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道344头营至李旺段公路杨郎治超站场区及房建设施改造施工图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dnx采招字2023-03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杨军
招标代理机构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晶1869517220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DNX采招字2023-0302
项目名称:国道344头营至李旺段公路杨郎治超站场区及房建设施改造施工图勘察设计
采购预算:62.29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62.29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设计周期60天,后续服务期限自工程实际交工之日起算24个月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 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
(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部门核发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5日 18:00:00(磋商文件的领取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通达北街锦瑞园壹号综合楼306室
方式:将本公告“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扫描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送至我公司填写项目登记表后领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将资料发送至邮箱1016399604@qq.com,自行下载附件中“项目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与项目资料一并发送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进行项目登记,登记成功后通过邮箱发送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公告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路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C座1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20日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公告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路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C座1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相关网站公告栏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方式:0951-6076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通达北街锦瑞园壹号综合楼306室
联系方式:18695172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军
电话:0951-0951-607652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孙晶
电话:18695172200
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8日
项目编号:ZCDNX采招字2023-0302
项目名称:国道344头营至李旺段公路杨郎治超站场区及房建设施改造施工图勘察设计
采购预算:62.29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62.29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1 | 国道344头营至李旺段公路杨郎治超站场区及房建设施改造施工图勘察设计 | 1 | 对杨郎治超站现有院落重新进行规划布局;对原1栋3层2382㎡综合楼进行设施改造;改造新建:检测棚242㎡,卸货棚130㎡,公共卫生间28㎡,设备用房437㎡,食堂189㎡,浴室97㎡,治超室70㎡,合计约1193㎡。 采购需求:相关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查、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内外部装修及深化设计、现场设计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安装(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设计,内外部装饰装修及深化设计及消防工程,弱电工程(安防监控、信息网络等)设计,室外配套工程(管网、道路、亮化、安防、绿化)等工程设计,负责编写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设备、主材的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办理图纸审查,提供技术交底,招标与施工配合,编制竣工图表,参加交竣工验收,协助办理项目建设规划申报手续等服务。 |
合同履行期限:设计周期60天,后续服务期限自工程实际交工之日起算24个月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 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
(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部门核发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5日 18:00:00(磋商文件的领取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通达北街锦瑞园壹号综合楼306室
方式:将本公告“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扫描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送至我公司填写项目登记表后领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将资料发送至邮箱1016399604@qq.com,自行下载附件中“项目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与项目资料一并发送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进行项目登记,登记成功后通过邮箱发送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公告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路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C座1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20日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公告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路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C座1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相关网站公告栏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方式:0951-6076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通达北街锦瑞园壹号综合楼306室
联系方式:18695172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军
电话:0951-0951-607652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孙晶
电话:18695172200
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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