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永安领汇中心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工作量法)询价租赁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永安领汇中心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工作量法)询价租赁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永安领汇中心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工作量法)询价租赁
询价书名称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永安领汇中心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工作量法)询价租赁 |
询价书编号 | ZTEJ14-询-202408-0901 |
联系人 | 李甲平 |
联系电话 | 15009289640 |
电子信箱 | |
采购单位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
纪检监察联系人 | 邓悦 |
纪检监察联系电话 | 18666652191 |
其他说明 |
物资名称 | 重型载货汽车租赁 |
规格型号 | 20t |
定货要求 | |
采购数量 | 900 |
计量单位 | 车 |
交货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纬三十六路 |
交货日期 | 根据现场需要 |
备注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09-28 10:00:00 |
标的类型 | 设备租赁 |
收货人 | 李甲平 |
收货电话 | 15009289640 |
交货方式 | 根据甲方进场需要驾驶或托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
保证金金额 | 0 |
缴费账号 | 项目审批后自动创建 |
开户行 | 平安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收款人 | 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
结算方式 | 实行固定单价结算;上月21日-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期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70%,9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20%,剩余10%在双方办理合同清算、签订封账协议后30日内无息支付。 |
发票种类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支付条件 | 货款支付采用银行转账、信用证或供应链金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航信、中铁E信、邮储电子保理、应付账款反向保理等)等形式付款,采用银行转账以外其它形式付款的由甲方负责指定贴现平台,贴现利息由甲方承担。 |
要求资质名称 | 营业范围要求 |
要求资质说明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设备租赁资质,投标单位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要求资质名称 |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
要求资质说明 | 投标设备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且为5年内设备。 |
要求资质名称 | 履约信用要求 |
要求资质说明 |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建设单位处罚期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要求资质名称 | 财务能力要求 |
要求资质说明 | 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
要求资质名称 | 发票要求 |
要求资质说明 | 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一票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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