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YNHB-ZB-2022第(022)号:澜沧县城区市政路灯维护管理市场化运作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24.84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hb-zb-2022第(022)号
预算金额53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汇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13988275877
中标公司云南柯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4.8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澜沧县城区市政路灯维护管理市场化运作项目成交公告
2022-08-18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澜沧县城区市政路灯维护管理市场化运作项目 | ||
采购单位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普洱市 | 公告时间 | 2022-08-18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2-08-05 | 成交日期 | 2022-08-18 |
成交供应商 | 云南柯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总成交金额 | ¥24.84472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88275877 | ||
采购单位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澜沧县勐朗镇行政办公区内(县第三民族中学大门旁)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6294477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汇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澜沧景秀拉祜家园九组团115—11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88275877 |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HB-ZB-2022第(022)号
二、项目名称:澜沧县城区市政路灯维护管理市场化运作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澜沧县城区市政路灯维护管理市场化运作项目
供应商名称:云南柯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上江镇中交绿色香料产业园
成交金额(万元):24.8447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标段名称:澜沧县城区市政路灯维护管理市场化运作项目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2022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
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华兴、周洁、毕海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收费标准计算后进行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金额:0.37267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澜沧县勐朗镇行政办公区内(县第三民族中学大门旁)
联系方式:13629447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汇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澜沧景秀拉祜家园九组团115?116号
联系方式:13988275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13988275877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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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 3-澜沧县城区市政路灯维护管理市场化运作项目.docx | 2022-08-18 | 下载下载 |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路灯-中小型企业声明函.pdf | 2022-08-18 | 下载下载 |
日期:二〇二二年八月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汇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编号:YNHB-ZB-2022第(022)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澜沧县城区市政路灯维护管理市场化运作项目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原件,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证明材料加盖鲜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携带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为遵循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在你单位出席开标会时,除携带你们认为必需的资料外,还必须随身携带如下证明文件到现场:各磋商申请人:磋商申请人注意事项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目录开标前需将以上证件交给监督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并提交磋商小组审核。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的应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书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1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39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32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项目名称:澜沧县城区市政路灯维护管理市场化运作项目项目编号:YNHB-ZB-2022第(022)号一、项目基本情况澜沧县城区市政路灯维护管理市场化运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汇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澜沧景秀拉祜家园九组团115—11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采购需求:城区范围内已建成并移交管理部门维护管理的路灯设施,主要对路灯灯杆、灯具、控制柜、线路、管线等进行维护管理,对亮灯时间进行设置和调整,确保路灯亮灯率;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最高限价:伍拾叁万元整(¥530000.00元)预算金额:伍拾叁万元整(¥530000.00元)
3.3磋商申请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书面声明加盖公章)。3.2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3.1磋商申请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1套(彩色pdf格式),发送至1064170525@qq.com,并电话告知项目负责人予以确认(注:邮件中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地点:澜沧景秀拉祜家园九组团115—116号(注:邮箱报名即可);时间:2022年08月05日至2022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5磋商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4磋商申请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申请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三个月的:①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时间:2022年08月1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澜沧景秀拉祜家园九组团115—116号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600元/份,文件费售后不退。
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的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其它网站转发无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澜沧景秀拉祜家园九组团115—11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3629447708地址:澜沧县勐朗镇行政办公区内(县第三民族中学大门旁)名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话:13988275877项目联系人:杨工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3988275877地址:澜沧景秀拉祜家园九组团115—116号名称:云南汇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名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澜沧县勐朗镇行政办公区内(县第三民族中学大门旁)联系人:毕科长 电话: 13629447708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云南汇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澜沧景秀拉祜家园九组团 115—116号联系人:杨工电话: 13988275877 |
1.1.4 | 项目名称 | 澜沧县城区市政路灯维护管理市场化运作项目 |
1.2.1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2.2 | 采购预算金额 | 人民币530000.00元 |
1.3.1 | 服务内容 | 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具体内容 |
1.3.2 | 服务期 | 2022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
1.3.3 | 服务地点 |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1.4.1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信用要求: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 他 要 求 : / 。 |
1.9.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 / 年 / 月 / 日(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开启前) 考察集中地点: / |
1.10 | 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资格条件和符合性审查不允许负偏离 |
2.1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 | 澄清、修改等内容 |
2.2.2 |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澄清公告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 | 时间:24 小时内 形式:盖章确认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扫描件 电子邮箱:1064170525@qq.com |
2.3.1 | 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在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澄清公告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 | 时间:24 小时内 形式:盖章确认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扫描件 电子邮箱:1064170525@qq.com |
3.2.3 | 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本次磋商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但不仅限于成本费用、人工费用、税费、项目实施费、服务费、应急服务费用、技术服务费、利润、保险费等所有费用,以及本项目正常运行、开展所必须的其他费用。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若采购人还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还应当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
(3)成交服务费:以本项目成交价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中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后,由成交人向云南汇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 | ||
3.3.1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开启时间起计算)。 |
3.4.1 | 磋商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2年08月15日16时00分前账户名称:云南汇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丽水支行 帐号:2502000409000002594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电汇(银行转账、电汇必须由磋商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出具或汇出)。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磋商申请人,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
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 份 | ||
3.5.3(2) |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1 份 |
3.5.3(2) | ||
他要求 | 电子版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 1 份(U 盘提供)。 | |
其他要求:无 | ||
是否要求响应文件分册装订: | ||
3.5.3(3) | 响应文件分册装订 | ☑否 |
要求 | □是,分册装订要求:资格审查部分须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技术部分须单独装订成册 | |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 |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带有“密封”字样的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 |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带有“密封”字样的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 |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带有“密封”字样的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 |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带有“密封”字样的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
4.1.1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
4.1.1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 ||
项目编号: | ||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
4.2.1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6日13时00分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澜沧景秀拉祜家园九组团 115—116 号 |
4.2.2 |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 响应文件退还:☑否 □是,退还时间: |
5.1 | 开启时间和地点 |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
5.2(4) | 开启程序 | 开启顺序:☑随机开启 □按递交先后顺序开启 □其他开启方式: / |
6.1.1 | 磋商小组的组成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 |
6.3.2 |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 | 3 名。符合财库[2014]214 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和财库[2015]124 号规定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
7.1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 ☑否 |
7.2 | 成交公告媒介及期限 | 公告媒介: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公告期限:1 个工作日 |
7.4.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中标后与采购人自行商定 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中标后与采购人自行商定 □不要求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1.1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1.2 | 追加合同金额 |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变更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其中金额增加需办理合同追加手续。 |
11.3 | 信用查询具体要求 | 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1)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时间至开标前时间内为有效;(2)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供应商查询结果证明材料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磋商无效;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磋商无效。 |
11.4 | 补充 1 |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
11.5 | 付款方式 | 中标后与采购人自行商定 |
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磋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项目概况
1.3.3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服务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服务内容、服务期、服务地点采购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目的资金情况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条件
1.8计量单位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费用承担
1.10响应和偏离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供应商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考察项目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现场考察
(3)评审办法;(2)供应商须知;(1)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否则,供应商磋商无效。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6)响应文件格式;(5)服务内容及要求;(4)合同草案条款;
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本章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应及时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的内容。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初次报价表中进行报价。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磋商报价的其他要素。3.2.3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所指的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联合体磋商的,其磋商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磋商保证金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规定的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响应文件的编制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和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磋商(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不允许活页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2)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5.3(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递交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开启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介绍开启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公布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情况;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1)宣布开启纪律;开启程序采购人在本章第4.2.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开启时间和地点
评审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开启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启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开启疑义核对供应商代表身份信息;(6)开启结束。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顺序当众开启;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审原则《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启、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存档。评审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磋商小组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小组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和合同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评审
履约保证金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成交公告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公告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接收质疑接收、回复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询问与答复
通讯地址:澜沧景秀拉祜家园九组团115—116号联系电话:13988275877联系部门:云南汇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采取现场书面递交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质疑函(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编制服务要求;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纪律和监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回复9.1.4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4)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3)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1)至(6)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6)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
(编号:)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名称)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以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号)。采用扫描件发送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2.1.磋商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磋商小组:附件二:问题的澄清日期:年月日磋商小组:(签字)
……1.2.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编号:)问题的澄清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确认通知(采购人名称):附件三:确认通知
响应文件提交签收单附件四:响应文件提交签收单、响应文件签收回执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
响应文件签收回执单日期:年月日递交人:(签字)递交单位:我单位于年月日时分向贵方递交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并予以接收并签收回执单。云南汇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磋商小组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日期:年月日代理公司签收人:(签字)我公司于年月日时分收到贵方递交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
(四)组织磋商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三)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二)宣布评审纪律;(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磋商小组的组成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1的规定。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
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服务要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十)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八)核对评审结果,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要求磋商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七)维护评审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五)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六)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评审纪律(四)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一)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三、磋商小组职责
(五)评审期间,未经允许磋商小组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审和采访评审工作。(四)所有资料(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审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其它人员泄露。(三)任何属于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二)评审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审意见、评审记录和评审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一)对评审内容和评审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
六、评审程序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五、评审原则(八)评审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七)评审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供应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磋商小组会统一组织办理。(六)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
磋商小组依据资格审查标准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一)资格审查本项目所采用的评审办法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七、评审办法→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承诺书→经磋商确定最终服务要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和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按: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分别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各供应商就竞争性磋商内容进行磋商(磋商顺序按供应商随机抽取的顺序进行)
(3)磋商申请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书面声明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竞争性磋商承诺及(二次报价)最后报价。磋商小组依据符合性审查标准对各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二)符合性审查(5)磋商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4)磋商申请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申请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三个月的:①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审查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2)款规定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响应文件格式 | 响应文件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清晰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签字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4.1款规定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磋商报价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项规定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2.3款规定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款规定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规定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服务地点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款规定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磋商内容 |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无实质性遗漏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0条款规定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其他无效情形 |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响应文件内容澄清(四)澄清有关问题
报价合理性说明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初次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请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采购人将向监管部门反映,投标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五)政府采购政策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要求,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认定须为《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时磋商申请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复印件。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的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供应商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监狱企业评分优惠政策
1.磋商小组应首先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六)得分汇总详细评审细则如下:评审总得分=F1+F2,其中,F1、F2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综合评分方式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F1—报价部分评审 | 磋商总报价(满分20 分) | 根据各供应商最后磋商总报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打分。(1)算术修正报价若存在算术修正,应按修正后的磋商报价进行评审基准价和磋商报价得分计算。 (2)政策优惠报价--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若存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 予的报价优惠的情形,用扣除后的磋商报价进行评审基准价和磋商报价得分计算。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磋商报价扣除。若同时存在算术修正,应在算术修正后的报价基础上进行优惠报价的扣除。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总报价)×2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
F2—技术部分评审 | 项目理解及实施方案(满分25分) | (1)充分理解项目需求和总体要求,提供详细的技术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全面、思路清晰、合理可行,包括但不限于现状描述、本期项目需求分析、重难点分析、技术路线、详细的服务方案等,内容全面科学,思路清晰,操作性、针对性、适用性强,充分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8-25分。 (2)能理解项目需求和总体要求,技术服务方案总体上合理可行的,思路基本清晰,有一定操作性、针对性、适用的,满足项目要求的,得9-17分。 (3)基本理解项目需求和总体要求,技术服务方案内容不全面,思路基本清晰,方案具备基本可行性、操作性、适用性,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0-8分。 |
F2—技术部分评审 | 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及保障措施(满分15分) | (1)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合理,结合采购人项目实际情况,安排详细、操作性、针对性强,能满足采购人要求且保障措施有力的,得10-15分。 (2)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基本合理,结合采购人项目实际情况,安排合理、操作性、针对性欠佳,基本能满足采购人要求但保障措施欠佳的,得5-9分。 (3)实施进度计划安排粗略,合理性、可操作性、针对性弱,难以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1-4分。 |
F2—技术部分评审 | 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满分10 分) | (1)项目组织机构配备专业组成科学、合理、岗位职责分工详细明确,服务团队满足项目要求,得7-10分。 (2)项目组织机构配备专业组成合理,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服务团队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3-6分。 (3)项目组织机构配备专业组成不合理,工作安排不清楚的,得0-2分。本项评审依据《项目组织机构力量配备表》。 |
F2—技术部分评审 | 项目增值服务方案(满分10 分) | (1)增值服务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性强的,得7-10分。(2)增值服务方案针对性一般、基本可行的,得3-6分。(3)增值服务方案无针对性、存在缺陷的,得0-2分。 |
F2—技术部分评审 | 违约承诺 (满分10分) | (1)违约承诺详细,有具体处罚措施,得 7-10 分; (2)违约承诺相对一般,有处罚措施但不具体,得 3-6 分; (3)违约承诺不具体,得 0-2 分; |
F2—技术部分评审 | 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10分) | (1)质量承诺全面、合理、可行,有详细的保证措施且合理、可行、具体,能提供高效及时服务,有具体的质量违约责任承诺的,在服务过程中能够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时响应,对项目实施进行适时调整变更,充分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7-10分。 (2)质量承诺相对完备,有保证措施但不具体,能及时提供服务,有质量违约责任承诺但不具体,能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3-6分。 (3)未提供质量承诺及保证内容的,得0-2分。 |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和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相同的,若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八、推荐5.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4.得分汇总: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乘以相对应的权重系数后的总和即为供应商最后得分。3.统分原则:计算磋商小组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报价得分除外(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除磋商价格得分(F1)外,其余部分由各磋商小组成员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
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九、评审报告编写
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合同草案条款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同合(委托采购)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就“澜沧县城区市政路灯维护管理市场化运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云南省财政厅制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书
二、项目内容4、“验收”系指:按照甲方的需求乙方依据合同完成项目的测试、培训、上线试运行后,甲方组织验收。3、“服务”系指由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开发的产品有关培训、技术协助、质保期内的免费升级、项目验收、技术监督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总金额。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参考文件。一、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4、项目验收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所有与项目相关的文档,包括详细清单、技术文档(电子文档、打印文档)等,并保证没有漏洞及后门。保证甲方可进行自主维护,不得采取安装加密狗或加密程序等限制措施。3、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充分沟通。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甲方现有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以对该响应文件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2、本合同项下的项目须由乙方公司自行建设,禁止向第三方转包、分包。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按时完成并交付。三、项目建设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以下简称乙方)开展“澜沧县城区市政路灯维护管理市场化运作项目”。
本项目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元整(¥)。2、经费支付方式及时限五、建设经费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1、双方约定如下:3、因甲方提出需求变更等特殊情况,乙方可要求甲方适当延期项目完成时间,但需甲方书面确认。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1、服务周期:。四、工期规定
6、乙方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均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截止前10个工作日内,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的书面文件通知另一方。开户银行:账号:5、乙方指定按以下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进行结算和支付:开户名称:4、支付方式:转账或电汇3、付款单位: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元整(¥)),项目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即人民币元整(¥))。
(4)甲方应及时提出书面需求,交由乙方实施开发。因需求不能按时提交所导致的工程延(3)乙方根据甲方提供项目情况如需调研,甲方应当协调组织甲方相关人员积极配合。(1)甲方必须指定项目负责人与乙方接洽,及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2)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资料正确性。1、甲方六、双方的权利、义务:7、开票要求:乙方根据合同建设内容向甲方开具发票。
如因乙方建设的产品原因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技术指标、要求进行建设。2、乙方需及时选定专业维护人员,接收乙方相关培训;同时需根据进度计划安排操作人员培训时间和地点。甲方组织专门力量配合乙方的建设工作、调试工作。迟,由甲方承担责任。
一般验收采用验收评审会的形式,评审专家由甲方邀请,乙方协助邀请。指定一名评审专家作为验收小组组长,整个验收评审会由专家组长主持。2、验收小组当到达项目验收时间节点时,乙方及时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1、提出验收申请七、验收乙方应作出具体培训方案并负责对甲方相关人员提供技术培训。
(2)验收小组对乙方现场测试进行提问,乙方须有专人进行解答。(1)由乙方根据项目需求、建设方案进行现场测试(含功能、性能、安全等)。4、验收过程(2)相关领域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1)项目有关批复文件,签订的项目合同、合同附件及有关技术文件。3、验收依据和标准
2、属于乙方开发前所具有,本次向甲方提供的,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如因泄漏乙方资料,造成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甲方必须承担法律责任。1、因甲方属于国家行政机关,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责保密,如因泄漏甲方资料,造成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乙方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八、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5)在验收评审会过程中,如遇到必须整改的问题,专家组当场可能不会出具验收意见,待问题整改完毕后,再签字出具验收通过意见。(4)若安全测试结果存在漏洞,需提供相应的问题处理报告。(3)乙方完成验收小组答疑后,需暂时回避,由验收小组讨论验收结果,出具验收意见。
为了确保服务的有效性,乙方设置如下的服务通道:投诉热线:乙方承诺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内免费提供维护。维护期内提供7×24小时服务响应,接到用户故障通知时,半小时内响应用户要求,4小时内到达现场,保证故障排除。维护和支持服务期满后,如甲方继续聘请乙方提供维护服务,乙方将以优惠价格与甲方另行签订维护、升级和技术支持协议。十、质保期与售后服务: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知识产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九、知识产权:3、由双方原因导致情报泄密,按国家法律由泄密方承担相应责任。
4、乙方所开发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予以在期限内修改和调整,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3、在产品维护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由于甲方操作人员使用不当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2、甲方按时支付乙方维护管理费用,支付的具体金额和时限以县级财政资金下达时间为准。1、乙方不能按时完成项目建设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按合同总金额)1‰违约金,但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十一、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服务热线:服务传真:E-mail:
2.中标后出现转包、分包等情况的;1.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服从甲方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和考评的,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整改,但乙方拒不整改或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乙方出现以下情况,将立即终止合同,重新进行招投标,同时禁止乙方5年内参与竞标:十二、退出机制6、合同违约方应将索赔金额及事由书面通知违约方,若违约方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守约方,再由双方协商确定。若违约方收到通知后一周内未予答复守约方,即视为认可。5、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开发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系统运行环境(网络、服务器、存储、系统响应文件等)或因甲方原因未能如期组织对响应文件的测试使用、验收工作,导致影响响应文件使用的进度,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不可抗力7.由于企业内部管理问题,造成企业职工上访等恶劣不良影响,企业未积极消除影响,累计发生5次的。6.违反法律法规,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5.无视工人权益引起工人出现怠工、罢工等过激行为的;4.违法纵容、煽动工人出现怠工、罢工等过激行为的;3.核实工作量方面弄虚作假的;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解决纠纷的方式4、由于不可抗力严重影响合同的,有关合同是否继续履行之事宜,由甲乙双方及时友好协商解决。3、甲乙双方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尽量避免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因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在该情况发生后2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书面证明。1、合同执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是指战争、暴风雨、台风、洪水、意外火灾、地震等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抗拒的情况。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如合同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1、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该书面文件及其他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六、其他约定事项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十五、合同终止
2、响应文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十七、合同附件6、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4、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邮编:地址: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4、成交通知书3、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邮编:地址:乙方(供应商单位章)名称:签订日期:项目(技术)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邮编:丙方(鉴证方单位章)名称:地址:签订日期:电话:经办人:
2.维护管理数量城区范围内已建成并移交管理部门维护管理的路灯设施,主要对路灯灯杆、灯具、控制柜、线路、管线等进行维护管理,对亮灯时间进行设置和调整,确保路灯亮灯率。1.维护管理范围(具体按实际完成数量核算)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电话:
(3)电缆绝缘良好、接地可靠、连接牢固、无漏电、无接头过热现象、定期进行绝缘测试。(2)灯具保持整洁、安装稳固、部件完整、连接可靠、运行安全。(1)灯杆无倾斜、弯曲,安埋稳固、连接可靠、部件齐全、外观整洁、接地可靠有效;应勤查灯容灯貌,对2m及以上路灯设施上的乱张贴、乱涂写、乱悬挂,应及时清除。对路灯灯杆、灯具控制柜、线路、管线等路灯设施进行巡查巡检、维修维护、更换损坏路灯,对路灯进行清洁(含灯杆上小广告的清理),按实际季节变化情况对亮灯时间、时长进行调整,并在电力有保障的条件下确保路灯亮灯率达标等,具体如下:3.维护管理标准现有市政路灯1795杆,路灯设施包括:钠灯2642盏,LED灯501盏,白炽灯4840盏,射灯702盏,控制柜57组,路灯变压器14座,高压线路1030米,路灯地埋线路约57442千米。
(9)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扩大设备损失的故障,在3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线路短路、断线、设备零部件损坏等一般性故障在24小时内修复;线路、设备被盗或其他原因造成路灯不亮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在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线路、设备被盗应同时向公安部门报案。(8)确保城市主干道路灯、景观灯亮灯率达到98%,城市次干道及其它道路路灯、景观灯和广场、休闲景点路灯、景观灯亮灯率达到95%。(7)路灯设施维护时应加强路灯供电电源管理,定期检查线路,发现偷接路灯电源等情况的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6)定期清洗灯具,及时更换失效的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破损的瓷插等;检修更换破损的门盖、灯具、检修门锁等;每年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测试,做好记录;定期进行灯杆、地脚螺栓等的防腐检查和处理。(5)定期巡检地下线路,防止植树、打桩、开挖、重压、化学腐蚀等因素及自然灾害原因影响其安全运行;保持线路配件完好齐全,对查出的缺陷、隐患等及时维修,认真处理;窨井内应整齐清洁,不积水,井盖完好平整,不沉陷,井内线路走向、标志牌保持字迹清楚。(4)配电箱保持平整稳固,箱体内外清洁、无异物、标志明显、齐全、出入箱导线连接良好,箱内电器工作正常,电器导线排列整齐,连接可靠,箱体无破损,箱门锁闭灵活有效,箱体接地可靠。
项目编号:YNHB-ZB-2022第(022)号澜沧县城区市政路灯维护管理市场化运作项目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0)日常维修、定期检修和巡检等都要做好纪录,内容包括:原始记录,详细记载照明设施工作情况,日常例行检查保养情况,发生故障的现象、原因、排除故障的方法、更换器材的情况等。建立维修档案和设备资料档案。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审查部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
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①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书面声明加盖公章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声明。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致:(采购人)声明函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注:此表请放在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以方便查找。一、初次报价表商务技术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六、其他
供应商名称 | 磋商总报价(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项目负责人 | 磋商保证金 | |
供应商名称 | 磋商总报价(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项目负责人 | 形式 | 金额(元) |
大写: | |||||
小写: | |||||
备注:磋商总报价小写与大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磋商总报价大写常识: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元、角、分。 |
(采购人名称):二、磋商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准确的和有效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本磋商的磋商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磋商保证金。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最后磋商报价,向你方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5.(其他补充说明)。除商务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的服务。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日期: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网址: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地址: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面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反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四、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六、磋商保证金注: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若有)等。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税号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网址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供应商须知要求供应商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若有) | 类 型 : 等 级 : 证 书 号 :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附:磋商保证金有效凭证单据复印件或扫描件附:磋商保证金有效凭证单据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制)七、报价说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扫描件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八、商务指标响应偏离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 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内容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3.2 款 | 服务期 | |||
2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3.3 款 | 服务地点 | |||
3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3.1 款 | 磋商有效期 | |||
... | ... | ... |
十、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及保障措施(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制)九、项目理解及实施方案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岗位姓名学历职称相关证书在司职务联系电话1项目负责人2345678910……序号岗位姓名学历职称相关证书在司职务联系电话1项目负责人2345678910……十一、项目组织机构力量配备表(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注:以上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证、相关专业证书(如有)、职称证书(如有)等复印件。实际投入本项目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十四、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十三、违约承诺(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十二、项目增值服务方案日期:年月日
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一)供应商能享受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十五、其他资料(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制)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虛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格式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年月日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格式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磋商申请人:(盖单位公章)二次报价承诺书附件:二次报价承诺书
项目名称:澜沧县城区市政路灯维护管理市场化运作项目 |
项目编号:YNHB-ZB-2022第(022)号 |
合计总报价(元) |
大写: 小写:¥ 元 |
补充承诺内容: |
2.表格长度、宽度可以自行调节,但不得改变表格内的格式、内容。注:1.此表不需装入响应文件中,请自备2-3份签字、盖章后带到现场报价备用。
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深沧拉粘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名称)的_澳沧县
城区市政路灯维护管理市场化运作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中符合正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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