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鹿溪村农贸市场(农产品自产自销中心)公开招租公告
受安吉县递铺街道鹤鹿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现对鹤鹿溪村农贸市场(农产品自产自销中心)进行公开对外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人:安吉县递铺街道鹤鹿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招租名称:鹤鹿溪村农贸市场(农产品自产自销中心)公开招租
三、招租概况
1、招租范围:鹤鹿溪村新建农贸市场(农产品自产自销中心),建筑面积400平方米,现整体对外公开招租。租赁期限3年,租金按年支付,实行先付租金后使用,招租人自行踏勘现场。
2、招租地点:递铺街道鹤鹿溪村;
3、招租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4、招租报价:起租价为8万元/年。招租报价递增应为1000元或1000元的正整数倍数,招租报价低于起租价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5、招租年限:3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的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起止时间为准)。
6、招租方式:采用招租暗投方式,价高者得。
7、租金及支付期限:租金按年支付,竞得人需在招租会结束后7个日历天内,将第一年租金(按成交价计算)、押金(壹万元)一次性支付给招租人;第二年的租金,竞得人必须在第一年租赁期限届满前1个月交给招租人,依此类推。如未按时交纳,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第一竞得人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或租赁押金。
8、租赁押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不计息。
9、招租时间:2024年12月29日下午14:00时;
10、招租地点: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398号)第二开标室。
四、报名资格要求:
1、已根据招租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了招租保证金的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筹资能力,近5年内无严重商业欺诈不良记录、债务纠纷或违法行为记录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意识;
4、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招租人请于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到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398号)204办公室,薛先生 0572-5025343,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若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关资料。
报名完成后即可领取招租文件(资料费为200元,售后不退)。
六、联系方式:
1、招租人:安吉县递铺街道鹤鹿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05820459
2、代理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572-5888885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