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滨海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节余资金增做工程 | 项目编号 | BHNT20201001 |
招标单位 |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 | 单位地址 | 盐城市港城大道419号水务大厦3楼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李华 | 联系电话 | 0515-84288597 |
入围办法 |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者全数入围 | ||
招标内容及工程规模 | 滨海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节余资金增做工程,内容包括:排涝电站建设、水泵维修、混凝土道路建设及维修、涵洞建设等,节余资金约1000万元,(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要求工期 | 60日历天。 | 标段数量 | 一个标段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单位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无主体工程在建(有投诉时须提供所在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主体工程完工证明和离开原项目的同意书,同时须符合苏水基[2016]17文规定)。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更换。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及滨海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3.2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全国征信系统平台信息为准)。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已全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 3.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业绩要求:拟任项目经理自2017年7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为准)担任过单项工程合同额达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 类似工程是指:(包含原农业开发系统的高标准农田,丘陵山区,故道项目,滩涂项目,水利系统的农田水利项目、灌区改造项目,国土系统土地整理项目,千亿斤粮项目) 投标时须同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如下资料:1、中标通知书扫描件,2、中标结果公示网上截图,3施工合同扫描件。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能反映上述指标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2020年1月1日以来存在招投标违法行为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7、其他要求 7.1拟任项目经理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不得: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经理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7.2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及项目组成员(指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禁止一人身兼多职)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本单位正式职工条件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由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未在投标人之外单位受聘或任职,也没在其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或当月前一个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11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5月—2021年10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未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提供不全、或期限不满足规定的,均不予承认。 | ||
评标定标 办法 | 一、采用综合评估法。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1)投标报价得分:70分;(2)施工组织设计:25分;(3) 企业信誉:1分;(4) 综合单价分析:4分。 (1)投标报价 (70分) 1)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 C=T×Q+B×(1- Q) T=招标控制价* 0.98;Q为招标控制价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61%、62%、63%、64%、65%之间,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B值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无需剔除最高或最低报价;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B;若10≤有效投标文件<30家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B;若30≤有效投标文件<50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B;若有效投标文件≥50家时,去掉其中的四个最高价和四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B。) 2)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7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5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3分,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小数点后第四位数字“四舍五入”,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说明:①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除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况下而改变。 ②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③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错误的投标报价。 ④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施工组织设计(25分) 1)总体概述:项目概况清晰、施工组织方案内容齐全,对高标准农田工程理解透彻,施工方法、工序安排合理等由评委酌情打分,打分区间1.8~3.0分。无此大项不得分。 2)质量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关键施工技术和工序清晰,质量保证手段措施等合理可操作,消除质量问题的措施明确、可行,由评委酌情打分,打分区间3.6~6.0分。无此大项不得分。 3)进度措施: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安排合理,保障措施有效可行的,由评委酌情打分,打分区间3.0~5.0分。无此大项不得分。 4)安全及文明措施:有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文明施工保障等措施可靠、可行,杜绝习惯性违章的措施有针对性的,由评委酌情打分,打分区间2.4~4.0分。无此大项不得分。 5) 合同及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全面,合同台帐清晰,按图施工意识强,变更调整手续合理,施工档案齐全等,由评委酌情打分,打分区间1.8~3.0分。无此大项不得分。 6)劳动要素配置:劳动力调配充足、结构合理、满足施工进度需要;投入本标段设备,满足工程施工需要、配备合理;投入材料满足工程要求,材料质量合格的,得2.0分。有缺陷的评委酌情打分,打分区间1.2~2.0分。无此大项不得分。 7)人员配置:本项最高得2.0分 a) 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水利水电注册一级建造师的注册资格证书的,加1分。 b)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经理外,有1名以上水利水电二级建造师的,加0.5分,最多加1分。 上述a)、b)项要求投标人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11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5月—2021年10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说明:上述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为各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3)企业信誉 (1.0分) 企业奖项: (1.0分) a)、自2017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水利类)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提供1个得0.5分,最多得0.5分。 本项须提供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时间以颁发证书时间为准。 b)、自2017年7月1日以来(以发文时间为准),因投标人所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获得过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表彰、激励的,有一项得0.5分,最多加0.5分。 本项须提供表彰、激励文件的复印件及提供工程项目所在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4 )综合单价评审 (4.0分) 为了杜绝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本工程抽取一定数量的单价进行综合评定,具体约定如下: 1)、从上述评审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选择有效投标人数70%的投标文件(四舍五入后取整,投标报价相同均进入)进入下一步评审,其余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2)、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由公证人员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8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清单中已标注范围)进行评审,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参与评审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标基准价±15%的,每发生一项扣0.5分,最多扣4.0分。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标基准价确定:参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审的所有投标单位其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二、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 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投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委会的要求。 三、评标结果 1、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现场公证人员抽签确定。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内容包括: (1) 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2) 评标过程; (3) 废标情况说明; (4) 数据表及详细评审记录; (5) 推荐的候选中标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6)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四、其它 (1)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 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 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 | ||
付款方式 | 1、进度款拨付条件:工程进度经监理核实,达到30%的合同工程量时,方可第一次付款,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 2、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完成合同工程量70%时,可申请第二次付款,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工期间可付款两次,总付款量不超过中标价(扣减暂列金)的60%; 3、余款待审计结束且经县级验收合格后(除留5%为质保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外)结清,质保期为2年。 开工前,发包人按合同价收取一定比例(5%)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对承包人施工期间的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考核 | ||
投标保证金获取方式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1、领取时间:2021年10月18日起至2021年10月25日。 2、领取地点: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oZkD71a2gsFERVQ5xlUaw 提取码:1234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 (联系人: 宋玲玉 手机号码: 18252225572) 4、拒绝接受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壹仟元整,售后不退(付款方式转账,单位名称: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环城支行,账户:10427901040015319,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位名称一致,同时备注项目名称。请各投标人及时办理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手续,以确保招标文件费用在2021年10月25日17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按规定时间、规定形式缴纳的,投标文件一律无效。投标人必须将招标文件费用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8日9时00分00秒前。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邮箱号:395473983@qq.com)。 3、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发布媒介 |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包含招标答疑在内的关于本项目的所有招标信息)发布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
招标人:滨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