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航标处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曹妃甸航标保养基地工程导助航设施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edaccgp-2024-02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工022-5887089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霍程程022-2529585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曹妃甸航标保养基地工程导助航设施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EDACCGP-2024-022
项目名称: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曹妃甸航标保养基地工程导助航设施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发货,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02号)文件,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如本项目采购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必须提供该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本项目采购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产品(除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以外),则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该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属于工业行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予认定。
4.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认定。
5.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开标时间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5日 至 2024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方式:供应商可现场或者线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线上获取文件的供应商将招标文件费用汇款至代理机构(汇款信息:户名: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浦惠支行;帐号:77050154740004206;行号:310110000056;其他: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扫描件和汇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737867636@qq.com)并告知项目负责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一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航标处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永太路243号
联系方式:王工 022-588708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联系方式:霍程程 022-252958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程程
电 话: 022-25295859
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曹妃甸航标保养基地工程导助航设施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EDACCGP-2024-022
项目名称: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曹妃甸航标保养基地工程导助航设施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发货,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02号)文件,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如本项目采购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必须提供该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本项目采购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产品(除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以外),则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该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属于工业行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予认定。
4.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认定。
5.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开标时间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5日 至 2024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方式:供应商可现场或者线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线上获取文件的供应商将招标文件费用汇款至代理机构(汇款信息:户名: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浦惠支行;帐号:77050154740004206;行号:310110000056;其他: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扫描件和汇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737867636@qq.com)并告知项目负责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一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航标处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永太路243号
联系方式:王工 022-588708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联系方式:霍程程 022-252958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程程
电 话: 022-2529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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