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洪庆新城给水管道建设工程(一期)项目设计(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99.46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1/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6101110001vqymimtqz
预算金额199.4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一帆17792574020
中标联系人崔红军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洪庆新城给水管道建设工程(一期)项目设计(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D6101110001vqymiMTQZ
标段名称洪庆新城给水管道建设工程(一期)项目设计(二次)
标段编号D6101110001vqymiMTQZ001
招标人名称西安灞河新区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王一帆联系电话17792574020
开标时间2021年6月8日 10时0分开标地点开标室303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西安水务(集团)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994600.00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30
2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984280.00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30
3中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1965000.00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3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西安水务(集团)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崔红军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CS103100420完全响应
2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路健高级工程师CS105100081完全响应
3中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周洁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CS183201056完全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 相关证明材料;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9-88211816-618。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6月9日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6月11日
相关附件:
项目评标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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