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经缙云县新碧街道福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议决定,现将福康村下东山自然村330 国道边闲置返留地(空地)约6.05亩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该地块(空地)位于330国道边涛涛集团隔壁,约6.05 亩。
二、租期为10年,招标底价每年壹拾伍万(150000.00)元整(租金从第六年开始逐年递增5%),投标价低于招租底价者保证金没收。
三、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叁拾万(300000.00)元整,未中标者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投标保证金,中标者须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须交履约保证金壹拾万(100000.00)元整并交齐第一年度租金,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作废,村重新进行招投标。
四、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按先交租金后使用原则,乙方需在本年度租期满前三个月内交清下一年租金。
五、租期内,甲方只提供现有围墙内空地。如需建设水、电等一切费用与手续由乙方自行负责,村集体只配合提供审核手续,乙方用途需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否则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期内不退还租金。租期满后,除可移动设备外的一切乙方不得拆除(包括棚、水电、道路等),无偿归村集体所有。其他事宜在合同内完善。
六、租期满后,乙方在不违反合同有关条款的情况下,自行清理所有废弃物,在甲方认可下,在7天内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
七、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1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报名地点: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缙云县五云街道江滨巷17号301室)。报名费300元。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系电话:0578-3311234;15005787887,报名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以上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前来报名。报名资料需附使用方案及用途,对报名人用途报街道进行审核,不符合上级政策法规的退回报名资格,并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保证金收款人信息:
金额:保证金叁拾万(300000.00)元整。
收款人户名: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缙云县支行
收款人账号:33001697435050002001
九、开标: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下午14:30开标地点:福康村办公楼,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78-3311234;15005787887。须提供的资料:投标人身份证及报价表。本次招租以投标金额最高价者为中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相同者,则当众抽签产生一名中标单位(开标人数必须达到三人及以上)。中标人须在中标后十天内与出租人签订承租合同,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将没收投标保证金,闲置返留地(空地)重新进行招租。
缙云县新碧街道福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