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宾市三江六岸综合整治(南岸片区)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4/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宜宾市三江六岸综合整治(南岸片区)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0 19:32:06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三江六岸综合整治(南岸片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207-511504-04-01-596105】FGQB-017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戎州金成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戎州金成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07-511504-04-01-596105】FGQB-017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城市道路改造,标准段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设计时速为60km/h。现状七星路大体呈东、西走向,起点西起于龙湾路与叙州大道交叉口,东止于大溪口。本次实施长度约为3.7公里。本次提升改造主要内容包括:车行道拓宽改造、道路现状路面整治改造、人行道及路侧绿带景观提升改造、道路沿线3个节点绿地统一打造等内容。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2.2 预估总投资:建安工程投资约3866万元(其中,景观工程投资约1100万元)。 2.3 建设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配合竣工验收,质保期内的服务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已完成的工程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设计资质单位提供。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已完成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11 18:00 至 2023-04-17 18: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5-04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5 月 4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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