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远安县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二期)配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13.8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13.81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少东139976556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邰馨13487274790
中标联系人姚小哲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YAA990004-202401-01

一、招标概况

  远安县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二期)配电工程于2024年09月02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9月23日 09时00分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 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秭归县银河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智谦成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世纪辉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4138155.00   3650000.00   4143833.00 
质量目标  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确保工程通过电力部门验收、正式通电并交付招标人使用。   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确保工程通过电力部门验收、正式通电并交付招标人使用。   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确保工程通过电力部门验收、正式通电并交付招标人使用。 
履约期限(天)  60日历天   60日历天   60日历天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D342080177)/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5-4-00453-2011)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D342201339)/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5-4-01386-2020)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D34214369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5-4-01061-2019)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鄂)JZ安许证字【2011】006067   (鄂)JZ安许证字【2019】030936   (鄂)JZ安许证字[2018]018996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质量员  聂家林,质检员,0422110800071000008 姚小哲,机械员、质检员,0422111200071000097、0422310600071000013 徐珍国,质检员,0422010800053000051
 技术负责人  刘冬华,其他,E0072020313069 姚晓明,其他,E3 00030118 汪廷华,其他,363201601761
 施工员  黄杰,施工员,0422110300071000008 李超,施工员,0422410300068000003 宋正革,施工员,0422010300053000029
 项目负责人  董春花,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鄂242181991353 龙晓斌,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鄂242222333214 韩宗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编号:鄂建安B(2017)0021428、鄂242212220910、鄂242212220910
 安全员  王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2(2019)0033788 汪李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2024)0024699 向元森,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2 (2022) 0016091

评标情况
 

评标工作于2024年9月23日10:00(北京时间)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二进行。

评标过程如下:初步评审:参与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共4家。

1、形式性审查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参与评审的4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参与评审的4家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参与评审的4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单位共4家。

1、技术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对4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进行评审。
2、综合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对4家投标单位的综合标进行评审。
经济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对4家投标单位的经济标进行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通过详细评审。

三、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秭归县银河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智谦成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世纪辉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陈少东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邰馨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09月27日 17时00分至2024年09月30日 23时59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远安县栖凤新材料有限公司

 电话:13997655636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3487274790

3.行业主管部门: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17-3818332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717-381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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