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3月28日
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忻州市静乐县万辉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施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忻州市静乐县万辉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施工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忻州市静乐县万辉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二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监理周期承诺 |
质量标准 |
1 |
山西大地民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39532729.00 |
210日历天 |
合格 |
2 |
山西宏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9550023.87 |
210日历天 |
合格 |
3 |
山西路众道桥有限公司 |
39500416.98 |
210日历天 |
合格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理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山西大地民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魏文冲 |
注册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晋214131537161 |
2 |
山西宏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尉连平 |
注册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晋 214101109924 |
3 |
山西路众道桥有限公司 |
刘俊伟 |
注册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晋 214151641525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山西大地民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2 |
山西宏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3 |
山西路众道桥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山西华辰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静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静乐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忻州城鼓楼街4号
联 系 人:李建英
电 话:1350970955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华辰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太原市桃园北路38号铭鼎国际1110室
联 系 人: 张志慧
电 话: 0351-5262897
电子邮件: sxhczb@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