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环境保护局慈溪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质量控制、评估报告编制等)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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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30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慈溪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就慈溪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质量控制、评估报告编制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CXFSCG2018167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三、项目概况: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 标项:一。 内容:慈溪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质量控制、评估报告编制等)。 服务期:2019年3月底前完成质量控制与评估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为准)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 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280万元。 主要技术参数:按照国务院污普办、省污普办有关质量管理办法及质量核查技术要求配合开展质量核查工作,在普查全过程中分阶段进行质量核查编制质量核查及评估报告;负责总结发布阶段普查数据分析,编制技术报告等总结文件;负责普查档案整理工作。 四、投标方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的供应商。 4、根据《关于做好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7]11号)文件规定,同一区域内的入户调查、现场监测和质量评估不应委托给同一家第三方机构承担,故慈溪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入户调查、现场监测等)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为CXFSCG2018168)的中标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0月26日16: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标书售价为每份4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供应商直接登陆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http://220.191.215.165/),在采购项目展示栏“投标报名”中,填写并提交“供应商登记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上述要求的购买费用。 (2)未能网上报名并下载需购买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以携带以下资料到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古塘街道青少年宫北路1288号三楼招标部)直接购买招标文件。 A、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10月30日09时 30分止。 七、投标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八、开标时间: 2018年10月30日09时30分。 九、开标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十、投标保证金:2.8万元人民币。于 2018年10月26 日下午16时之前交纳并到账(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收款单位: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慈溪孙塘支行 银行帐号:3753 5833 2140 十一、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慈溪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联系人:吴铁 联系电话:0574-63089042 采购方地址: 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428号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陆海央 联系电话:0574-63976705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慈溪市古塘街道青少年宫北路1288号 十二、其他事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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