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能源联合售电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总承包工程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序 号 | 标的 | 标 段 号 | 标段名称 | 建设 单位 | 最大 中标 数量 | 最高限价 合同暂估 | 综合单价 工期 | 招标文件 收取费用 | (元) | 投标保 证金 (元) 5000.00 | |
1 | 标的 1:南宁 市源荷 聚合 (自发 自用余 电上 网)项 目 | 1-1 1-2 1-3 | 南宁市源 荷聚合(自 发自用余 柳州市及 | 价(万元) | (元/Wp) | 1.项 目EPC 总承 | 不收取 包。自 | ||||
电上网)项 目一 南宁市源 荷聚合(自 发自用余 电上网)项 目二 南宁市源 荷聚合(自 发自用余 电上网)项 | 5000 | 3.15 | 具体 订单 | ||||||||
1 | 5000 | 合同 签订 3.15 之日 开起, 至工 程经 属地 | 不收取 | 5000.00 | |||||||
2-1 标的2: 柳州市 及贺州 市源荷 聚合 2 (自发 自用余 | 目三 柳州市及 贺州市源 荷聚合(自 发自用余 电上网)项 目一 柳州市及 贺州市源 荷聚合(自 2-2 发自用余 电上网)项 目二 | 广西能 源联合 售电有 限公司 1 | 5000 2000 | 3. 15 | 供电 局验 收通 过并 网发 电之 | 不收取 5000.00 | |||||
2. 80 日止, 共120 天。 | 不收取 2. | 5000. 00 | |||||||||
2000 | 2. 80 | 项目 运维 及电 费回 收服 务。自 具体 | 不收取 | 5000. 00 | |||||||
2000 | 2.80 | 项目 全容 量并 | 不收取 5000.00 | ||||||||
电上 网)项 目 贺州市源 荷聚合(自 2-3 发自用余 电上网)项 目三 |
3 自用余 电上 网)项 目 4 | 标的3: 百色市 及崇左 市源荷 聚合 (自发 | 3-1 3-2 | 百色市及 崇左市源 荷聚合(自 发自用余 电上网)项 目一 百色市及 崇左市源 荷聚合(自 发自用余 电上网)项 目二 | 百色市及 崇左市源 | 8000 1 8000 | 3.10 | 截止 日,共 3.10 | 网发 电之 日起, 直至 项目 运营 周期 | 不收取 5000. 00 | |
3.10 | 不收取 | 5000. 00 | ||||||||
8000 | 25年 内的 项目 运行 维护。 不收取 | 5000.00 | ||||||||
3-3 4-1 | 荷聚合(自 发自用余 电上网)项 目三 玉林市及 北海市源 荷聚合(自 发自用余 | 8000 | 3.30 | 不收取 | : : 5000. 00 1 | |||||
标的4: 玉林市 及北海 市源荷 聚合 (自发 | 目一 4-2 | 电上网)项 玉林市及 北海市源 荷聚合(自 发自用余 电上网)项 | 3.30 | 不收取 | ||||||
自用余 电上 网)项 目 | 目二 | 1 | 8000 8000 | 5000. 00 5000. 00 | ||||||
4-3 | 玉林市及 北海市源 荷聚合(自 发自用余 | 3.30 3. 25 | 不收取 | |||||||
1 标的5: 钦州市 | 电上网)项 目三 钦州市及 防城港市 | |||||||||
5 | 5-1 | |||||||||
及防城 港市源 荷聚合 (自发 | 源荷聚合 (自发自 用余电上 网)项目一 | 1 | 8000 | 不收取 | 5000. 00 |
目 | 自用余 电上 网)项 | 5-2 | 钦州市及 防城港市 源荷聚合 (自发自 用余电上 网)项目二 | 8000 3. 25 | 不收取 | 5000.00 | 5000.00 | |||
钦州市及 | 8000 3. 25 | |||||||||
5-3 6-1 | 防城港市 源荷聚合 (自发自 用余电上 网)项目三 贵港市源 | 3000 | ||||||||
荷聚合(自 发自用余 | 3000 | 3. 00 | 不收取 不收取 5000.00 | |||||||
标的6: 贵港市 源荷聚 合(自 6 发自用 余电上 网)项 目 | 电上网)项 目一 贵港市源 荷聚合(自 发自用余 电上网)项 | 1 | 3.00 | 不收取 | 5000. 00 | |||||
6-2 | ||||||||||
6-3 | 目二 贵港市源 荷聚合(自 发自用余 电上网)项 | 3000 | 3. 00 | 不收取 | 5000.00 | |||||
7 目 | 标的7: 梧州市 源荷聚 合(自 发自用 | 7-1 | 梧州市源 荷聚合(自 发自用余 电上网)项 目一 梧州市源 | 1 | 3000 | 3. 05 | 不收取 | 5000. 00 | ||
余电上 网)项|7-2 | 目二 | 荷聚合(自 发自用余 电上网)项 | 3000 | 3.05 | 不收取 | 5000. 00 |
7-3 目三 | 梧州市源 荷聚合(自 发自用余 电上网)项 | 3000 | 3.05 | 不收取 | 不收取5000.00 | 5000. 00 | ||||
8 网)项 目 9 | 标的8: 来宾市 源荷聚 合(自 发自用 余电上 | 8-1 | 来宾市源 荷聚合(自 发自用余 电上网)项 | 3000 3000 | 2. 90 2. 90 2. 90 | 不收取 | 5000. 00 | |||
8-2 | 目一 来宾市源 荷聚合(自 | |||||||||
发自用余 电上网)项 目二 来宾市源 荷聚合(自 | 1 3000 | |||||||||
8-3 | 9-1 | 发自用余 电上网)项 目三 来桂林市 及河池市 源荷聚合 (自发自 | 1 | 1000 2. 70 | 不收取 不收取 | 5000.00 5000. 00 | ||||
标的9: 桂林市 及河池 市源荷 聚合 (自发 自用余 电上 网)项 目 | ||||||||||
9-2 | 用余电上 | 网)项目 来桂林市 及河池市 源荷聚合 (自发自 用余电上 | 1000 | 2. 70 | 不收取 | 5000.00 | ||||
9-3 | 网)项目二 来桂林市 及河池市 源荷聚合 (自发自 用余电上 | 网)项目三 | 1000 | 2.70 | 不收取 | 5000.00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南宁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项目,柳州市及贺州市源荷聚合(自发 |
1 | 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设计或施工其中一 项有效资质。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 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 a)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设计资质, b)电力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c)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d)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 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驻的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1)须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机电工程专 业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电气 | 自用余电上网)项目,百色市及崇左市 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 玉林市及北海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 电上网)项目,钦州市及防城港市源荷 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贵港 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 梧州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项目,来宾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 上网)项目,桂林市及河池市源荷聚合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 南宁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项目,柳州市及贺州市源荷聚合(自发 |
2 | 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 投标人单位注册。 2)须提供项目总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期 连续3个月(招标公告发布日当月不计, 从招标公告发布日当月的前一个月向前 连续提供3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 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 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 自用余电上网)项目,百色市及崇左市 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 玉林市及北海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 电上网)项目,钦州市及防城港市源荷 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贵港 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 梧州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项目,来宾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 上网)项目,桂林市及河池市源荷聚合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 |
3 | 项目经理: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项目 经理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专业)及以上执业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 | 南宁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项目,柳州市及贺州市源荷聚合(自发 自用余电上网)项目,百色市及崇左市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 人单位注册。 | 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 玉林市及北海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 电上网)项目,钦州市及防城港市源荷 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贵港 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 梧州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项目,来宾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 上网)项目,桂林市及河池市源荷聚合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 南宁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 |
4 | 设计总负责人: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 设计总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 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 单位注册。 | 项目,柳州市及贺州市源荷聚合(自发 自用余电上网)项目,百色市及崇左市 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 玉林市及北海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 电上网)项目,钦州市及防城港市源荷 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贵港 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 梧州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项目,来宾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 上网)项目,桂林市及河池市源荷聚合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 |
5 |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 联合体应满足上述专用资格1-4点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 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包括设计、施工及运维 等权利义务); (3)联合体成员应按联合体协议书内的 专业(职责)分工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证 书;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 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 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 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南宁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项目,柳州市及贺州市源荷聚合(自发 自用余电上网)项目,百色市及崇左市 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 玉林市及北海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 电上网)项目,钦州市及防城港市源荷 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贵港 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 梧州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项目,来宾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 上网)项目,桂林市及河池市源荷聚合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 |
6 | 投标人具有光伏发电项目业绩(包含设 计、施工、总承包);其中,已完成业绩 是指2021年1月1日之后完成竣工验收 合格的业绩,以显示工作范围等信息的合 同关键页和竣工验收或投运证明等类似 文件为判断依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 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 技术支持方的。(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 方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 南宁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项目,柳州市及贺州市源荷聚合(自发 自用余电上网)项目,百色市及崇左市 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 玉林市及北海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 电上网)项目,钦州市及防城港市源荷 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贵港 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 梧州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项目,来宾市源荷聚合(自发自用余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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