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长郡湘府中学2025-2027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金额
6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预算
采购人名称:长沙市长郡湘府中学
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长郡湘府中学2025-2027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660000元/年,三年总预算1980000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60000元/年,三年总预算1980000元。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长沙市长郡湘府中学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中意一路1328号
联系人:刘紫光
联系电话:0731-85786299
(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育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谷丰中路209号荣泰广场3栋12楼1234房
联系人:简畅 陆丹 牟佳佳
联系电话:073185561661 0731-85561495
(四)公示内容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长郡湘府中学2025-2027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1、学校占地面积:68999㎡,建筑面积:71158㎡,绿化面积:28696.6㎡,寄宿学生1412人左右。
2、座落位置:长沙市天心区先锋街道中意一路1328号。
3、保安管理范围:为长沙市长郡湘府中学提供优质的保安管理服务。
4、采购预算金额:660000元/年,三年总预算1980000元。
三、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或规范执行。
四、服务内容
五、服务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期限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人员配备: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保安服务人数为11人。
(二)服务要求
1、安全保卫
1.1、做好日常巡查工作,保证学校教学办公楼宇安全有序,外来人员车辆出入有登记,工作程序好,效率高。
1.2、每天要对所有楼栋(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不定时的巡查,及时了解、掌握、处理、上报巡查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积极采取各种预防措施,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1.3、对外来人员(含施工及维修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问明情况、验证登记后方能进入。
1.4、及时接听值班电话,重要电话作好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汇报。
1.5、及时掌握学校安保基本情况,学生上下学时段必须在校门口持必备的安保装备上岗执勤,同时派人巡视校园周边,密切关注周边动态并及时制止侵害学生权益的行为。
1.6、遇突发情况,应与学校保卫科和当地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及时、果断处理。
1.7、值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统一着保安服,做到衣帽端正,服装整洁,严禁混穿。夏季可以统一不戴帽子。
1.8、文明礼貌,待人热情;行为得体,耐心细致;严于律己,在岗尽责;语言规范,简洁明晰;举止端庄,坐站有相;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1.9、工作时间不得聚众赌博,不得喝酒和在岗不在位,严禁工作期间睡觉。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躺卧或趴在桌上。
1.10、积极化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严禁恶言相向。对待师生和外来人员的询问,不得简单粗暴。严禁聚众斗殴、打骂学生、动手伤人。
1.11、保持值班室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大件物品,并做好学校有关报刊分发工作。
1.12、从学校安全实际出发,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
1.13、确保保安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保安人员年变动率不得超过合同编制基本安保人员人数的20%。保安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且安保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相应资料必须报学校保卫处备案。
1.14、各种值班记录每周开保卫例会前,要按时上交保卫处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整改到位。
1.15、完成好学校常规活动筹备与执行中的搬运工作。
2、消防安全
2.1、消防控制室按规定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2.2、消防泵至少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学年保养一次,保证工作站工作正常;消火栓、灭火器至少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能正常供水,消防栓、供水管道做好冬季防冻措施,做好台账记录;消防带至少每学期检查一次,阀杆处每学期加注润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
2.3、定期检查校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好情况,完好率100%。
2.4、督促施工单位配置消防器材、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2.5、制订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顸案。
2.6、完成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秩序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2.7、消防岗位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2.8、自觉接受保卫部门业务工作的管理、指导、督查和考核。
(三)保安质量目标
1、师生满意率达85%以上
2、合同履约率达100%
3、上岗培训合格率达100%
4、有责投诉解决率达100%
5、特殊岗位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经考核,中标供应商如达不到上述保安质量目标,学校可约谈、书面告之、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四)其他约定事项
1、因中标供应商责任造成财产损坏:照价赔偿
2、因中标供应商责任造成财产丢失:照价赔偿
3、因中标供应商责任造成其他损失: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必要时提请法律制裁。
4、对中标供应商安全防火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对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办理及费用的要求: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供应商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发生意外伤害,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6、开展意见调查,中标供应商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发放意见调查表,征求学校与学生的意见,了解对保安的需求,确保服务到位。
7、对涉及到对外收费项目、委托中标供应商经营管理的要求:(包括:收费办法及费用财务管理制度)无对外收费项目和其他委托项目。
8、对中标供应商的其他要求:(如保密等)不得透露本校有关重要消息和情况,对外不得损害学校名誉,和学生师生交往不得散布流言蜚语,遵守我校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要求。
9、学校提供保安用房及水电值班用房,水电费由保安承担按季度缴纳,私人财产自己保管,丢失自负。
10、中标供应商的违纪处罚:因物管公司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负责全额赔偿。
11、如遇学校重大活动,中标供应商应加强保安,密切配合学校工作。
(五)服务时间:24小时按需服务。
(六)服务考核办法:季度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当季度保安费用支付的重要依据,每季度拿出保安费的10%作为绩效考核费用。每季度绩效考核采取百分制,具体按《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执行,考核结果90分(含)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100%,90分以下,80分(含)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80%,80分以下,70分(含)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60%,70分以下发放绩效考核费用50%。绩效考核兑现=月保安费用×10%×每季度应发放百分数。考核结果将作为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
七、验收标准
1、验收: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执行,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根据服务考核办法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详见服务考核办法。
3、中标供应商应按时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并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验收。
八、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结算方式
1.1 付款人:长沙市长郡湘府中学(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采购人组织服务考核小组,每季度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完成合同约定保安任务和质量的,每季度第二个月支付该季度的服务费用。
2、服务质量考核评价:采购人组织服务考核小组,每季度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考核,达到服务质量,按合同支付费用,如出现服务考核办法中违规处罚情况并核实的,按考核办法扣除费用,由于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不到位、未达到满意度,约谈之后仍未整改的,学校有权解除合同,造成学校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后果和经济责任。
3、费用标准:各岗位人员费用参照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长财评综【2021】18号)文件中学校保安人员费用标准执行。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九、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长沙市长郡湘府中学
2024年11月08日
采购人名称:长沙市长郡湘府中学
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长郡湘府中学2025-2027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660000元/年,三年总预算1980000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60000元/年,三年总预算1980000元。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长沙市长郡湘府中学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中意一路1328号
联系人:刘紫光
联系电话:0731-85786299
(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育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谷丰中路209号荣泰广场3栋12楼1234房
联系人:简畅 陆丹 牟佳佳
联系电话:073185561661 0731-85561495
(四)公示内容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长郡湘府中学2025-2027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1、学校占地面积:68999㎡,建筑面积:71158㎡,绿化面积:28696.6㎡,寄宿学生1412人左右。
2、座落位置:长沙市天心区先锋街道中意一路1328号。
3、保安管理范围:为长沙市长郡湘府中学提供优质的保安管理服务。
4、采购预算金额:660000元/年,三年总预算1980000元。
三、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或规范执行。
四、服务内容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行业分类 |
1 | C05040300保安服务 | 2025年-2027年安保服务 | 提供安保服务工作,负责校区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服务、消防管理服务、大门及校园周边交通疏导管理,具体详见服务要求。 | 1 | 年 | 660000 | 66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五、服务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期限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人员配备: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保安服务人数为11人。
(二)服务要求
1、安全保卫
1.1、做好日常巡查工作,保证学校教学办公楼宇安全有序,外来人员车辆出入有登记,工作程序好,效率高。
1.2、每天要对所有楼栋(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不定时的巡查,及时了解、掌握、处理、上报巡查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积极采取各种预防措施,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1.3、对外来人员(含施工及维修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问明情况、验证登记后方能进入。
1.4、及时接听值班电话,重要电话作好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汇报。
1.5、及时掌握学校安保基本情况,学生上下学时段必须在校门口持必备的安保装备上岗执勤,同时派人巡视校园周边,密切关注周边动态并及时制止侵害学生权益的行为。
1.6、遇突发情况,应与学校保卫科和当地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及时、果断处理。
1.7、值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统一着保安服,做到衣帽端正,服装整洁,严禁混穿。夏季可以统一不戴帽子。
1.8、文明礼貌,待人热情;行为得体,耐心细致;严于律己,在岗尽责;语言规范,简洁明晰;举止端庄,坐站有相;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1.9、工作时间不得聚众赌博,不得喝酒和在岗不在位,严禁工作期间睡觉。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躺卧或趴在桌上。
1.10、积极化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严禁恶言相向。对待师生和外来人员的询问,不得简单粗暴。严禁聚众斗殴、打骂学生、动手伤人。
1.11、保持值班室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大件物品,并做好学校有关报刊分发工作。
1.12、从学校安全实际出发,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
1.13、确保保安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保安人员年变动率不得超过合同编制基本安保人员人数的20%。保安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且安保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相应资料必须报学校保卫处备案。
1.14、各种值班记录每周开保卫例会前,要按时上交保卫处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整改到位。
1.15、完成好学校常规活动筹备与执行中的搬运工作。
2、消防安全
2.1、消防控制室按规定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2.2、消防泵至少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学年保养一次,保证工作站工作正常;消火栓、灭火器至少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能正常供水,消防栓、供水管道做好冬季防冻措施,做好台账记录;消防带至少每学期检查一次,阀杆处每学期加注润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
2.3、定期检查校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好情况,完好率100%。
2.4、督促施工单位配置消防器材、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2.5、制订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顸案。
2.6、完成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秩序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2.7、消防岗位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2.8、自觉接受保卫部门业务工作的管理、指导、督查和考核。
(三)保安质量目标
1、师生满意率达85%以上
2、合同履约率达100%
3、上岗培训合格率达100%
4、有责投诉解决率达100%
5、特殊岗位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经考核,中标供应商如达不到上述保安质量目标,学校可约谈、书面告之、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四)其他约定事项
1、因中标供应商责任造成财产损坏:照价赔偿
2、因中标供应商责任造成财产丢失:照价赔偿
3、因中标供应商责任造成其他损失: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必要时提请法律制裁。
4、对中标供应商安全防火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对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办理及费用的要求: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供应商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发生意外伤害,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6、开展意见调查,中标供应商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发放意见调查表,征求学校与学生的意见,了解对保安的需求,确保服务到位。
7、对涉及到对外收费项目、委托中标供应商经营管理的要求:(包括:收费办法及费用财务管理制度)无对外收费项目和其他委托项目。
8、对中标供应商的其他要求:(如保密等)不得透露本校有关重要消息和情况,对外不得损害学校名誉,和学生师生交往不得散布流言蜚语,遵守我校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要求。
9、学校提供保安用房及水电值班用房,水电费由保安承担按季度缴纳,私人财产自己保管,丢失自负。
10、中标供应商的违纪处罚:因物管公司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负责全额赔偿。
11、如遇学校重大活动,中标供应商应加强保安,密切配合学校工作。
(五)服务时间:24小时按需服务。
(六)服务考核办法:季度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当季度保安费用支付的重要依据,每季度拿出保安费的10%作为绩效考核费用。每季度绩效考核采取百分制,具体按《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执行,考核结果90分(含)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100%,90分以下,80分(含)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80%,80分以下,70分(含)以上发放绩效考核费用60%,70分以下发放绩效考核费用50%。绩效考核兑现=月保安费用×10%×每季度应发放百分数。考核结果将作为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 | 考 核 标 准 | 备注 |
综治工作及安全生产 | 1.安全生产或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及时的扣1分/次; 2.造成火灾事故、安全事故的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3.学校内出现偷盗行为的,损失由保安公司承担,造成重大损失的,视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4.及时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无特殊原因未完成的每项扣2分/次; 5.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2分/次;如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 |
制度管理 | 1.在学校内接私活,违反每次扣1-2分/次; 2.每日交接班由当班队长召开工作总结布置会,未实施的1分/次,人员缺席扣0.5分/次; 3.每月组织至少一次的业务培训、军事训练,未组织的每次扣2分/次; 4.私放车辆入学校,未出现事故、未造成影响的扣1分/次;如造成影响、事故的,视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5.未按要求购买“五险”每人1分/次; 6.未持证上岗,每人1分/次。 | |
优质服务规范管理 | 1.与他人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每次扣1分/次,造成损失的由保安公司负责; 2.保持优质服务,无投诉。被投诉,经查实的扣1分/次;如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由校领导研究决定; 3.在学校接待活动中保持良好形象,影响学校形象的扣2分/次。如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4.在岗期间,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扣0.2分/次,造成不良影响及恶劣后果的,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 |
劳动纪律 | 1.溜岗、违岗、扎堆、闲聊,违者扣0.1分/次; 2.工作时间会客等行为,违者扣0.1分/次,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 3.上班佩戴工号牌,违者扣0.1分 /次; 4.巡逻记录未记录的,0.1分/次; 5.着装标准、持器械上岗、仪态端正、举止大方,违者扣0.1分/次; 6.劝导他人要文明用语,明确回答对方问题,违者扣0.1分/次; 7.制定并做好公司内部考核,及时进行登记,未及时登记的扣0.1/次。 | 5-10次 扣1分 ;11-20次 扣2.5分; 21-30次 扣5分; 30次以上 扣10分; |
日常服务 | 1.实行24小时门卫管理。进出人员、车辆、物资必须经登记后方可放行。实行封闭管理时间内,学生不得外出。节假日、周末和学校规定的时间方可放行。 2.负责校校园内安全秩序维护,包括车辆指挥和交通秩序维护。 3.做好校园周边小餐馆盒饭进校园整治工作;做好禁止违禁物品入校门、校内外人员翻爬围墙整治工作。 1.定时定点治安巡逻检查,重点部位或定点时段域外围与域内部治安巡查及定点守护;对楼栋夜间巡视,定时清场。 2.安防电视监控和消防监控室24小时专人值班,确保监控、消防设备正常运转,并做好值班记录。 3.负责学校长治安维稳和消防工作,110联动报警系统的相关工作,配合学校、司法及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取证。 | 日常安全保卫措施到位,符合考核要求得满分,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出现差错视情况扣分,发生责任事故扣5分。发生重、特大事故,当月考核扣20分,并按程序追查相关责任。 |
满意率测评 | 由学校保卫处综合民主评分成绩 |
七、验收标准
1、验收: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执行,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根据服务考核办法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详见服务考核办法。
3、中标供应商应按时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并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验收。
八、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结算方式
1.1 付款人:长沙市长郡湘府中学(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采购人组织服务考核小组,每季度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完成合同约定保安任务和质量的,每季度第二个月支付该季度的服务费用。
2、服务质量考核评价:采购人组织服务考核小组,每季度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考核,达到服务质量,按合同支付费用,如出现服务考核办法中违规处罚情况并核实的,按考核办法扣除费用,由于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不到位、未达到满意度,约谈之后仍未整改的,学校有权解除合同,造成学校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后果和经济责任。
3、费用标准:各岗位人员费用参照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长财评综【2021】18号)文件中学校保安人员费用标准执行。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九、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长沙市长郡湘府中学
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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