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JG2022-18138]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咨询服务
金额
1007.2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8138
预算金额1007.22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工020-3905342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0
公告正文
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咨询服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咨询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2-1813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7日 0时0分~2023年1月10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007.22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1)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执行。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4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需提供近6个月或以上时间(必须包含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期间)投标人单位为项目负责人购买的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 3.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了《投标人申请公函》。 注:投标人与被咨询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无隶属及其它利害关系,投标人如已成为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中标服务单位,将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将被剥夺本项目的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将本项目中标资格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法授予。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4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需提供近6个月或以上时间(必须包含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期间)投标人单位为项目负责人购买的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月10日 10时0分 - 2023年1月10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2月17日 0时0分 - 2023年1月10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月10日 9时45分 - 2023年1月10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 招标代理: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工
- 代理联系人:袁工
- 联系方式:020-39053421
- 代理联系方式:18718410655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 监督电话:020-39053421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03.【合同范本】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合同-20221215.docx
- (挂网)招标公告-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咨询服务.pdf
- (挂网)招标公告-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咨询服务.doc(挂网)招标公告-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咨询服务.doc
- (挂网)招标文件-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咨询服务.doc(挂网)招标文件-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咨询服务.doc
- 计算书-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咨询服务.pdf计算书-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咨询服务.pdf
- SL202212150017-20221216163009.GZZB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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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咨询服务 | 市政工程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咨询服务 | 项目编号 | JG2022-18138 |
招标单位 |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 ||
招标代理 |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市政工程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点击查看全部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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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2-12-17 0:00:00 | 2023-01-10 10:00:00 | |
投标登记 | 2022-12-17 0:00:00 | 2023-01-10 10:0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12-17 0:00:00 | 2023-01-10 10: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12-17 0:00:00 | 2023-01-10 10:0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12-17 0:00:00 | 2022-12-23 10:00: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3-01-10 9:45:00 | 2023-01-10 10:00:00 |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一阶段开标 | 2023-01-10 10:00:00 | 2023-01-10 11:00:00 |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3-01-10 10:00:00 | 2023-01-10 10:3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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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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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目录日期:2022年12月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招标文件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咨询服务
第二卷3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2第一卷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另册)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第一卷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5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彩汇中心12楼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39053421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联系人:袁工 电话:18718410655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咨询服务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建设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与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及其它利害关系,或投标人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中标服务单位。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及时间: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如有)、清单(如有)、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使用投标人CA证书进入交易中心系统→投标登记→进入“招标答疑提问”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问题。投标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时间为准)提出答疑问题。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3.2.3 | 报价方式 | 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为:1007.2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本项目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础(基准价)下浮后作为投标报价,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自行下浮进行报价,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按以下方式递交:投标人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2、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将汇入投标保证金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被认定为完成缴交投标保证金义务。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3、如采用非电子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文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印章。评审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其办理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在网上予以公示。4、如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操作指引。□不要求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经查实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本项目不适用。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本项目不适用。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发布的【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发布的【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本项目不适用。 |
4.2.2 (B)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本项目不适用。 |
5.1(B)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
5.2 | 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限: 3 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承包)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中标人应以中标人名义用银行履约保函方式提交经业主认可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函由中国境内注册的国有商业银行开具保函,是不可撤销的保函。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函或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上述履约保函作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之一。履约保函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发布的【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将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发布的【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招标失败的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
10.2 | 费用承担 | 1、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7〕811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缴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0.9‰,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执行,并下浮10%计取,且招标代理费不得超过100万元,如超,按99.8万元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
10.3 | 其他要求 | 各投标人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定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
10.4 | 投标文件公开 |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
10.5 | 投标文件分数及其他要求 | 1、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补送两正两副正式书面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及一份“Microsoft Word ”制作的电子文件(U盘)给招标人。2、中标后,合同签订时,合同中视需要增加项目管理单位。 |
10.6 | 投标人是否参加开标 |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 |
10.7 | 定标及中标原则 |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
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招标文件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技术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本项目严禁分包。
(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5)投标文件格式;
2.4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它所有资料。(6)设计咨询方案(5)资格审查资料;(4)投标报价表;(3)投标保证金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2投标报价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4.1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3.5.1投标人申请公函;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5.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5.6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的证明材料;3.5.5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证明材料;3.5.4投标人资质证书;3.5.3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方案3.5.9其他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5.1开标时间和地点(B)5.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6)开标结束。(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
6.1评标委员会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评标结果异议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7.7签订合同7.6.4如果中标人不遵守本须知第7.6.3款的规定,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7.6.3中标(承包)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中标人应以中标人名义用银行履约保函方式提交经业主认可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函由中国注册的国有商业银行开具,是不可撤销的保函。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函或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上述履约保函作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之一。履约保函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履约保证金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投诉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服务期限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 |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准)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为准。年月日
综合评分表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准)问题的澄清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投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前3名作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企业综合实力得分高的优先;如果企业综合实力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存在隶属或利害关系,或已成为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中标服务单位,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报价表》”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主要人员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为准)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为准)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具体详见《综合评分表》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当通过初步评审在位于[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价中的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5名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初步评审在位于[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价中的有效投标人小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若当通过初步评审没有投标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为0分。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100% (偏差率以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点,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 | |
1 | 企业业绩(20分) | 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作为设计方或全过程设计咨询方参与过的市政工程类项目的设计或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全过程设计咨询业绩,项目建安费≥25亿元的,每项得4分;14亿元≤项目建安费<25亿元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20分。注:业绩认定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中须明确包含项目建安费规模。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2 | 企业综合实力(40分) | 企业获奖(15分) | (1)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市政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得过行业级奖项的,每项得1.5分;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获得过市级(含副省级)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多得9分。2、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政类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每项得2分;二等奖的,每项得1分;三等奖的,每项得0.5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6分。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15分。注:奖项认定时间以相关获奖证书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同一项目奖项只计算最高分一次,不重复计算,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如颁奖单位为协会的,还须须同时提供颁奖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www.chinanpo.gov.cn/search/orgindex.html),证明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上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 |
2 | 企业综合实力(40分) | 企业信誉(15分) | 1、具有中国企业评价协会颁发(有效期内)的中国企业信用评价 AAA 级信用企业荣誉称号的得7分,AA 级信用企业荣誉称号的得3分,A 级信用企业荣誉称号的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7分。2、具有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企业”称号的得8分,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企业”称号的得4分,市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企业”称号的得2分,无得0分;本小项最多得15分。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15分。注: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2 | 企业综合实力(40分) | 拟投入人员(10分) | 1、项目负责人:(1)具备注册土木工程(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得1.5分,不满足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1.5分。(2)近5年内参与设计的市政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3分;获得过行业级奖项的,每项得2.5分;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得过市级(含副省级)奖项的,每项得1.5分,最多计3项;本小项最多得5分。2、其他专业负责人(除项目负责人外)需涵盖道路、桥梁、结构、给排水、电气、造价、勘察7个专业,在此基础上: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的,每满足一个得0.5分;本小项最多得3.5分。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10分。注:1.须提供相应职称证(或注册证)、身份证、毕业证等证明材料。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必须包含2022年6月-2022年11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否则按无社保处理)。 |
3 | 设计咨询方案(30分) | 1、对项目、设计咨询职责认识、理解,优:5分、良:4分、中:3分、差:0分;2、对设计咨询工作内容及建议,优:5分、良:4分、中:3分、差:0分;3、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优:5分、良:4分、中:3分、差:0分;4、各阶段设计咨询工作成果,优:5分、良:4分、中:3分、差:0分;5、质量保证体系、创优措施,优:5分、良:4分、中:3分、差:0分;6、其他合理化建议,优:5分、良:4分、中:3分、差:0分。 | |
4 | 报价(10分) |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报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分;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每上偏1%扣1分,下偏1%扣0.5分,最多扣10分。本项最高分为10分,最低分为0分。 |
2.评审标准投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前3名作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企业综合实力得分高的优先;如果企业综合实力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存在隶属或利害关系,或已成为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中标服务单位,则取消其中标资格。评标方法评委签名:日期:2、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计取的算术平均分,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注:1、获奖奖项是指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市级(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副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级人民政府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科学技术奖。
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
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见综合评分表;
3.2详细评审(3)当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与投标下浮率的乘积与投标人报价不一致时,按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与投标下浮率的乘积为准,修正投标报价。(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2.3投标人的总得分=综合得分。3.2.2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计取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综合评审采用百分制评分法,按《综合评分表》的标准进行评分。每方面得分权重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综合评分表》中确定,但不得超出《综合评分表》分值范围。同时,招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中详细列出每子项的具体评分标准(详见《综合评分表》);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投标文件项目名称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卷(另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公章)
七、其他资料六、设计咨询方案五、资格审查资料四、投标报价表三、投标保证金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在投标有效期内,我公司所编制的投标书始终对我司具有约束力,我公司随时接受中标。我公司保证按照以下服务期完成本项目:签订合同后,在招标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咨询工作。(不包括设计院整改时间)经认真研究该工程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后,我公司愿按本表中所填写的投标报价,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所修正、核实并确定目标承担工作,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投标下浮率为%)。致: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一)投标函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投标函附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盖公章):我公司保证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的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开展投标活动。如有违反,我公司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我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和贵单位的招标文件、其他相关文件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行为的合同之一。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技术职称及证号: | |
2 | 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3 |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4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5 | 投标有效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注:本格式仅供参考,也可使用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单位:(盖章)20年月日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单位:(盖章)20年月日
注:本格式仅供参考,也可使用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格式。(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有效期限: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授权单位:(盖章)20年月日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有效期限: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授权单位:(盖章)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投标单位(盖公章):注: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四、投标报价表(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三、投标保证金
项目名称 | 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咨询服务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10072200元 |
投标下浮率 | 下浮率:____%(由投标人自行填报,填正数)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的绝对值)大写:人民币 小写:¥ |
(1)投标人申请公函(格式)注:资格审查详细资料附于本表后。五、资格审查资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审查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人申请公函; | |
2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
3 |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 |
4 | 投标人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 |
5 | 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按招标公告要求 | |
6 | 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的证明材料; | |
7 |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 |
8 | 其他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 |
我单位不存在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所描述的情形。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此申请是(单位名称)以(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按照《(项目名称)招标公告》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格审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资格。致:(招标人):投标人申请公函
(格式见招标公告)(2)投标人声明(格式)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公章)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单位组织机构表表格1七、其他资料(格式自定)六、设计咨询方案
1、简 况 | ||
单位名称 | ||
上级管理单位名称: | ||
成立日期: | ||
本届领导班子起始日期: | ||
2、领导层名单 |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3 组织机构框图以框图的形式表示出组织机构、负责人及各职能部门 |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企业业绩表表格2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盖公章):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
开竣工日期: | 期限: | ||
主要设计咨询人员 | 人员数量 | ||
主要设计咨询人员 | 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 | ||
工程概况 | |||
履约内容情况 | |||
工作质量评价 |
拟在本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一览表表格3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盖公章):注:企业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和能反映规模的相关证明材料。专业分包等情况不能计算业绩得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专业要求 | 资 历 要 求 | 人数要求 | 申请人达到程度的简述(申请人填写) | |
项目负责人 | 基本要求:1、按招标公告要求;2、年龄60岁以下。 | 1人 | ||
各专业人员 | ||||
各专业人员 | ||||
各专业人员 | ||||
各专业人员 | ||||
各专业人员 | ||||
各专业人员 |
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表表格4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盖公章):
姓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
毕业院校 | 专 业 | 毕业时间 | 技术职称 | ||||||
拟在本项目担任职务 | 设计咨询经历 | 现任职务 | |||||||
设计咨询经历 | 时间 | 工程名称 | 任职 | 工作单位 | |||||
设计咨询经历 |
服务设备清单表格5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盖公章):注:附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等资料原件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必须包含2022年6月-2022年11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否则按无社保处理)。
名称及型号 | 投标人能达到的程度简述(投标人填写) | ||||
名称及型号 | 合同要求最少数量 | 拟投入本项目数量(台套) | |||
名称 | 型号 | 数量(台套) | 租赁 | 自有 | 小计 |
投标单位按方案及投入要求自行填写 | |||||
办公电脑 | |||||
专业设计软件 | |||||
…… |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盖公章):
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日期:2022年12月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招标公告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咨询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2.1.1招标项目名称: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咨询服务;2.1招标项目概况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
2.2.2招标内容:2.2.1标段划分:1个标段。2.2招标范围:根据项目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部分(子项)项目范围,乙方应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南沙健康谷位于南沙新区西南部,北至万十五涌,南至万十八涌,建设内容主要为市政基础配套设施,涉及道路工程12.5km、场平工程115.99万m2、房建工程,近期建设项目以谷内主干路网及启动区建设为主,项目总投资约为34.90亿元,其中建安费约28亿元。(具体以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为准。)2.1.3工程建设规模:
(3)审核各类专项规划成果、环评等成果文件;审核设计方案及设计变更,对设计方案在技术、工程上是否可行、经济合理进行全面分析、论证,提出优化建议;关键工程或工序应提出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和优化设计要求并提供相关指导意见;对重大设备、材料品牌、价格和技术参数提出具体意见;(2)咨询勘察大纲,监督勘查过程,审核勘察报告,验收勘察成果:合理应用规范、规程,采用合适的勘察手段和方法,统筹相关区域的勘查成果,合理确定勘探点的布置、勘探的深度,以及试验、检测的数量和方法,保证勘察的精、准程度和经济合理性;勘探点的定位是否准确,勘探、取样、送样、试验的操作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经济;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提出的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和经济性,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勘察成果进行审查和验收,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相关规范的深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1)协助甲方对各子项工程设计各阶段的限额设计管理,做好投资控制,并对设计概算、设计预算和变更造价提出咨询意见或建议;协助甲方制定工程建设计划;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穗建技[1999]313号)的指导精神,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规定、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及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其它审批意见等其它依据对范围内建设过程中全部工程(含专业工程)、勘察设计过程(包含项目规划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过程设计变更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各建设阶段提供勘察设计咨询服务,并以驻场服务的形式全面配合业主进行勘察设计管理工作,对所遇技术问题给出专业意见,对相关工作提供支持。本项目招标内容含设计咨询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a)协助甲方从整体出发,对各子项进行前期策划,对控规等各相关专项规划(专项任务)、环评等各项前置条件、报批报建等工作的开展提出意见,协助甲方与各政府部门沟通,对各子项的报建资料进行审查,协助甲方对工程资料、来往信息、成果文件、变更材料等进行归档;(8)设计咨询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7)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设计单位按合同要求、规范要求及咨询成果文件要求完成设计任务,满足工程建设需求。检查和督促设计单位在各阶段设计成果中贯彻、落实我局颁发的指引及要求,结合专项规划的成果,使项目设计达到做法统一,系统完整;技术合理。如发现未落实,督促设计单位修改完善,并按要求提交审核报告。(6)审核地基基础、结构体系,复核设计计算;对不安全隐患或保守浪费提出修改意见;(5)根据需要,协助甲方组织有关专家,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进行评审;(4)对设计文件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等问题提出修改建议;
g)甲方要求的其他内容。f)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以及各项工程《审查要点》;管理局各管理制度的运作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并提出修编意见或建议;e)以驻场服务的形式全面配合甲方进行设计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现场进行技术巡查,并形成巡查报告,组织相关单位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d)为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提供技术支持;c)参与各新技术或技术难题的研究与决策,协助发包方组织科研成果转化、组织设计成果创优申报;b)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技术交底,针对关键工序、新的工艺、技术难题等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3.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投标人资格要求2.2.4最高投标限价:1007.22万元。2.2.3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
3.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4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需提供近6个月或以上时间(必须包含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期间)投标人单位为项目负责人购买的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注:1)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执行。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2022年12月17日00时00分至2023年1月10日10时00分。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注:投标人与被咨询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无隶属及其它利害关系,投标人如已成为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中标服务单位,将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将被剥夺本项目的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将本项目中标资格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法授予。3.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了《投标人申请公函》。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5.投标文件的递交(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登记,并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7.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6.发布公告的媒介5.3开标时间:2023年1月10日10时0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2023年1月10日9时45分至2023年1月10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请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联系人:袁工电话:18718410655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电话:020-39053421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彩汇中心12楼招标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投标人声明附件1: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彩汇中心12楼异议受理电话:020-39053421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声明企业:(企业公章)特此声明。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咨询服务费计算书
计费依据:
1、设计咨询按穗建技[1999]313号文执行,按扣除征地拆迁及管线迁改费后总投资估算的4%减去施工图审查费计算。
结算方式
1、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费总费用:按有审核权限部门审核的各子项概算总费用(扣除征地拆迁管线迁改、列入投资中的土地费用
、未委托的工作内容)的合计为计费基数,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广州市建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穗建技[19991313号)文
收费率按4%计取,且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总费用不得超过有审核权限部门审核的各子项工程设计概算中的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费
合计数。
2、施工图审查总费用:按有审核权限的部门审核的概算中各子项工程设计总费用的合计为计费基数,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534号)及广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
价局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11126号)文取6.5%计取。
3、本项目设计咨询服务费结算价,即设计咨询服务费=(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总费用一施工图审查总费用)×(1-投标下浮率),最
终设计咨询服务费结算价以有审核权限的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 | 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 | 总投资(A) | 总投资(A) | 349000 |
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 | 南沙健康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 | 建安工程费(B) | 建安工程费(B) | 280000 |
序号 | 项目内容 | 计算过程 | 金额(万元) | 备注 |
设计咨询费 | ||||
L | 设计费基价(C) | 4450.8+(8276.7-4450.8)水(建安工程费(B)-200000/400000-200000 | 5981.16 | 计价格[2002110号 |
2 | 基本设计费(D) | 设计费基价(C)*1(工程复杂系数)*1专业调整系数) | 5981.16 | 计价格[2002110号 |
3 | 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费(E) | 总投资(A)*0.4% | 1396 | 穗建技[1999]313号 |
4 | 施工图审查费(F) | 基本设计费(D)*6.5% | 388.78 | 发改价格[2011534号 |
5 | 设计咨询服务费控制价(G) | 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费(E)-施工图审查费(F) | 10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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