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JS-202202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及政府购买服务(2022年12月1日-2023年11月31日)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部分→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元): 677000,其中:政府购买服务总价:107000(元),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总价570000(元) | 最高限价(元): 677000,其中:政府购买服务总价:107000(元),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总价370000(元)(注:200000元为三处中心已不纳入本次招投标。)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均按此修改。 |
2 |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三、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一)养老中心运营服务费用”→“1”点 | 合同服务价款根据乙方实际运营服务时间计算,实际运营时间以月份为计算单位。甲方在收到区民政局拨付的基础运行费并在收到乙方开具有效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基础运营服务费的60%,剩余的40%在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经第三方评估运营质量达到三星级考核标准后,拨付到位。未达到三星级标准,扣除基础运行费的5%。 | 本项目的付款方式为按年度支付,由甲方在该服务年度第一个月向乙方支付年度基础运行经费的40%;该服务年度第九个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年度基础运行经费的40%;服务期满,甲方向乙方支付年度基础运行经费的20%。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经第三方评估运行服务质量达到:一星及以下的无奖补,二星的奖补18000元/点/年,三星的奖补28000元/点/年,四星的奖补68000元/点/年,五星及以上的按实际奖补支付,同一个中心以达到的最高星级为准;奖补如有新政策的,按新政策执行。未达到预估星级标准,不支付星级补助费用,且扣除基础运行费的5%。如财政资金未到位,则应付服务价款支付时间延期,在财政资金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双龙路1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757753898
质疑联系人:朱月华
质疑联系方式:0577-55566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车站大道金鳞商务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晓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5511719
质疑联系人:李奔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51170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温州市江滨西路552号博林大厦2楼
传 真:/
联系人 :黄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359173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 - 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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