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吴兴区滨湖“两山”样板村建设工程(一期)总承包(EPC)项目
金额
8716.00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716.00元
招标公司湖州吴兴兴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工18268216115
招标代理机构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0/07/01
投标截止时间2020/07/10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吴兴区滨湖“两山”样板村建设工程(一期)总承包(EPC)项目 | 项目代码: | |
招标人: | 名称:湖州吴兴兴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路18号-238 联系人:陈工 电话:18268216115 | 代理机构: | 名称: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项目概况: | 无 | ||
招标条件: | 3.1.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上3.1.1和3.1.2两条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即由1家具备施工资质(即满足第3.1.1条要求)和1家具备设计资质(即满足第3.1.2条要求)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浙江省外企业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选派2名投标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各1名,具体要求如下:3.2.1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于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本工程拒绝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招标人同意后,提供招标人同意的书面证明】。3.2.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一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于联合体成员单位】;其他要求:1、本工程拒绝接受投标截止日前(近三年)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湖州市本级内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本工程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且受到行政处罚接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项目投标。4、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5、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 ||
招标内容、范围: |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包括①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专项施工图设计等所有设计内容(含概算、预算编制)及后续设计、施工配合等服务(含竣工图文件)及各类专项审查、论证及后期施工全过程配合服务等。②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建筑设备、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采购等③施工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原有道路改造提升、新建园区道路、游步道建设、标识标牌、立面改造、景观提升、绿化亮化、河道整治、渔市装修、景观节点建设、雕塑、公共艺术小品节点、停车场等所有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图、节点图等施工必须的图纸且必须经招标人同意方可施工)。 | ||
招标规模: |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包括①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专项施工图设计等所有设计内容(含概算、预算编制)及后续设计、施工配合等服务(含竣工图文件)及各类专项审查、论证及后期施工全过程配合服务等。②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建筑设备、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采购等③施工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原有道路改造提升、新建园区道路、游步道建设、标识标牌、立面改造、景观提升、绿化亮化、河道整治、渔市装修、景观节点建设、雕塑、公共艺术小品节点、停车场等所有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图、节点图等施工必须的图纸且必须经招标人同意方可施工)。 | 标段(包)划分: | |
标段(包)名称: | 无 | 标段(包)编号: | HZ20200609006-100000000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8716.20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上3.1.1和3.1.2两条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即由1家具备施工资质(即满足第3.1.1条要求)和1家具备设计资质(即满足第3.1.2条要求)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浙江省外企业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选派2名投标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各1名,具体要求如下:3.2.1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于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本工程拒绝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招标人同意后,提供招标人同意的书面证明】。3.2.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一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于联合体成员单位】;其他要求:1、本工程拒绝接受投标截止日前(近三年)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湖州市本级内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本工程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且受到行政处罚接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项目投标。4、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5、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3-08至2020-07-01,获取方法:已注册用户,请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07-10,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行政监督机构: | 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0572-2535712 |
信息来源: | 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3-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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