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31汉源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8232024000031
二、项目名称:多功能厅LED 屏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宸星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34号1栋1单元2楼219号
被投诉人:汉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富林大道三段43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达友恒信科技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
四川宸星光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服你单位于 2024 年5月23日就对多功能厅LED 屏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5118232024000031)作出质疑答复,于2024年5月2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4年5月30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成都达友恒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以谋取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汉源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0日
二、项目名称:多功能厅LED 屏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宸星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34号1栋1单元2楼219号
被投诉人:汉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富林大道三段43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达友恒信科技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
四川宸星光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服你单位于 2024 年5月23日就对多功能厅LED 屏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5118232024000031)作出质疑答复,于2024年5月2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4年5月30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成都达友恒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以谋取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汉源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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