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国家广告产业园“166园区”共享空间(8号楼)二次改造升级项目施工 / 标段 答疑文件(一)
递交时间:2021-12-07 16:56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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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9,074,852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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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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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成都国家广告产业园“166园区”共享空间(8号楼)二次改造升级项目施工 / 标段 答疑文件(一) 致各投标人: 现就“成都国家广告产业园“166园区”共享空间(8号楼)二次改造升级项目施工/标段”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出如下回复: 提问一: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企业综合实力要求投标人 2018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 1 个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得 2 分,有为特定中标人量身设置评标加分项嫌疑,建议招标人调整相关评标办法。 答复一: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引(2021版)》的通知(成住建发〔2021〕142号)”的规定,“不得设定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按照《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公布的目录以外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达到相应奖项申报条件的,方可设置相应奖项作为加分条件;设定奖项年限为近3年的,个数不得超过1个,设定奖项年限为近5年及以上的,个数不得超过2个;评标办法中各类奖项加分总分值不得超过3分”。 (1)本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设置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在《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内。 (2)本项目为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改造施工项目,面积约5900平方米,招标控制价为19074851.50元。本项目的技术指标达到了相应奖项申报条件。 (3)经查询,建筑装饰工程奖的评选范围:1、各类公共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总体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达到优良,装饰工程的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或装饰工程造价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含设备)。2、古建筑、保护性文物建筑(含近现代文物建筑)的修复性建筑装饰工程和纪念性建筑装饰工程,装饰工程的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4)本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设定奖项年限为2018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个数为1个,分值为2分,符合规定要求。 综上,本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设置的企业综合实力要求符合规定,不存在为特定中标人量身设置评标加分项,评标办法前附表不作调整。 招标人:成都兴锦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7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