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道孚新能源有限公司
道孚亚日光伏进场道路设计施工总承包预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3-350)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
本项目华能道孚新能源有限公司道孚亚日光伏进场道路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须待项目取得相关行政机构和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批复后合同生效。
2.1项目概况
道孚亚日光伏场址位于四川省甘孜州道孚县色卡乡,场址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01°22′47.19″,北纬30°30′37.71″,场区海拔高度3991m~4217m。场址地势开阔,地形起伏,属山地地貌,场区植被为牧草。场址至道孚县城距离约80km,至新都桥变电站直线距离约60公里。
场址至G350国道距离约11km,现有通村通组公路联通,项目计划对该路段进行维修、改造后作为道孚亚日光伏进场道路。该路段起于勒孜麻牧民定居点与G350交叉路口,海拔高程3435m,自东向西沿地貌沟谷而行,沿山布线,越岭后与亚日场址既有碎石路平交,海拔高程4060m,为公司与三峡川能(道孚)新能源有限公司共用进场道路。该通村通组公路为等外级公路,路线全长约11km,混凝土路面,设回头曲线10处,平曲线半径7~13m,总体上为连续上坡,平均纵坡6.1%,最大纵坡约15%;路基宽度4.5m/6.5m(其中K0+000~K0+630为6.5m,其它4.5m),对应路面宽度为4.0m/6m;沿线既有桥梁3座,涵洞22道。
经前期踏勘,该通村通组公路部分路段不满足电站建设物资、设备运输要求,需要在光伏电站主体工程开工前,对此路段进行临时改造,保证最小圆曲线半径不小于15米,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4m,新建部分按泥结碎石路面实施,同时对损坏相对严重难以满足重载车辆通行需求的沿线桥涵,根据实地调查情况采用改造加固、拆除重建或临时避让措施,以满足建设期运输需求;光伏电站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做好道路养护保通。
电站建设完成后,对道路进行修补恢复(另行招标)。
2.2招标范围
电站主体开工前完成自G350勒孜麻牧民定居点路口至亚日光伏场址的道路勘察设计,施工,电站主体工程施工期间的保通、维修工作,满足主体工程建设期间道路运输的要求。
2.2.1勘察设计
(1)按照相关规定和规范要求,进行进场道路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
(2)完成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报建及相关协调工作。
(3)电站建设完成后,该路段修补恢复的施工图,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和技术文件等。
2.2.2施工
临时用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施工许可证办理;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隧洞工程和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协调处理(民事协调、临时性及措施性补偿等);渣场绿化、弃土弃渣处理、施工临时用地、临时营地、加工厂和临时道路的拆除、恢复原状及土地复垦;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配合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等。
2.2.3道路保通
进场道路施工期的临时保通及电站主体工程施工期的养护保通。养护保通计划自2023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31日。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11月15日,2023年5月15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交付日期不能调整,完工后一年内完成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
2.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在保证安全可靠运行的前提下,突出体现经济性、合理性和先进性。要采用国际上成熟先进的设计思路和设计手段,对本项目综合情况进行分析,从而对本项目的设计做出科学规划与计算;同时通过优化施工设计方案,降低工程造价。
施工质量要求: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规范要求,分部分项合格率100%,一次性验收合格,道路维护保通满足主体工程建设需要。
2.5合同生效条件
本次华能道孚新能源有限公司道孚亚日光伏进场道路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为预招标采购,须待项目取得相关行政机构和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批复后合同生效;若项目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合同不生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同时具有设计和施工资质。
设计要求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有1项类似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或1项类似及以上道路工程EPC总承包业绩(类似道路工程是指总长度不少于5km,路基宽度不少于4.5m公路,下同)。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内容至少有合同封面页、工作内容页、合同签署盖章页等。
3.2.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担任过与本招标项目类似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关合同及业绩证明材料。
3.3 财务能力
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家的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2年9月29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10月12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9时00分;
5.2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9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
7.2.1.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400-010-1086)。
招标人: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47号华能大厦
联系人:游先生
电话:028-82945529
电子邮件:4750979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400-010-1086转8404
邮箱: hnzbcd@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