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微波消融治疗仪院内采购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医院需要,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编号:TYZB-SB-2024-030
二、项目名称:微波消融治疗仪1台 预算2.5万元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提供投标人的基本情况,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3、参加投标的法人委托证书。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品牌代理或投标授权书(代理或授权不超过三级)。
6、产品的检验报告,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7、相关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复印件)及用户名单等资料。
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3年的经营活动中无经济纠纷、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
请于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2日(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办(行政楼407室)进行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采购文件将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匡老师 0728-5231210 邮箱:3082625017@qq.com
本信息以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发布内容为准,其他任何网站转发无效。
附 件:
1、资格审核表 .doc
2、微波消融参数.docx
一、项目编号:TYZB-SB-2024-030
二、项目名称:微波消融治疗仪1台 预算2.5万元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提供投标人的基本情况,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3、参加投标的法人委托证书。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品牌代理或投标授权书(代理或授权不超过三级)。
6、产品的检验报告,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7、相关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复印件)及用户名单等资料。
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3年的经营活动中无经济纠纷、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
请于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2日(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办(行政楼407室)进行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采购文件将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匡老师 0728-5231210 邮箱:3082625017@qq.com
本信息以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发布内容为准,其他任何网站转发无效。
附 件:
1、资格审核表 .doc
2、微波消融参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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