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012023000549
预算金额79.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先生028-8125893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档案工作(无纸化办案)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3000549
二、项目名称:档案工作(无纸化办案)外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方絮图文处理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小天西巷5号 7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方絮图文处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档案工作(无纸化办案)外包服务项目 1.审执案件的材料扫描、审核结案及纸质材料整理归档服务。对从立案到审理、结案、归档过程中案件材料扫描录入、归集保管及归档等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材料集中扫描、材料交接、材料整理、材料同步扫描引入编目、一键转档、审核结案以及纸质卷宗整理、装订、归档、上架服务等。 2.集中管理。进行扫描处理生成电子卷宗后,将诉讼材料以一案一卷的形式存入纸质卷宗中间柜或货架进行管理。 3.补充材料扫描及整理归档服务。对已归档案件补充材料扫描及整理归档服务。主要工作内容:材料交接、电子卷宗退档、补充材料整理、材料扫描、图像引入、目录著录及打印、纸质卷宗装订、纸质卷宗归档、上架。 4.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任务或其他与诉讼卷宗数字化加工有关的服务。 审执案件的材料扫描、审核结案及纸质材料整理归档服务。对从立案到审理、结案、归档过程中案件材料扫描录入、归集保管及归档等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材料集中扫描、材料交接、材料整理、材料同步扫描引入编目、一键转档、审核结案以及纸质卷宗整理、装订、归档、上架服务等。 签订后的3年,一采3年,合同一年一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档案工作规定》(法发〔2012〕11 号)、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工作的通知》(法办〔2015〕161 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档案工作规定》(川高发〔2014〕392号)文件等档案行业技术规范,及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法院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成中法发〔2016〕135 号)要求,对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新增案件进行数字化加工及归档服务。 79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思(采购人代表)、李金骏、黄文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1.5%×服务期限。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59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计划号:51010023210200017552[2023]01933;
2.采购品目:C99000000 其他服务;
3.采购预算:798000元/年;最高限价:人民币114元/件;
4.成交单价:106元/件,据实结算。
5.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迎宾大道212号
联系方式:028-825560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8号盈创空间2栋813
联系方式:028-81258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28-81258937
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7日
相关附件:
档案工作(无纸化办案)外包服务项目磋商文件(2023052301).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下企业声明函(档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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