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来宾市2024年第四期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金额
259.34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2024)3号
预算金额259.34万元
招标联系人华女士0772-4292889
招标代理机构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0772-428150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来宾市2024年第采矿权拍卖

                                出让公告

                                            来宾公共矿出告P〔2024〕4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集中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18〕4号)的有关规定,经报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来宾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由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麒麟山石灰岩矿净采矿权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具体如下:

一、本次拍卖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设置情况。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麒麟山石灰岩矿矿区范围内原已设有采矿权,现扩大矿区范围重新出让。原矿区范围为:面积0.311km2、开采标高+240.2m~+100m,现设定出让矿区范围为:面积0.6684km2、开采标高+286.27m~+100m。

(二)地理位置。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麒麟山石灰岩矿矿区位于来宾市城区南西190°方向直距约33km处,小平阳镇290°方向直距约5km处,行政区划属兴宾区小平阳镇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2000国家坐标):东经109°06′13″,北纬23°25′53″,面积0.6684Km2。矿区有简易道路直接与省道S308相通,由省道与国道G322和泉南高速G72相接;湘桂铁路、泉南高速G72均位于矿区东部,至泉南高速G72高速入口直距约3.5km,由高速可直接通往来宾、柳州、南宁、贵港等市区;位于矿区北部直距约27km的西江干流红水河由西往东穿越来宾市区,千吨级船舶可直航珠三角地区,处于西江经济带城市圈内,交通便利。

(三)详查工作情况。经估算,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麒麟山石灰岩矿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资源量10677.5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6691.3万吨,推断资源量3986.2万吨;动用资源量1264.9万吨,均升级为探明资源量;保有资源量8803.0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4876.0万吨,推断资源量3927.0万吨,控制资源量占资源总量的55.39%,分别为可作为黑色冶金熔剂用灰岩资源量7545.6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4059.2万吨,推断资源量3486.4万吨,可作为建筑石料用白云岩资源量1257.4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816.8万吨,推断资源量440.6万吨。安全边坡压占资源量609.6万吨(均为黑色冶金熔剂用),其中控制资源量59.2万吨,推断资源量550.4万吨。

已设矿权范围(原采矿权)内累计查明资源量3701.6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1264.9万吨,推断资源量2436.7万吨;动用资源量1264.9万吨,均升级为探明资源量;查明保有资源量1886.3万吨,均为推断资源量;其中可作为黑色冶金熔剂用灰岩资源量1883.2万吨,可作为建筑石料用白云岩资源量3.1万吨。安全边坡压占资源量550.4万吨(为黑色冶金熔剂用),均为推断资源量。说明:已设矿权范围(原采矿权)内采用等高线法估算保有资源量,与矿区估算方法及参数一致。

扩大范围内累计查明资源量6975.9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5426.3万吨,推断资源量1549.6万吨。保有资源量6916.7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5367.1万吨,推断资源量1549.6万吨,分别为可作为黑色冶金熔剂用灰岩资源量5662.4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4550.3万吨,推断资源量1112.1万吨,可作为建筑石料用白云岩资源量1254.3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816.8万吨,推断资源量437.5万吨。安全边坡压占资源量59.2万吨(为黑色冶金熔剂用)均为控制资源量。

矿山设计回采率为95%,矿山扣除预留安全平台边坡压占资源量后,设计可采黑色冶金熔剂用石灰岩矿控制+推断资源量7168.3万吨,设计可采综合利用建筑石料用白云岩控制+推断资源量1194.5万吨。

(四)新增资源量。本次出让新增可采资源量6964.51万吨,其中:新增可采熔剂用灰岩资源量5770.01万吨,新增可采综合利用建筑石料用白云岩资源量1194.5万吨。

(五)本次拍卖出让采矿权具体信息。

1.出让矿种:主矿种为熔剂用石灰岩、副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白云岩;

2.出让资源量:熔剂用石灰岩可采资源量5770.01万吨;建筑石料用白云岩可采资源量1194.5万吨;

3.生产规模:800万吨/年;

4.矿区面积:0.6684平方公里;

5.开采标高:自+286.27米至+100米止;

6.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7.采矿权发证年限:12年(含年基建期1.5年),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该采矿权属于扩大矿区范围重新出让的情形,出让计划于2023年12月14日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批复;

8.矿区范围由以下31个拐点坐标圈定,具体如下:

拐点

编号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

编号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X坐标

Y坐标

X坐标

Y坐标

1

2593489.58

36612256.52

17

2592675.61

36611862.14

2

2593451.07

36612383.97

18

2592690.88

36612064.99

3

2593451.94

36612428.19

19

2592783.32

36612202.82

4

2593436.51

36612462.70

20

2592827.28

36612315.35

5

2593436.51

36612487.91

21

2592906.08

36612413.25

6

2593453.54

36612519.69

22

2592935.31

36612519.93

7

2593451.86

36612617.26

23

2592988.13

36612502.38

8

2593402.17

36612702.44

24

2592989.13

36612407.32

9

2593276.53

36612724.77

25

2593052.12

36612345.55

10

2593236.71

36612778.25

26

2592937.32

36612186.27

11

2593058.57

36612791.08

27

2592897.28

36612013.66

12

2592899.31

36612573.29

28

2593150.87

36611869.50

13

2592740.75

36612729.40

29

2593430.09

36611930.93

14

2592409.72

36612245.08

30

2593481.23

36611977.57

15

2592361.05

36612115.35

31

2593477.07

36612076.61

16

2592454.86

36611921.33

 

 

 

矿区面积:0.6684km2;开采标高:由+286.27m~+100m

 

二、采矿权出让方案

(一)出让方式。

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麒麟山石灰岩矿净采矿权编号P(2024)3通过网上拍卖方式出让。本次网上公开拍卖出让不设底价,以网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的,拍卖成交。

(二)采矿权拍卖起始价。

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麒麟山石灰岩净采矿权编号为P(2024)3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亿肆仟陆佰贰拾伍万肆仟柒佰元整(¥146,254,700.00)。

(三)土地租用、地面附着物补偿等费用(不参与拍卖竞价)。

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麒麟山石灰岩矿采矿权为净采矿权出让,拟出让矿区扩大范围及影响范围内,涉及需租赁的537.695亩土地及地面附着物的权属已初步认定。土(林)地征(租)用、地面附着物等补偿费由兴宾区征地办进行核算,该项目采取以租赁形式开展补偿工作,涉及所需土地租赁费用共计人民币壹仟叁佰捌拾伍万壹仟贰佰陆拾捌元整(¥13,851,268.00),最终以实际丈量登记确认的数据核算实施补偿为准。涉及上述土地租用、地面附着物补偿等费用不参与竞价,由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兴宾区人民政府指定账户。

土地租用、地面附着物补偿等费用不包含竞得人办理用地、林地占用手续等发生的费用。如竞得人需要扩建或使用约定之外其他场地、道路的,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另行承担解决。

(四)原采矿权人资产(不参与拍卖竞价)。

本采矿权为原矿山扩大矿区范围重新出让,原有矿山资产为原采矿权剩余已出让未采出资源储量为1398.34万吨,经资质单位评估,采矿权价值平均估值为人民币伍仟肆佰伍拾陆万贰仟玖佰元整(¥54,562,900.00元),具体见《广西兴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麒麟山石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广西金土矿权评字〔2024〕第0311号)。竞得人如不是原采矿权人,由原采矿权人在采矿权拍卖成交后15日内按资产清单,将资产移交给新竞得人,新竞得人在收到移交的资产后,15日内按资产评估值一次性全额支付补偿款给原采矿权人,原采矿权人在收到上述资产评估值的全额款项后15日内退场,资产补偿产生的税费按法律规定执行。竞买人在竞买前可向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借阅矿山资产评估报告或向原采矿权人了解矿区内资产的具体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投资风险和法律纠纷,相关的风险与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同时,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确认并接受上述的资产评估值,竞买人不得再对该款项提出异议。

(五)采矿权前期工作经费(不参与拍卖竞价)。

采矿权前期工作经费共计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陆仟玖佰元整(¥1,146,900.00),其中:1.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经费为人民币壹佰零柒万肆仟玖佰元整(¥1,074,900.00),列入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成本,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汇入兴宾区人民政府指定账户;2.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经费为人民币柒万贰仟元整(¥72,000.00),由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汇入来宾市自然资源局指定的账户。

(六)用地、用林手续办理告知。

1.兴宾区人民政府已负责对拟出让矿区扩大范围及影响范围内的537.695亩土地完成权属认定,无纠纷,并已与相关利益人初步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完全达到“净矿”用地标准。兴宾区政府承诺在采矿权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完成土地交付工作。

2.矿山开采用地需要提前完成林地指标调整和公益林调整逐年根据矿山采矿生产需要解决用地、用林指标,由兴宾区协助竞得人优先办理用地、林地占用手续在办理相关手续之前,竞得人不能违法违规用地、用林。竞得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用地、林地占用手续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七)竞买条件及银行担保

1.竞买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2)竞买申请人须具有良好企业信誉;有竞得履约能力和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无列入经营异常、失信名单、行贿人及受贿人等不良行为记录及征信(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等)。

3)凡是在我市有过不履行采矿权人义务或者不履行《采矿权出让合同》的采矿权人或竞得人,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拍卖的竞买活动

2.保函(或缴纳保证金)。

竞买人可选择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直接缴纳保证金的应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来宾)“权益类保证金”模块线上办理方式参与竞拍。具体如下:

(1)原采矿权人广西兴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参加竞买该采矿权的保函或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陆佰玖拾叁万陆仟叁佰柒拾叁元整(¥36,936,373.00)(含起始价146254700元的15%+土地租用、地面附着物补偿等费用13851268元+前期工作费用1146900元),保函受益人为来宾市自然资源局。保函有效期限为2024年12月30日。

(2)非原采矿权人参加竞买该宗采矿权的保函或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玖仟壹佰肆拾玖万玖仟贰佰柒拾叁元整(¥91,499,273.00)(含起始价146254700元的15%+土地租用、地面附着物补偿等费用13851268元+原采矿权人资产54562900元+前期工作费用1146900元),保函受益人为来宾市自然资源局。保函有效期限为2024年12月30日。

(八)竞买人报价。

竞买人竞买本次拍卖出让采矿权的,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应高于当日拍卖起始价100万元或者100万元的整数倍。

(九)成交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不含交易服务费、办理采矿许可应缴存的土地复垦费等相关税费,交易服务费及办理采矿许可应缴存的土地复垦费等相关税费由受让人另行按相关要求缴纳。

、本期出让活动相关时间

(一)拍卖公告时间

20241021上午9时00分20241115下午16时30分

提交竞买申请时间

20241025上午9时00分20241115下午16时30分

拍卖时间

202411181130分。

(四)时竞价询问时间

20241118日1130分—1134分共计4分钟(竞买申请人须在拍卖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方可获得网上限时竞价询问资格)。

四、报名方式

(一)意向竞买人登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进行用户注册。

)意向竞买人通过登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了解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办理CA数字证书。

)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系统完善业务类型注册。

)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系统进行报名 

五、报名材料

(一)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1)。

二)银行保函或者保证金(彩色扫描件)直接缴纳保证金的应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来宾)“权益类保证金”模块线上办理。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公司章程(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四)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和失信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及征信(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等)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五)竞买人报价

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麒麟山石灰岩矿采矿权编号P(2024)3号采矿权竞买人竞买本次拍卖出让采矿权的,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应高于当日拍卖起始100万元或者100万元的整数倍。

六、竞得人义务

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第十二条规定,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涉及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为分期缴纳,共分7期,首期征收比例为成交采矿权出让收益的15%,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税务部门依据来宾市自然资源局推送的合同等费源信息开具缴款通知书,竞得人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缴款通知及时缴纳首期采矿权出让收益;剩余部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约定分期缴清,均摊征收年限为6年,每年度一期第二期至第六期每期征收成交采矿权出让收益的15%,第七期征收成交采矿权出让收益的10%,每期具体缴款时间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确定。

竞得人须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交易平台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来宾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三)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已缴保函或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相应损失。

(四)竞得人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后,接收采矿权出让机关移交的矿山前期工作中有关方案和报告书(表),及时办理采矿许可证。竞得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必须按规定到出让机关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按已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处理。

(五)竞得人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与兴宾区人民政府进行山场租赁、地面附着物补偿等协议主体变更等工作,完善相关协议的签订手续。

(六)竞得人自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在2年内逾期未进行建设或者生产的,无正当理由停工或者停产连续满2年的,采矿许可证颁发机关有权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七)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证之后必须按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碳酸钙矿山开采及修复要求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79号)的要求进行矿山开发利用及修复,合理综合利用矿产资源;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要求或当地县(区)人民政府的要求进行排废;按照绿色矿山创建的要求进行绿色矿山建设,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并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进行矿山修复和矿山土地复垦,以及开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账户并按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预存土地复垦费。

(八)为助推乡村振兴建设,竞得人竞得该采矿权后,须按采矿权出让成交的10%筹集资金用于乡村振兴建设工作,由兴宾区人民政府统筹,具体实施方案由竞得人在矿山正常生产后商矿山所在地乡镇,制定专项投入助推乡村振兴、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并经兴宾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九)竞得人须按照广西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绿色矿山,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并开始生产满2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及验收工作。未按期通过绿色矿山创建验收的,出让方即责令其停产整改,整改验收完成后方可恢复开采。

(十)竞得人未按时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按《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规定处理。

)竞得人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自然资源、林业、生态、应急和水利等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办理林业、生态、应急水利及采矿用地相关审批手续,如因竞得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十)因国家高等级公路、铁路等项目建设需要及安全、环保、公共利益、政策调整等需占用采矿权范围的,采矿权人须无条件配合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如需关闭矿山的,采矿权人须无条件配合办理注销手续,且须按规定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义务。

、对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交易异议的处理方式

参加本次采矿权拍卖交易活动的竞买人对本次采矿权拍卖交易活动如有异议,须在本次拍卖报价截止时间两小时前提供书面材料和证据,并经采矿权出让单位(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和承办方(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后方可受理,其他方式提出的异议均不受理。

公共资源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竞买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等)存在的失信行为,经营异常的,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限制参加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

(二)竞买人虽未被列入惩戒名单,但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单。

(三)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 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竞得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等)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单。

1.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2.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

3.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在矿业权拍卖活动中存在的恶性竞争、恶意串标情形的、不按时参加拍卖活动的竞买人、竞得人,两年内禁止其参加来宾市矿业权交易平台组织的矿业权挂牌出让交易活动。

、风险提示

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和实际情况有可能不相符合。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源储量风险,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需充分评估开发资源投资风险,一旦中标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矿产详查报告中的矿产资源储量、矿石质量、开采条件等为由向出让机关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及变更矿种等要求。

)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即视为同意本次拍卖相关要求。

)竞买人必须充分了解和熟悉有关矿产资源开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所造成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麒麟山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经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备案。竞买申请人可以自行到矿区现场踏勘,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前期相关报告中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偏差,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对此,竞买人应充分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评估投资风险,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http://www.mnr.gov.cn/ )、来宾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ibin.gov.cn/)、广西来宾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lb.dnr.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发布。

联系方式

出让单位: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华女士   

电    话:0772-4292889          

拍卖单位: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韦先生     

电    话:0772-4281505

地    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

(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交易二科C03室)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及我中心对本方案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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