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口腔数字化X射线机维修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4000.00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00.00元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028-606777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口腔数字化X射线机维修现进行挂网比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口腔数字化X射线机维修

二、项目概述:

本院现有口腔数字化X射线机,品牌:盘泰,型号:Point800s HD3DPlus;设备探测器故障,开机曝光白屏;需要修复故障,设备正常运转,满足诊疗需求。现需采购口腔数字化X射线机维修项目。本项目预算0.4万元,最高限价0.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三、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四、技术参数、服务、商务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技术参数、服务要求:

品牌:盘泰,型号:Point800s HD3DPlus;设备探测器故障,开机曝光白屏;需要修复故障,设备正常运转,满足诊疗需求。

(二)商务服务要求:

1.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正常使用30日后,供应商提供采购金额的100%等额有效普通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款。

2.售后要求: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三个月;设备相关故障维修更换配件须为原厂合格配件,且完全匹配现有设备机型正常运转。

3.项目交付的时间和地点:

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修复;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验收的标准:

按采购要求验收,完全修复设备正常运行。

5.本项目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及收取金额、退还规则:

6.违约责任:

6.1.如产品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国家有关部门质量检验检查部门检验确认配件(材料)或维修不符合本项目采购约定,采购人有权采取下列方式要求供应商进行补救:

6.1.1.供应商将全额采购价款偿还采购人,并负担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和间接损失)和全部费用。

6.1.2.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调换有瑕疵的配件或材料并重新进行安装、调试,换货必须原厂合格并符合本采购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重新安装、调试应符合本次采购约定要求,供应商应负责因此而产生的 一切费用和 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和间接损失)。

6.2.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项目采购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交付或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在不影响本项目中涉及的其他补救办法的情况下,从应付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延期交付和延期服务的赔偿费均按每周延迟交付/提供服务的采购金额的百分之二(2%)计收,直至供应商完成交付或提供服务达到本项目采购约定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本项目采购金额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采购执行。

6.3.供应商应保证配件/材料/技术无任何技术、权利等瑕疵,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配件/材料/技术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起诉或索赔,如出现上述纠纷,造成采购人损失,供应商应当承担采购人受到的一切损失(此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

6.4.因供应商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主张全部损失,包含但不限于: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以上费用金额以开具的合格发票金额为准。

五、比价需提交的资料及注意事项(响应资料正本一份即可,无需副本):

(一) 比价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提供2024年8月26日以后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并下载打印。(信用信息资料图片要求模板见附件),查询方法:登陆“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搜索条内输入公司名称并点击查询→点击界面上出现的公司名称→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下载并打印出相关信用信息资料即可);

6.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7.技术/服务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

8.商务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

9.比价公告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承诺函及其它内容资料(格式自拟)。

(二) 注意事项

1.询价资料1-5项为资格响应部分,缺一不可,须全部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出现资料不齐、内容与采购公告要求不符、未按规定签署及盖章、材料过期失效等情形,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响应资料一律不接受澄清、修正)。

2.比价资料内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递交(封面、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格式自拟)。

3.本次采购的所有内容均以公告形式在网上公开发布。

4.其余相关事宜,按照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相关内控制度并参考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比价资料收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17:00。收件成功即视为供应商报名成功。

七、比价资料收件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双兴大道1188号医学装备部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60677769 ,电子邮箱:1309944850@qq.com


附件: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函、技术参数/服务响应表、商务响应表.docx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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