)\n | \n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n | \n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n |
\n3\n | \n商务部分\n(30%)\n | \n履约能力\n(15%)\n | \n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印刷使用厂房情况进行评审。\n厂房若为投标人自有产权,提供厂房产权证得3分;\n厂房若为投标人租赁厂房,提供租赁厂房租赁合同,且投标人须承诺厂房租赁时间须完全覆盖本项目2年服务期,得3分;\n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本项最多得3分。\n | \n1.提供厂房产权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n2.若为租赁厂房还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n |
\n3\n | \n商务部分\n(30%)\n | \n履约能力\n(15%)\n | \n1主要印刷设备(6分)\n1.1投标人具有制版设备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n1.2投标人具有四色印刷机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n1.3投标人具有双面印刷机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n2配套设备(6分)\n2.1投标人具有胶包机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n2.2投标人具有折页机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n2.3投标人具有三面切书机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n | \n提供设备购买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设备照片或企业固定资产明细表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n |
\n3\n | \n商务部分\n(30%)\n | \n业绩\n(10%)\n | \n2021年全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印有国内公开发行刊号(CN号)学术期刊15个品种及以上的得10分,10个品种-14个品种的得6分,5个品种-9个品种的得4分,1个品种-4个品种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n | \n投标人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复印件。\n |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四、无效投标条款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七)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五、废标条款(九)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八)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的;
(一)投标人一、投标人第五篇投标人须知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法律责任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投标人的风险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二)合格投标人条件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二、招标文件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联合投标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三、投标文件(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四)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三)投标有效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六)投标报价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七)修正错误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四、开标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八)投标文件的递交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一)定标原则六、定标见第四篇内容。五、评标(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中标人变更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服务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定标程序
(一)询问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七、中标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二)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4事实依据;
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2.质疑答复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三)投诉
(500-200)×0.78%=2.34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100万元×1.5%=1.5万元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招标类型\n中标金额(万元)\n | \n货物招标\n | \n服务招标\n | \n工程招标\n |
\n100以下\n | \n1.5%\n | \n1.5%\n | \n1.0%\n |
\n100-200\n | \n1.1%\n | \n0.8%\n | \n0.7%\n |
\n200-500\n | \n1.08%\n | \n0.78%\n | \n0.69%\n |
\n500-1000\n | \n0.76%\n | \n0.43%\n | \n0.52%\n |
\n1000-5000\n | \n0.45%\n | \n0.23%\n | \n0.32%\n |
\n5000-10000\n | \n0.23%\n | \n0.09%\n | \n0.18%\n |
\n10000-100000\n | \n0.045%\n | \n0.045%\n | \n0.045%\n |
\n1000000以上\n | \n0.009%\n | \n0.009%\n | \n0.009%\n |
说明:中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提供服务的均为微型企业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账号:310002340920017478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十一、签订合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十、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六)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目名称\n | \n数量\n | \n总价\n | \n服务时间\n | \n服务地点\n | |
\n | \n | \n | \n | \n | |
\n合计人民币(小写):\n | |||||
\n合计人民币(大写):\n | |||||
\n一、服务要求\n | |||||
\n二、考核方式:\n | |||||
\n三、付款方式:\n | |||||
\n四、违约责任:\n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n | |||||
\n五、其他约定事项:\n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n2.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n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n4.其他:\n | |||||
\n需方:\n地址:\n联系电话:\n授权代表:\n | \n供方:\n地址:\n电话:\n传真:\n开户银行:\n账号:\n授权代表:\n(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n | ||||
\n备注:\n |
二、服务文件(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三)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定)(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一)投标函(格式)三、商务文件(二)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服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方案(格式自定)(一)服务条款差异表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五、资格文件(三)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其他
(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
\n\n\n\n\n\n\n\n\n\n\n\n\n\n\n\n\n\n\n\n\n\n投标人名称\n | \n | ||
\n包号及名称\n | \n数量\n | \n投标报价(小写)\n | |
\n | \n | \n | |
\n投标报价(大写): \n | |||
\n备注:\n |
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项目号:(二)分项报价明细表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说明: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名称\n | \n数量\n | \n单价\n | \n合计\n | |
\n1\n | \n | \n | \n | \n | |
\n2\n | \n | \n | \n | \n | |
\n3\n | \n | \n | \n | \n | |
\n4\n | \n | \n | \n | \n | |
\n5\n | \n | \n | \n | \n | |
\n6\n | \n | \n | \n | \n | |
\n7\n | \n | \n | \n | \n | |
\n8\n | \n | \n/\n | \n | \n | |
\n9\n | \n | \n/\n | \n | \n | |
\n10\n | \n | \n/\n | \n | \n | |
\n11\n | \n……\n | \n/\n | \n | \n | |
\n12\n | \n总计\n | \n |
2.该表可扩展。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注: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服务文件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招标要求\n | \n投标应答\n | \n差异说明\n |
\n | \n | \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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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一)投标函(格式)三、商务文件(二)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服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方案(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服务。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二)商务条款差异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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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三)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注: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日期:投标人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五、资格文件(三)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投标人公章)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结束)(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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