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cc-cdjc-2023-68-2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成都中心
代理联系人-1354128985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0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CRCC-CDJC-2023-68-2
1.招标条件
1.1新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生物医药绿色食品及停车场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生物医药绿色食品及停车场项目经理部,已由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玉红发改投资【2021】27号、玉红发改投资【2022】19号、玉红发改投资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玉溪市红塔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进行二次招标。
1.2在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滇中引水工程大理I段施工1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滇中引水工程大理I段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已由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型钢、水泥、柴油进行二次招标。
1.3新建楚雄州禄丰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楚雄州禄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工程项目经理部,已由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禄丰海创环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进行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玉溪市红塔区生物医药绿色食品及停车场项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县)。合同金额21.41亿元,合同工期24月,开工日期:2023年6月,竣工日期:2025年6月。主要工程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红塔片区生物医药及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 624.92 亩,总建筑面积 284768 m²。规划建设:研发中心、生产车间、数字健康中心、产学研基地、实训基地、医药仓库、配套服务区。
2.1.2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滇中引水工程大理I段施工1标项目,位于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区(县)。合同金额8.21亿元,合同工期72月,开工日期:2019年12月,竣工日期:2025年12月。主要工程:1#、1-1#、2#施工支洞共三个施工支洞,1#施工支洞为平洞,成洞尺寸为 8.0×6.5m,1-1# 、 2# 施 工 支 洞 为 斜 井 , 成 洞 尺 寸 为 6.5m ×6.0m 。
2.1.3 楚雄州禄丰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云南省楚雄市禄丰区(县)。合同金额0.7亿元,合同工期12月,开工日期:2023 年6月,竣工日期:2024年6月。主要工程:该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主厂房(含引桥、烟囱)、污水硝化池、综合泵房及冷却塔及清水池、车间供油站、综合楼、飞灰暂存库及危废库、垃圾运输坡道、脱硝罐区、低浓度污水站、炉渣综合利用等。除另行发包的工程外施工图纸所设计的所有建筑工程的土建、水电、消防及自控消防系统、照明及弱电通讯等工程的施工,给排水系统、厂区道路(包括路边石、至各建筑物的室外引道)、全厂通风设备安装等,具体的内容详见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合同文件、施工说明及设计更改通知书等一系列工程文件。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21〕2号);
(7)《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为近一年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9)特殊要求: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楚雄州禄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根据业主要求钢材供应品牌为昆钢、水钢。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滇中引水工程大理I段施工1标项目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长材年产5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4.2.2水泥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水泥日生产熟料能力3000吨及以上的水泥厂(含其分厂)产品,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其中低碱水泥生产商需具备低碱水泥(碱含量不超过0.60%)生产能力要求且稳定生产一年及以上;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为近一年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3型钢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20万吨及以上生产能力,投标物资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2022年的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为近一年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4柴油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为近一年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17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已购买首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RCC-CDJC-2023-68)的投标人可免于购买本次投标对应包件招标文件,仅需重新参加投标。
5.5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投标人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进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10时0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10月10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生物医药绿色食品及停车场项目经理部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
联 系 人:李泉龙         电   话:1725879594
10.2招 标 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滇中引水工程大理I段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云南省丽江市市玉龙县九河白族乡白汉场乡政府中石油加油站院内
联 系 人:鲁涛        电   话:17387636666
10.3招 标 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楚雄州禄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市和平镇
联 系 人:张伟        电   话:15383560897
10.4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成都中心
发票开具联系人:谢旭东                电  话:13541289854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翟英            电  话:18030709417(座机)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李华兵            电  话:18681858925
督办电话:02887574561
网站系统技术支持:4006296888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采购人名称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备注
1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生物医药绿色食品及停车场项目经理部
钢材
YXGC01

21283.66
1500
10

2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滇中引水工程大理I段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
钢材
DZGC01

10834.2
1000
5

3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滇中引水工程大理I段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
型钢
DZXG01

2826.03
500
2

4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滇中引水工程大理I段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
水泥
DZSN01

101305
1000
5

5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滇中引水工程大理I段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
柴油
DZCY01

1680
1000
5

6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楚雄州禄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经理部
钢材
CXGC01

2900
500
2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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