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网新源集团富春江电厂继电保护智能运维管理系统购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3/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6223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10-51976998
标书截止时间2022/03/28
投标截止时间2022/04/11
公告正文

国网新源集团富春江电厂继电保护智能运维管理系统购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46223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并委托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服务期
专用资格要求
投标保证金(万元)
国网新源集团富春江电厂继电保护智能运维管理系统购置

购置继电保护智能运维管理系统设备1台套。

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物资交付。

一、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2项及以上继电保护运维管理系统的供货业绩。
3.2
释义:“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系指“XX合同签订或执行之日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
注意:
1.劳务分包性质的业绩不作为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业绩。
2.招标文件中若设定了国家各级政府、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明令废止的资质条件,则该资质条件视为无效设定。
3.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等事项,若发证机构针对证书中载明的专业、范围、等级、认证事项、有效期等内容发布变更公告或通知,对投标人所持证书的效力、有效期等产生影响时,投标人应在提交相应证书的同时附变更公告或通知等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等事项,若受国家政策影响,资质类别、等级等有精简或归并变化的,且变化后的资质证书按照国家规定能涵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可提供新的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在提交资质证书的同时附变更公告或通知等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原厂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原厂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若投标人为原厂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原厂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该投标人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附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9 其他要求:
(1)认可有效期内的《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供应商资质业绩核实证明函件》(含附件),函件中未包含的信息仍需提供至投标文件。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和发票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业绩时间要求见招标公告专用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18日16:00至2022年3月28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3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操作手册”。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
4.4注意事项:供应商针对会员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可添加“新源供应商服务”微信号,“新源供应商服务”微信号二维码如下: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11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本批次仅接受电子投标文件(即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3规定的所有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再递交任何纸质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提交至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递交投标文件重点提示见附件。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线阁街35号1层
邮编:100053
电话:010-51976998、010-51976999
异议接收邮箱:gysgl@sgxy.sgcc.com.cn
短信平台:联通手机收到信息显示:10655020064892×××××
移动手机收到信息显示:10657100030792×××××
电信手机收到信息显示:106590576665592×××××
(×××××,后3-5位号码随机产生,每一次收到短信的后3-5位号码均不同,此号码仅用于发送通知)
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s://ecp.sgcc.com.cn(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推荐71版本),电脑配置推荐使用WIN7、WIN8、WIN10系统)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2022年3月1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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