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湖区医疗和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金额
13839.1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中 标 通 知 书
360102202308140101-SG001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二0一七年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东湖区医疗和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工程 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
请在接到本通知书30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
姓名 | 证号 | ||
注册建造师 | 陈广耀 | 京1112019202004595 | |
技术负责人 | 吕山 | (2016)1101115 | |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 | 施工员 | 吴家敏 | A1815115 |
质量员 | 秦烽 | F1411545 | |
安管员(C证) | 王学业 | 京建安C3(2023)0050018 | |
标准员 | 徐人昊 | W2210509 | |
材料员 | 章跃 | F2110838 | |
机械员 | 郭美琴 | C2211310 | |
劳务员 | 赵政 | N2210991 | |
资料员 | 周成文 | M2211687 |
特此通知!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陈方武 联系电话:
2023年09月28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
工程名称 | 东湖区医疗和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 ||
建筑面积 | 28062.43平方 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2层,地上11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730 日历天 |
招 标 控 制 价 | 138391043.55 元 | 其中:建筑:60856386.40元; 装饰:22717326.71 元; 安装:52264619.12元; 市政:2159758.48元;园林:392952.84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 β=0.92 | ||
市场价格调整 系数μ= | |||
中 标 总 造 价 | 128159539.00 元 | 其中:建筑:55752010.85元; 装饰:20965397.62 元; 安装:49076555.40元; 市政:1990744.33元;园林:374830.80元。 | |
评标办法 | 报价承诺法并 运用信用评价 结果 | 质量等级 | 市优 |
中标工程 范 围 |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1栋11层门急诊住院楼、1栋5层公共卫生 检验后勤楼、地下室及相关配套工程。总用地面积8735.2㎡,总建筑面 积28062.4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738.34㎡,包括1#门急诊住院 楼、2#公共卫生检验及后勤楼、3#垃圾暂存间、4#液氧站、6#污水处理 站、出地面消防电梯和出地面风井;地下建筑面积11324.09㎡,包括地 下室坡道、餐厅和地下室。项目涉及主要专业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 程、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医疗设备购置 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 措 施 | / | ||
工 程 款 支付办法 | 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1)月进度款的支付,施工方于当月20日 前上报实际完成工程量,经甲方、监理方审核后,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 的80%;(2)结算审计后,根据区财审部门出具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 论15天内支付至认定工程造价总额的97%,剩余3%为预留质量保修金。(3)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预留的质量保修金。(4)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应提供建安工程发票、税票,如不及时提 供,发包人可暂缓支付款项。 |
支付办法 | (3)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预留的质量保修金。(4)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应提供建安工程发票、税票,如不及时提 供,发包人可暂缓支付款项。 |
中标人 诚 信 承 诺 | 承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要求 |
投标人对 招标人的 优惠措施 及其他条 件 说 明 | / |
备注 |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履 约 担 保 | 担保金额 | 合同金额的 10% |
担保期限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一直有效 | |
担保方式 | 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 |
支 付 担 保 | 担保金额 | 元 |
担保期限 | / | |
担保方式 | / | |
合 同 补 充 条 款 | 1.合理低价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和报价承诺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 工合同的补充条款。 | |
其 他 需 要 说 |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背离合同 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 |
需 要 说 明 的 问 题 |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背离合同 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 | ||
招 标 单 位 意 见 | 招标单位: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3年09月28日 | 招 投 标 监 管 机 构 签 收 | 招投标监管机构: 单位章: 签收人: 2023年09月28日 |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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