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淄博经济开发区沣水镇冯官路以东、工业园中路南侧地块平整项目(淄博经济开发区智能设备产业园场地平整项目(排险区))产生剩余砂石料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金额
2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CDZ-2024-213833,项目包号:
1
二、项目名称:淄博经济开发区沣水镇冯官路以东、工业园中路南侧地块平整项目(淄博经济开发区智能设备产业园场地平整项目(排险区))产生剩余砂石料资产评估服务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淄博双信志远资产评估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张店区新村西路99号东方商务中心7楼
成交金额:20000.00, 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报价信息: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联系方式:姬连庆 0533-7870237
2024年12月05日
1
二、项目名称:淄博经济开发区沣水镇冯官路以东、工业园中路南侧地块平整项目(淄博经济开发区智能设备产业园场地平整项目(排险区))产生剩余砂石料资产评估服务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淄博双信志远资产评估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张店区新村西路99号东方商务中心7楼
成交金额:20000.00, 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报价信息:
服务分项名称 | 技术指标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供应商报价(元) | 是否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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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经济开发区沣水镇冯官路以东、工业园中路南侧地块平整项目(淄博经济开发区智能设备产业园场地平整项目(排险区))产生剩余砂石料资产评估服务 | 1.乙方必须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甲方有关财务数据严加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财务数据和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对外泄露。 2.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要求,采用正确的评估方法和必要的评估程序,按照约定的评估目的、范围对委托资产进行评估,按时出具真实、合法、准确的资产评估报告。 3.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评估工作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能够在委托期限内按时完成工作。 | 1 | 项 | 20000.00 | 是 |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联系方式:姬连庆 0533-7870237
2024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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