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万宁小海潮汐通道疏浚工程项目疏浚物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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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QY202412HN2180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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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2月2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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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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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
海南省万宁市和乐镇龙首河两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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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数量 |
挂牌单价 |
竞买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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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万宁小海潮汐通道疏浚工程项目疏浚物 |
约100万m³ |
4.13元/m³ |
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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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情况 |
位于万宁市,根据《万宁小海潮汐通道疏浚工程施工图设计(批复稿)》,疏浚物总量约251.06万立方米,组成成分主要为砂与淤泥质粉质黏土,其中砂含量约为2.72%,淤泥质粉质黏土含量为97.28%,本次转让标的约为100万立方米。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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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1、 转让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须进场转运,工期以施工进度为主(不可抗力原因延迟除外)。受让方须及时提取场地内的疏浚物,确保转让方施工现场有堆放工作面,一旦延迟转运,转让方会多次提醒并书面形式告知受让方及时提取疏浚物,若逾期转运,转让方有权停止供应疏浚物,并解除购销合同,同时,不得将疏浚物擅自转让给第三人,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没收受让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2、 运输方式及费用:受让方自提,疏浚物运输方式为陆运,所用车辆必须具备相关资质且符合国家交通运营的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运输费用及其它由于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3、 受让方单位自行负责疏浚物的装载,运输同时提供必要的运输作业条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驾驶人员进行运输操作。受让方自行负责组织车辆进行接收,服从转让方现场管理。疏浚物自通过装车,验收以后的全部风险(含环境影响风险)即转移给受让方。 4、转让方和受让方派员共同验收,最终以疏浚物验收确认数量为结算标准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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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单价(元/ m³) |
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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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4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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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海南正润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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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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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万宁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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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决策文件 |
万府函[2024]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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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 |
万宁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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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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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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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 意向竞买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 意向竞买方须提交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环评手续,包括环评资质和消纳、资源化利用资质的文件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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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转让方提供的购销合同范本签订购销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受让方签订购销合同,视为违约。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受让方提运疏浚物完成后,双方按最终现场验收确认的装车数量作为疏浚物实际结算量办理结算。 3、疏浚物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自行现场勘察标的,报名即接受现状。 4、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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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按《万宁小海潮汐通道疏浚物工程项目疏浚物的购销合同》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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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 2025年1月7日前须提交报名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90万元,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17:00。 2、 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3、转让价款结算: ①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预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购货预付款;支付总成交价款的 30 %作为履约保证金,待竣工验收后退还受让方。 ②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90万元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及购货预付款,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补缴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③受让方所提运疏浚物计量达到合同价的30%时,按预计提取石方数量先付款给转让方后提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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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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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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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海南省万宁市和乐镇龙首河两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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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7日17: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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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5年1月7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 环评资质和消纳、资源化利用资质的文件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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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及购货预付款,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补缴。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万宁小海潮汐通道疏浚物工程项目疏浚物的购销合同》的; (6)未按照《万宁小海潮汐通道疏浚物工程项目疏浚物的购销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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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1、本项目交易受让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缴纳。 2、交易总价计算方式:竞得价×挂牌数量;实际结算数量与挂牌数量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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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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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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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万宁小海潮汐通道疏浚物工程项目疏浚物 |
2024年12月24日9:00 |
2025年1月8日9:00 |
0.1元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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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万宁小海潮汐通道疏浚物工程项目疏浚物的购销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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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66558038 陈先生 66558033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信息部66558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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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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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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