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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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15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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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18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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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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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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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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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节点:
2024-08-29 14: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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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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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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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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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4-08-29 14: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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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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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各潜在投标人对本“繁昌区荻港片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一期)”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1:评分办法中诚信履约(2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获得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认证证书 AAA 及以上得 2 分,其他不得分。注:(1)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2)证书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nca.gov.cn)中显示有效,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不提供不得分。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认证证书,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无法查询,只有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网站才可查询,此处是否提供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网站截图即可?
回复1: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无法查询的,提供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网站查询截图予以认可。
疑问2:设计负责人业绩中合同协议书与图审合格证上的设计负责人不一致,存在变更,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变更证明是否可以?
回复2:可以,最终以变更后的设计负责人为准。
疑问3:招标文件第115页(一)投标函中“此处投标函报价填写费率(优惠率),例如投标报价为74.35%,投标函中小写部分填写74.3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即可,大写部分填写百分之柒拾肆点叁伍。”请问:投标函中小写部分是否笔误?应为“74.35%”。
回复3:因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设置原因,投标函中小写部分无法填入“%”特殊字符,且只能保留两位小数,因此投标函中填写“74.35”或“74.35%”均予以认可。
疑问4:由于每个地方对设计负责人的称谓不一样,有的地方合同中称为主任设计师,实际承担设计项目负责人责任,由业主开具证明是否可行?
回复4:予以认可。
疑问5:若合同、图审合格证上未注明设计负责人姓名,由中标通知书证明是否认可?
回复5:予以认可。
疑问6: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中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如合同金额、项目类型、要求体现的项目内容、项目时间、人员姓名等,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四库一平台”截图或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了变更,该业绩是否属于变更后项目经理?
回复6:以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准。
注:招标文件中相同内容同步调整,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建设单位名称(盖章):芜湖市临港绿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
繁昌区荻港片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一期)答疑澄清第2次2024082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