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鹏租赁零售业务外包催收商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372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com-2024-bd02-1009
预算金额37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亚杰010-5220034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安鹏租赁零售业务外包催收商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 期:2024年9月6日
项目编号:CECOM-2024-BD02-1009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北京安鹏中融汽车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安鹏租赁零售业务外包催收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
一、 项目名称:安鹏租赁零售业务外包催收商采购项目
二、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三、 预算金额:人民币372万元
四、 采购内容:渠道逾期订单的专项催收,包括不限于电话催收、实地催收及车辆保全等催收措施。(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
五、 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 参选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的要求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参选人注册成立时间须不少于三年,且具备从事催收外包服务三年以上,有与本项目类似的相关催收外包服务业务经验;
(三) 参选人成立至今须具有与金融行业不少于三家机构签订的与本项目类似的催收外包服务项目成功实施案例(提供正规合同等证明材料);
(四) 参选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三家(含)以上金融机构相关外包服务业务(提供正规合同等证明材料);
(五) 参选人须具备完整的投诉预警、突发应急及信息安全防控机制(需提供证明材料);
(六) 参选人须具备催收业务系统,系统功能支持监控管理、统计、数据导入导出等(需提供证明材料);
(七) 参选人须具备有录像录音等功能的随身录制设备,设备功能支持录制文件的导出等(需提供证明材料);
(八) 参选人营业执照范围必须包含以下内容: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或者包含以下内容: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
(九) 参选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十) 参选人应书面承诺,参选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近三年来(自2021年以来),参选人在经营活动中未有以下不良记录,如有下述任一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 被法定有权单位认定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 被法定有权单位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十一) 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合同履约能力;
(十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 参选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十四) 参选人必须按要求获取比选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十五)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 比选文件获取:
(一) 比选文件售价:每本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 购买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三) 参选人注册:参选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https://www.cec-ec.com.cn。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比选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比选文件。
(四) 支付:
1) 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
2) 现金购买:完成“注册”后,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审批后自行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购买现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5A层标书发售处)。
3) 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银联支付/支付宝--网上支付—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注: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项目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务必于投标截止期前在“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比选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参选人登录https://www.cec-ec.com.cn—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本项目名称)操作—保证金管理)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
④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比选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技术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9178317。
七、 比选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一) 比选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为方便比选响应文件的接收,请将文件于2024年9月13日当日上午8:30时-9:00时(北京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二) 比选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19层第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
(三)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当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
八、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3日当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19层第会议室
九、 其他注意事项
(一) 参选人应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 公告发布媒介: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ec-ec.com.cn
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除上述发布媒介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安鹏中融汽车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
购买比选文件联系人:刘亚杰
联系方式:010-52200340
邮箱:liuyajie@ce-com.cn
项目联系人:唐翀、李涵
电 话:13810397748、15901341479
电子函件:lih@ce-com.cn、tangchong@ce-com.cn
代理机构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账号:344171055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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