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秦政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雷1375628509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7
公告正文

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地源热泵清洁能源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S20230905FJSZ1600200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地源热泵清洁能源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1.45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农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地源热泵清洁能源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地源热泵清洁能源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及
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资金、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
(2022〕47号文件的规定:我省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
及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资质证书有效、且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
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省份核发资质的投标人涉及资质有效期届满延期问题的,须提
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人员信息内,且应无在建工程。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相关专业监理
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
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
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专及以
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
职;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职称证就职单位除外),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2023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3投标人近年(2020年5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
为准)。
3.4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0年-2022年(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
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审计报告(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的,提供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及2023年1
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年1月1日成立的投标人,具有成立之日财务状况
良好承诺。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
或“信用中国(吉林公主岭)"(http://credit.gongzhuling.gov.cn/creditgzl/)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
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
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吉林
公主岭)”网站(credit.gongzhuling.gov.cn/creditgzl)出具的信用报告。
3.7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
(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
新的监理业务;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
同签署等过程,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
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
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1本项目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
3.12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
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1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10 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10时00分,电子版投标文件
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通过企业锁制作上传,并在开标时听从招标代理电
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7日10 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1】开标室(公主岭市华新街700号)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S20230905FJSZ16002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地源热泵清洁能源项目已由由公发改审批字
<2023>70号、公发改审批字(2022〕1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农高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地源热泵清洁能源项目监理;
2.2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科创中心项目、科技创新
产业园项目、人才服务基地项目的能源站设备工艺以及配电系统和供能管网。(其中能源站
设备工艺包括:热泵主机、电锅炉主机、换热器、冷却塔、水泵、水处理等配套设备以及管
道阀门等附件;配电系统包括能源站配电工程等;供能管网包括室外地源井系统工程和室外
管网工程)。不含可研中能源站房建部分。冷热源设备利用原各个建筑地下室预留换热站和
制冷机房及其高低压配电室等做为各个项目的能源站机房。服务对象主要为:科创中心、人
才服务基地、科技创新产业园等,项目总供能建筑面积20.42万m²²。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5建设地点:公主岭市;
2.6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7质量标准:本工程监理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2.8计划工期:2023年10月2日-2025年9月2日(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
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资金、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执行《吉
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
号文件的规定我省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及质量检测机
构资质,资质证书有效、且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
月31日。其他省份核发资质的投标人涉及资质有效期届满延期问题的,须提供当地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人员信息内,且应无在建工程。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相关专业监理
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
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
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专及以
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
职;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职称证就职单位除外),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2023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3投标人近年(2020年5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项目业绩以完成时
间为准)。
3.4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0年-2022年(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
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审计报告(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的,提供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及2023年1
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年1月1日成立的投标人,具有成立之日财务状况
良好承诺。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
或“信用中国(吉林公主岭)”(http://credit.gongzhuling.gov.cn/creditgzl/)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
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
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吉林
公主岭)”网站(credit.gongzhuling.gov.cn/creditgzl)出具的信用报告。
3.7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
(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
新的监理业务;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
同签署等过程,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
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
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1本项目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
3.12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
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07日至2023年09月13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
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获取招标文件,
其他途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
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
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 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
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
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CA办理
0431-88779873。 未进行网上注册并
联系电话: 0431-88779428,一体化平台软件咨询电话:
办理CA认证的投标单位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3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获取招标文件
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
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
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
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
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
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10时00分,电子版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通过企业锁制作上传,并在开标时听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要求持投标单位企业锁远程解
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1】开标室(公主岭市华新街700号)本项目开标方式
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加开标,到投标截止时间招标
代理机构公布投标单位名单,投标单位须进行线上签到,未在系统内的投标单位视为未递交、
上传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和吉林
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
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
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
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
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电子交
易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4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6.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6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
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6.8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8.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2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
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农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公主岭市东公主大街响铃宾馆对面原党校办公楼
联系人:秦政
电话:0434-516886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伟峰资讯中心2206室
联系人:张雷
联系电话:1375628509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公主岭市财政局、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34-6869068 0434-625606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公主岭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4-6256069 邮箱:2750457817@qq.com
地址:公主岭市东正阳街588号(住建局五楼)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邮编:136100
十.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公主岭市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公主岭市财政局、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农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公主岭市东公主大街响铃宾馆对面原党校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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