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巨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封场工程第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杜海峰
招标代理机构山高项目管理(河北)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杏爱1305016150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5
公告正文
巨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封场工程第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巨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封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巨鹿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巨行审招核[2022]5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统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1工程名称:巨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封场工程第一标段施工。2.1.2 工程规模:巨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封场工程的填埋区总占地约6.48万平方米,其中生活垃圾填埋区占地面积约为3. 21万平方米,飞灰填埋区占地面积约为 3.27万平方米。本项目主要是积存渗滤液处理、垃圾填埋场生态封场等工程。2.1.3 建设地址:巨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巨鹿县城东北部5公里处,西辛庄村南1100米处)。2.1.4 质量标准:合格。2.1.5 工期:18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新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1.外省企业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2.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 5分);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7-05 00:00 至 2023-07-1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7-2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巨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封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巨鹿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巨行审招核[2022]5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统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1工程名称:巨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封场工程第一标段施工。2.1.2 工程规模:巨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封场工程的填埋区总占地约6.48万平方米,其中生活垃圾填埋区占地面积约为3. 21万平方米,飞灰填埋区占地面积约为 3.27万平方米。本项目主要是积存渗滤液处理、垃圾填埋场生态封场等工程。2.1.3 建设地址:巨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巨鹿县城东北部5公里处,西辛庄村南1100米处)。2.1.4 质量标准:合格。2.1.5 工期:18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新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1.外省企业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2.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 5分);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7-05 00:00 至 2023-07-1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7-2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高项目管理(河北)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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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元泽路北侧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153号华夏1号茶城B区22号 |
邮编: | 05525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杜海峰 | 联系人: | 宋杏爱 |
电话: | 0319-4332678 | 电话: | 0311-8066061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sgdl1301@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华南大街支行 |
帐号: | / | 帐号: | 1305016150080000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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