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XJ-2024514
二、项目名称:泾县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承寻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25号B区4幢J
成交金额:玖拾玖万陆仟元整(996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玖拾玖万陆仟元整(99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物联网自动虫情信息系统(核心产品) 品牌:河南兆迪 规格型号:ZD-GS-A30-R 数量:4台 单价:4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仕、戴兴华、张传根(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的85%收取。
2、金额为1269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疫中心)、安徽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交通路124号、泾县经济开发区箬帽路21号,联系电话:0563-2384302 、19956368598。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5123062)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疫中心)
地址:泾县交通路124号
联系方式:0563-2384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泾县经济开发区箬帽路21号
联系方式:19956368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吴先生
电话:0563-2384302、19956368598
十、附件
1、询价文件:询价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成标的信息.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