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水利交通公司]安徽水利交通公司宣城至冬至高速公路泾县至青阳界段02标小型结构物工程劳务标段1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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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对安徽水利交通公司宣城至冬至高速公路泾县至青阳界段02标小型结构物工程劳务标段1进行招标, 并于2023-07-25 09:0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 |
特此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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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ACEG-202307384001001 | |
标段(包)名称:安徽水利交通公司宣城至冬至高速公路泾县至青阳界段02标小型结构物工程劳务标段1 | |
招标人: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一标段:贾高杰;二标段:安徽宝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公示期限:2023年7月25日至 2022年7月27日 异议申诉: 投标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限之内,向安徽水利招标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551-63731368 (招标师电话);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之日起三天内向安徽水利纪检监察室提出,联系电话:0552-3950303,邮箱jiancha3950303@qq.com。 (一)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必须向招标部门或纪检监督部门提交书面的投诉书。投诉书必须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摁手印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书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投诉书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被投诉人的名称以及投诉人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或投诉和投诉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 4.投诉事项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提起投诉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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