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采购2024年度龙岗区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服务商的公告
金额
25.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推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做好备案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服务指导工作,现面向社会购买服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项目服务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
本项目计划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详见附件1),预算金额为25.4万元,包括指导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各环节中所产生的人工、物料、服务等所有费用,最终费用按实际情况结算。
二、项目时间
项目时间: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合同总价用完即止。
三、项目概况
根据工作要求,服务商承接以下工作: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服务,协助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料整理、信息统计、咨询服务、备案指导、资料审核、现场评估、专家评审、评价督导、年度评价等环节相关工作。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协助指导企业。协助指导企业准备备案资料,指导已备案企业编制评价方案,协助处理备案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事宜。
(二)组建专家队伍。负责具体业务指导、资料初审、现场评审、方案评审、过程监管等工作,支付专家报酬。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资质;2.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开发经验;3.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资质或者产品认证检查员;4.中级以上职称且具有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经验;5.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三)书面审核备案申请。组织3名专家对申报企业上报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审,核对资料完整性、信息真实性、制度有效性、评价可行性等,资料评审完成后出具专家意见;
(四)组织开展现场评估。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评估,每次至少3名专家,实地核对制度文件、人员配备、场地设施、评价能力及质量保障等情况,并出具专业评估报告。
(五)审核评价方案。组织3名专家对申报企业编制职业(工种)评价方案进行评审,并出具专家意见,新增企业合同期内评审次数最多不超过6次,方案通过企业合同期内修改评审次数最多不超过4次。评价方案应当包括:基本情况、认定范围、激励机制、评价规范、组织实施等部分。
(六)抽查监督评价过程。按“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组织2名专家对实施评价过程的企业进行外部督导,监督备案机构评价过程是否标准规范,是否存在组织舞弊、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备案企业评价工作出具质量督导情况记录表,每年至少对备案企业评价过程开展1次外部督导(含理论督导和实操督导)。
(七)企业年度评估。每年1季度组织3名专家对上一年度备案函满一年且开展评价的龙岗区企业进行年度评估。
(八)协助收集整理资料、信息统计。协助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中材料的收集整理与信息统计。
五、报名要求
(一)承办机构系依法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办机构不得将此项目分包或转包。
六、报名材料
请有意承办本项目的服务商将以下材料纸质件双面打印于2024年6月21日18:00前报送至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16室,其中材料(一)至(三)项为一式六份,以密封信件方式(密封处加盖公章)报送,材料(四)至(七)项各一份直接报送(不密封)。提交材料如下:
(一)方案及报价明细,方案应包括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明(至少5人);
(二)近两年5个类似项目业绩材料,不足5个的据实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能确认此类项目的文件复印件);
(三)项目负责人专家资质证明及公司简介;
(四)申报单位资格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盖章并验原件,资质证明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
(五)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申报单位诚信证明(需同时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查询结果并打印);
(七)诚信承诺函。
七、其他
(一)请各申报单位仔细阅读报名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相关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备份。
(二)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相关支出应符合财政要求。
(三)服务商应按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要求的进度开展工作,其他未尽事宜以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解释为准。
一、项目资金
本项目计划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详见附件1),预算金额为25.4万元,包括指导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各环节中所产生的人工、物料、服务等所有费用,最终费用按实际情况结算。
二、项目时间
项目时间: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合同总价用完即止。
三、项目概况
根据工作要求,服务商承接以下工作: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服务,协助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料整理、信息统计、咨询服务、备案指导、资料审核、现场评估、专家评审、评价督导、年度评价等环节相关工作。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协助指导企业。协助指导企业准备备案资料,指导已备案企业编制评价方案,协助处理备案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事宜。
(二)组建专家队伍。负责具体业务指导、资料初审、现场评审、方案评审、过程监管等工作,支付专家报酬。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资质;2.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开发经验;3.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资质或者产品认证检查员;4.中级以上职称且具有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经验;5.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三)书面审核备案申请。组织3名专家对申报企业上报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审,核对资料完整性、信息真实性、制度有效性、评价可行性等,资料评审完成后出具专家意见;
(四)组织开展现场评估。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评估,每次至少3名专家,实地核对制度文件、人员配备、场地设施、评价能力及质量保障等情况,并出具专业评估报告。
(五)审核评价方案。组织3名专家对申报企业编制职业(工种)评价方案进行评审,并出具专家意见,新增企业合同期内评审次数最多不超过6次,方案通过企业合同期内修改评审次数最多不超过4次。评价方案应当包括:基本情况、认定范围、激励机制、评价规范、组织实施等部分。
(六)抽查监督评价过程。按“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组织2名专家对实施评价过程的企业进行外部督导,监督备案机构评价过程是否标准规范,是否存在组织舞弊、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备案企业评价工作出具质量督导情况记录表,每年至少对备案企业评价过程开展1次外部督导(含理论督导和实操督导)。
(七)企业年度评估。每年1季度组织3名专家对上一年度备案函满一年且开展评价的龙岗区企业进行年度评估。
(八)协助收集整理资料、信息统计。协助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中材料的收集整理与信息统计。
五、报名要求
(一)承办机构系依法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办机构不得将此项目分包或转包。
六、报名材料
请有意承办本项目的服务商将以下材料纸质件双面打印于2024年6月21日18:00前报送至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16室,其中材料(一)至(三)项为一式六份,以密封信件方式(密封处加盖公章)报送,材料(四)至(七)项各一份直接报送(不密封)。提交材料如下:
(一)方案及报价明细,方案应包括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明(至少5人);
(二)近两年5个类似项目业绩材料,不足5个的据实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能确认此类项目的文件复印件);
(三)项目负责人专家资质证明及公司简介;
(四)申报单位资格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盖章并验原件,资质证明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
(五)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申报单位诚信证明(需同时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查询结果并打印);
(七)诚信承诺函。
七、其他
(一)请各申报单位仔细阅读报名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相关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备份。
(二)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相关支出应符合财政要求。
(三)服务商应按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要求的进度开展工作,其他未尽事宜以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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