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莆田市国省干线公路网智能化管理暨科技治超工程项目项目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鼎正源(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4/08
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2.4(2)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完成一项公路科技治超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得分2分。

补充说明:本项公路科技治超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证明业绩至少包含10个点位(处)公路动态检测技术监控建设及1个市级路网调度与应急指挥中心(市级治超检测监控指挥中心)建设,且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交通·福建)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工程名称、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

2、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前附表P41页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完成一项公路科技治超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得分2分。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内完成一项公路科技治超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得分2分。

3、招标文件中P63页(1)投标人应承诺具备足够资金进行项目施工,项目工程费用需要等财政及省级补助到位后30日内付款。修改为:(1)投标人应承诺具备足够资金进行项目施工,项目工程费用在财政及省级补助资金到位后30个工作日内方可进行拨付。投标人需先自备资金开展项目建设工作,不得因财政及省级补助资金未到位、拨付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投标人中标后,因自身资金问题影响项目建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支付招标人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就招标人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同时招标人还可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另行组织招标。并根据《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闽交建[2021]23号和相关规定,上报交通运输部门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评价和依法依规实施惩戒。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迟至2022年04月08日08时30分,开标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1)

注:本项目通知(二)与本项目通知(一)、答疑纪要、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项目通知(二)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数字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鼎正源(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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