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tjkjn-t2023-25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庄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2024年度上海站中央空调水处理维护保养服务
项目编号:STJKJN-T2023-250
一、项目概况:
上海站中央空调水处理由于维保技术水平要求较高,需要专业维保厂家进行维保,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募符合维保需求的供应商进行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上海站中央空调水处理维护保养服务。
二、需求内容:
  1. 维护保养内容

上海站站房内空调用冷冻水系统及冷却塔系统水处理维保服务,冷冻水系统定期加入水质稳定剂,对冷却水系统定期加入水质阻垢,加入缓蚀剂和杀菌灭藻剂;春秋停机期加入封存剂,并提供水处理药剂。保证全系统水质洁净,系统不腐蚀、不结垢、不滋生细菌藻,减缓循环水管道、设备的腐蚀,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1. 服务范围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空调冷冻水系统

2


空调冷却水系统

1


三、质量和服务要求:(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需求文件)
  1. 维保责任要求
  1. 维保单位在设备设施日常巡检维保工作过程中,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铁路运输安全和质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安全与质量管理责任体系,参照执行上铁客〔2018〕550号《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站客运设备设施(用、管、修)办法》,提供符合技术标准的空调设备设施维保服务,在维保服务中所采用的设备设施、备品备件、检修工器具需维保单位自行提供,并应符合相关质量认定要求,确保设备设施运行正常。
  2. 维保单位应保持受托设施设备完整、状态良好,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保证车站空调设施设备的运行安全。定期按照我司的要求提供设备设施维保专业化管理情况报告,并及时提交重大故障分析报告。
  3. 维保单位应在第一季度内提供年度维保计划,12月5日前提交年度维保服务总结报告。
  1. 巡检及维修技术要求
  1. 建立巡检制度,维保人员的每月巡检要有记录、备案。
  2. 维修保养范围内的中央空调系统在运转期内每月一次例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填写于《中央空调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检测报告》中,并对运行数据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留存工区。
  3. 设备运行启动前两个月,维保单位需到场对主机状态进行确认、调试,对有问题的项目进行相关保养和维修操作,保证设备在运行季能正常使用。
  4. 设备出现问题影响使用,维保人员必须当天赶到,维修完成后填写《暖通设备维修记录表》。
  5. 维修过程需我司人员全程监督陪同,零部件更换需现场负责人或暖通维护员签字确认。
  6. 设备出现重大故障必须提交书面的分析报告及后续处理流程和措施。
  1. 保养技术要求
  1. 提供全年一次管道清洗,拆洗Y型过滤器并清理冷却塔集水盘淤泥以及填料;
  2. 在养护服务期间,设备运行当月,投药养护;
  3. 每个月对水质进行一次检测,取水样分析pH值、浊度、碱度、硬度、总铁、氯离子、电导率等多项指标,保证指标在空调用水行业标准范围内。同时根据分析结果,相应调整水质处理方案,使之达到处理标准,并向我方提供水质分析报告;
  4. 在清洗和养护的具体操作中,须得到我方认可方得实施(包括投药、排污、启动设备、介质置换),维保单位必须保证2人以上的技术人员到场进行维保作业;
  5. 每年5月份、11月份分别提供一次第三方水质监测报告;
  6. 每站根据设备及水质不同,提供相应的加药配比清单,并留存于现场车站;
  7. 水质处理药剂应妥善存放,加药装置管路与生活用水完全隔离。
  8. 零部件、易耗材料等相关备品备件进行具体列项,明确需要备存的各类材料的种类、名称及价格等。
  1. 服务水平要求
  1. 在维保期内中央空调系统运行出现故障,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维保人员应到现场进行维修处理(因特殊情况和客观原因除外),小故障在接报(如更换配件,在配件到位)后12小时内修复;如系统发生重大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尽快确诊,提出书面维修方案报我方审批,并在人力物力许可的情况下尽快修复;同时应做好相应的临时补救措施,并有书面记录存查
  2. 维保单位必须提供完整的服务组织架构,并要求相关人员必须配置到位。至少1名专业技术主管人员负责本维保的24小时联络、组织、技术咨询工作,并对维保范围内的中央空调系统负维修保养责任。在维修保养过程中提供技术服务,按维修保养具体内容对中央空调设备进行测试、维护,确保用户中央空调系统安全、可靠、高效、无故障运行。
  3. 维保期内维保人员若出现无法联系或接到我司通知后未前往现场的情况,我司将直接进行扣除相应维保费用的考核,该项处罚与考核评分可同时实行。维保范围内的车站设备保养不达标,我司将直接扣除该站的维保费用。
  4. 维保人员须经过业务、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乙方应保证各岗位人员的相对稳定,并结合工作需要经常性地对上岗人员组织技能技术培训和考试,提高上岗人员的专业技能。
  5. 维保单位现场服务人员应遵守我司要求的出入检查制度、现场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事先提交给维保单位学习并签字确认。
  6. 维保单位到场维修、保养作业时,应保证至少2人以上的作业人员。在完成委托事项后,向我方提交与服务事项有关的工作进展报告、完工单等所有能证实维保单位确已依约向我方或其指定的第三人提供服务的书面证明。
  7. 遇重大保障任务,维保单位需配合车站提前对机组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和保养。
  8. 我司根据维保单位维修人员提出的安全要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维保人员需在作业前接受工区安全培训及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我方应当根据设备维护保养和安全操作的实际需要,配置必要的电工、操作工和其他人员,配合维保单位维修人员进行工作。我方应当准许维保单位维修人员进出设备安装地点和借用我方已有设施、工具和场地,并提供维修保养所需的水、电等。
  9. 我司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产品说明书、维保单位的现场指示操作设备,如由于我方操作人员的原因导致设备损坏的,在双方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在我方同意另行收取相关费用后,维保单位将提供服务。在双方签订合同时,我方的空调设备应处良好的正常运行状况,如设备存在不正常情况或有任何故障的,我方应当如实告知维保单位。
  10. 我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如现场环境不符合上述规定和双方约定,影响人身健康的,我方应当进行整改,否则,维保单位有权暂停提供相应的服务
  11. 由我司现场监督人员按照《维护保养考核标准》对维保单位维护保养的项目进行实时考核,考核分数季度累计汇总。如维保单位当季考核分数累计未能达到我司的考核标准(即考核项目分数95分以上)我方将依据累计考核分数扣当季相应维保费用。若维保单位对实时考核内容存在异议,7日内可通过“申铁杰能服务厂商考核系统”进行申诉,7日内不处理将作为默认同意考核。
  12. 负责建立设备设施的管理档案并进行动态维护。
  13.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未经维保单位事先许可,我方不得自行或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对设备进行维修或拆卸零部件等。
  14. 我方没有依约及时足额支付维保服务费或其他相关费用的,无权要求维保单位提供维修、维护保养和其他服务。
  15. 法律规定的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16.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因维保单位保养或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影响设备正常使用,我方将对维保单位按设备损坏及影响情况进行一次性考核。
  1. 维修保养材料及费用支付要求
  1. 设备发生故障时应急抢修时,故障抢修材料如无备品(材料),需要用到的零配件及材料,维保单位先与现场工作人员和车站方确认后,组织采购抢修,恢复设备运行。若由维保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维保单位承担。
  2.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维保单位组织人员和保养材料进行现场维护和保养工作。维保费用按季度进行结算,维保单位在每季度结束前15日内,根据我方当季度的考核结果,扣除考核款后,维保费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向我方提交季度维保服务报告。我方收到维保单位发票和维保服务报告后的一个月内,向维保单位支付维保费用。

四、报名资格要求
  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2. 质量保证能力及要求:投标单位具备自主水处理化学品研发、生产的能力,并取得ISO9001世标认证。
  3. 财务情况:投标单位需提供2021年和2022年财务报告;
  4. 供货业绩:投标单位在2020至2023年期间有承接火车站、地铁站、机场等大型公共设施空调水处理维保项目经历,并提供连续三年空调水处理相关维保项目合同(复印件)证明。
  5. 履约信用: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产生质量问题同用户发生纠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近3年国铁集团公布的被限制过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五、报名方式
  1.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 我司将根据上海申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向报名供应商发出报价邀请。
  3. 本次物资采购信息公告至2023年12月22日16:00结束。公告时间结束后概不受理。
  4. 报名方式:请将报名邮件于2023年12月22日16:00前发zhuanglong@shentie.com.cn邮箱(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
  5. 报名完成后请完成国铁采购平台供应商注册及认证并通过平台审核。
  6. 采购文件发布后,除在答疑时间截止日前确认放弃报价外(盖报价人公章扫描成PDF文件,以“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 弃标函”为标题发送至采购人电子邮件),对其他未参加报价者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要求,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需求文件指定时间。
  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181号兴铁大厦1110。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司不予受理。
七、本项目的报价时间及地点
  1. 报价时间:同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见需求文件。
  2. 报价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2号楼标准化交易基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cg.95306.cn)上发布。
九、联系地址和电话
  1. 联系人:庄工
  2. 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181号兴铁大厦1110
  3. 联系电话:021-510 22018 (市电)

(工作日8:00-11: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来电,敬请谅解。



上海局集团公司申铁信息公司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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